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精品案件和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大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举办了首次“十佳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共分为案例自荐、案件评查、现场评选三个阶段。前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按照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两个类别分别择优推荐参选案例。市纪委监委抽调所有区市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报送的86个案件、2000余册卷宗进行了集中封闭评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评选出两个类别案件的各前10名入围现场评选环节,本次评查通过带岗培训的方式对全市案件质量统一标准予以规范。
入围现场评选的案件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性,能够充分展现出本地区(部门)的办案特点。现场评选环节,20位办案人紧扣案件质量关键环节,以PPT展示结合现场讲解的方式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阐纪释法。
为确保评选的专业性,除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外,还特别邀请了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以及在高校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的资深教授兼市纪委监委特约监督员等同志担任现场评委。
各位评委按照讲政治、讲证据、讲纪法、讲情理、讲效果的标准,综合现场效果进行评定,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瓦房店市纪委监委等单位(部门)推荐的10个案件脱颖而出,获得“十大精品案件”称号,其他案件评选为优秀案件。
此次活动对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成果成效提供了展示的平台。各办案部门通过对参评案件进行复盘、总结、介绍和展示,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水平,也提炼出了宝贵的经验做法。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同观看本次活动,获奖案件的相关经验做法得到高效推广,充分发挥出了精品案件和先进经验的示范作用,此次评选活动也成为了一次精彩的业务培训。
各区市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在集中评查环节对不同地区、部门好的经验做法以及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以此次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为契机、以案件质量为引领,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全面总结精品做法、坚定守住精品标准,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