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设区市非主城区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是我区农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县中对带动整体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服务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桂教基教〔2022〕128号)要求,为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帮扶力度,促进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现就做好县域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起,全面启动县中结对帮扶项目,依托部属高校、地方高校、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坚持立足县域、影响全市、辐射全区,高校和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选择区内一批公办普通中学开展对口帮扶,面向全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全方位、深度帮扶。力争到2023年底,形成自治区示范、市级为主的县中帮扶体系;到2025年,县中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保障责任,充分利用高校及优质高中资源,形成有效结对帮扶机制。

(二)坚持精准帮扶,重点向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口数量较多的教育基础薄弱县倾斜。

(三)坚持公益属性,帮扶学校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增加帮扶地方和县中额外经济负担。

(四)坚持提高质量,着力提高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引领带动、整体提升帮扶县中所在县域基础教育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三、帮扶类型

(一)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式”帮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3号),推动4所部属高校与我区5所普通高中建立托管帮扶关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根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7号),广东省帮助我区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好20所普通高中。

(三)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式”帮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40号),推动4所设有师范类专业的区内本科高校、8所优质普通高中与边境地区8所薄弱县中开展结对帮扶。

(四)自治区优质学校与县中“对口式”帮扶。遴选区内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和10所本科高校帮扶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照支持县的薄弱县中,通过联合办学、对口支援等方式开展帮扶。

(五)市域普通高中“协同式”帮扶。以设区市为单位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结合实际采取托管、挂牌、办分校、人员互派、联合教研、共享资源等方式,每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帮扶县中管理水平。

1.帮扶学校要指导被帮扶学校完善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并认真总结办学经验,积极凝练办学理念,明确特色发展目标。

2.帮扶学校要指导被帮扶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社团活动,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持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

3.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建立和完善校际行政干部交流制度,鼓励帮扶学校选派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到被帮扶学校领导班子挂职,选派业务骨干到被帮扶学校中层部门或年级挂职,参与被帮扶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被帮扶学校要派出中层以上行政干部或业务骨干到帮扶学校跟岗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二)加强教研指导和教师培训。

1.积极发挥帮扶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和帮扶县中办学优势,建立与被帮扶学校常态化的学科骨干教师派出指导机制,双方开展师徒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教学实践、教研指导等在岗交流方式,以点带面地提升被帮扶学校专任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帮助被帮扶学校打造一支师德高尚、视野开阔、业务精湛、管理卓越和引领创新的教师队伍。

2.加强教师培训,帮扶学校每学期组织专家团队到被帮扶学校进行教学指导至少1次;帮扶学校每学期组织被帮扶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到本校进行培训学习,着力提升被帮扶学校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帮扶学校通过双师课堂、教学资源平台共享等方式,牵头与被帮扶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联合教研活动,系统提升被帮扶学校教师教学研究水平,建立常态化教研指导机制。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难点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专业服务与支撑作用。

(三)提高县中育人质量。

1.聚焦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核心任务,指导被帮扶学校完善课程实施规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优化课堂教学改革。

2.充分利用帮扶学校资源,指导被帮扶学校开发和丰富选修课程,帮助被帮扶学校制定完善选课走班指南。

3.帮助被帮扶学校改进综合素质评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

4.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帮助被帮扶学校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被帮扶学校课堂教学质量。

5.帮助被帮扶学校学生了解高校专业特点,以多种方式向被帮扶学校介绍高校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引导学生合理选科选考,为学生发展提供咨询和帮助。

6.鼓励帮扶高校每年寒暑期组织一批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被帮扶学校开展支教、实习实践等活动。鼓励帮扶学校安排被帮扶学校学生到帮扶学校开展夏令营、研学实践活动,拓展学生视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积极协调帮扶学校和被帮扶学校做好对接,建立帮扶台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帮扶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帮扶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帮扶工作。各地要积极完善县中发展提升政策,加大县中投入保障,为实施县中结对帮扶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市、县政府可给予帮扶学校一定管理经费,将支持县中发展作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帮扶学校不得收取“品牌费”。

(二)完善激励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被帮扶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帮扶专项经费,用于派驻管理人员、教师团队相关必要保障支出,以及开展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工作支出。被帮扶学校要为帮扶教师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安排住宿,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帮扶学校每年应为帮扶教师安排一次体检,并办理帮扶期间的保险。帮扶期间,教师可在派出单位正常参加职称评审。鼓励学校在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帮扶教师给予适度倾斜。

(三)加强关心关爱。帮扶教师派出单位和被帮扶单位及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教师的日常保障,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被帮扶学校校长要与帮扶本校教师谈心谈话,注重了解家庭情况和心理健康,对存在的困难要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帮助解决。

(四)开展督导考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县中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县中帮扶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五)宣传推广经验。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十四五”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县中结对帮扶工程有关政策,总结宣传帮扶成效和先进事迹,注重挖掘选树先进典型,讲好帮扶教师故事,为实施县中结对帮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式”帮扶项目学校名单

2.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项目学校名单

3.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式”帮扶项目学校名单

4.自治区优质学校与县中“对口式”帮扶项目学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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