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村区针对以往评价内容过多注重学校常规、个性化评价薄弱、忽视校际差异等问题,树牢“有解思维”,创新探索“发展性+差异化”相结合的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出台《周村区学校幼儿园办学质量评价方案》,对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差异化、个性化评价,为推动全区各学校特色均衡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改革动能。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教师报》刊发推广。
一、坚持“基础指标与发展指标”并重,实现评价内容科学化。一是“两大指标”齐发力。新评价方案设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注重评价学校常规,以教育部印发的“四个指南”和省市相关指标为基础进行优化,涵盖党建、校务、安全、德育、教学、师生发展等内容,是评价学校办学规范的基础。发展性指标关注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规模学校现状,从年度重点工作、学校创新工作、加分项申请、负面清单等任务内容着手,对学校特色发展实施差异化评价。二是“一校一案”增动力。发展性指标按照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不同办学类型,设置了个性化评价项目。比如,中小学设置了学生评价、近视防控、体育工作等重点评价内容;幼儿园设置了幼小衔接、园所文化建设等内容;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一校一案”,学校自主设立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发展目标,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审核、完善并修订通过,体现学校办学的差异化评价管理。比如,实验中学自主制定了“在淄博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中名列前茅”、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制定了“高标准有序推进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工作,提升创建成效”、特教中心制定了“培智学生职业技能课程构建”等系列与实际相结合的特色评价项目。三是“1+1+N”激活力。组织学校根据实际申报“1+1+N”(党建类、教学类、其他类)教育创新项目共124 项。其中,“1+1”为规定动作,即党建+教学,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类目并提供项目参考清单,学校可以从中认领,也可自主申报;“N”为自选动作,围绕教育教学、德育、体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立足自身优势,各学校可自行申报凸显办学特色的项目。同时学校根据“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自主制定创新项目三年发展目标规划,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自成特色,塑造品牌。
二、坚持“分组评价与分类考核”并行,实现评价项目差异化。一是实施分组评价。全区现有幼儿园50余所,中小学32所,普通高中1所,特教中心1所。在开展评价过程中实行分组评价,根据不同办学类型、地域、规模等分为城区中学、城区小学、城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综合组等不同组别。二是实施分层周村评价。针对同类型不同规模学校,主要参考学校师生数,同时结合学校近年来发展趋势,将城区小学、农村小学继续细分为城区小学一组、二组,农村小学一组、二组,城区幼儿园一组、二组,结合实际尊重差异,最大限度激活学校办学潜力。三是开展项目化评价。设立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城乡发展联合体”、“教育集团化办学”、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乡村教育振兴”等评价项目,关注区域教育整体协同发展质量。
三、坚持“关键环节与关键问题”并抓,实现评价程序规范化。一是改革督导评价方式。评价工作主要采取过程性督导和学年末综合督导结合的方式。其中,过程性督导以随机实地督导为主,贯穿整个学年,集中督导时对评价指标中年度重点工作、创新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学年中期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学年末督导结果;学年末综合督导在学年末下发通知,明确时间、要求,采取查阅资料、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集中进行,督导结束后向被督导单位反馈评估意见,确定督导结果。测算评价结果时基础性工作达到90%的达标线即获得督导考核受表扬资格,进入资格线后受表扬单位的确定主要参考创新性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申请加分项、负面清单、整改工作等发展性指标情况。二是改革督导评估模式。充分发挥各级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优化学校、督学、教育督导部门间的联系互动,不断完善“网评+实地”区域内督导评估模式,同时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中小学校(园)长任(聘)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幼儿园年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实施,结果互认,减少督导频次,切实减轻基层学校负担。三是改革结果运用形式。在结合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科室对学校开展的单项工作评价的基础上,综合确认学校评价结果,集中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成绩优异单位、教育教学、安全工作、体育工作、艺术教育、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等工作成绩优异单位等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研究出台《周村区教体系统学校亮点特色项目评选方案》,设立“年度亮点特色项目奖”,选树一批在发展模式、管理制度、先行先试等方面的改革典型,引导学校创造性地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让每个学校都有“闪光点”,不断擦亮叫响周村“1+1+N”教育创新项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