一、人口耕地情况
酒泉市总面积约19.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7.59万人,占52.15%;乡村人口52.85万人,占47.85%。全市耕地总面积236万亩,农民人均耕地3.7亩。现有天然草原7968.3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原7037.4万亩。
二、农业生产情况
2012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253.58万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58.07万亩,棉花种植面积43.98万亩,粮食产量32.57万吨,棉花产量4.8万吨。蔬菜产量151.39万吨,瓜类产量36.82万吨,水果产量19.82万吨,药材产量8.52万吨,经济作物制种1.02万吨。全市牛饲养量23.58万头,存栏13.94万头,出栏9.64万头;羊饲养量581.45万只,存栏349.01万只,出栏232.44万只;生猪饲养量45.54万头,存栏21.36万头,出栏24.18万头。肉类总产量6.92万吨,牛奶产量3.3万吨,禽蛋产量1.04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5.9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2002.9吨。农业机械总动力225.61万千瓦,农用拖拉机10万台。
三、农村经济情况
2012年,全市农业增加值69.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645元。全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96家,加工量160万吨,加工增值率53.4%,实现销售收入58亿元;建成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209个,年交易量191万吨,交易额2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56个,入社农户3.7万多户;累计流转土地36.85万亩,占到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