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四突出” 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
自启动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以来,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为工作统领,不断统筹城乡文明创建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注重抓点突破、带动示范,不断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有力开创了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一、注重城乡联动,突出培育城乡一体文明新优势。近年来,鄂州市坚持以“晒家风 树新风 创十星”活动为统领,着眼城乡一体、共建文明,发挥城市优势,辐射城市文明,探索形成了全域规划、帮绘新蓝图、促城乡文明统筹发展,全新模式、帮建新社区、促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全程指导、帮育新农民、促村民素质整体提升的“三全三帮三促”农村文明创建模式,推动形成“全域鄂州全面创建、城乡一体共建文明”的大规划、大创建“鄂州特色”。在农村,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鄂州市坚持以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集镇规划建设为着力点,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让群众在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自觉参与文明创建。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主动结对帮扶320个行政村(社区),指导和引领群众共建文明村庄。目前全市已建成张远、余湾等16个省级生态文明村,梁子湖区正朝着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道路快步跃进。坚持同步发动城乡居民,让群众同步参与晒家风、晒家训。开展了以创作家庭美德家规家训,展示治家理念和良好家风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晒评活动,形成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打造了一批家风家训主题活动品牌,在全社会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坚持传递弘扬正能量,树社会文明新风。通过在城市社区、小区楼栋、农村湾组广泛搭建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为核心的活动载体,组织群众举荐参与评选身边好人、“新乡贤”和道德模范等活动,极大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在邻里互助间持久升温。坚持全域全行业开展十星级评比,筑牢全域覆盖的文明创建基础。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基础上,由点及面、辐射带动十星创建由农户向居民延伸,由农村向城市拓展,创建主体逐步转向机关、学校、政务窗口、工商企业、公共交通等领域,涵盖了全市所有行业和人群。目前全市已形成了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小区(楼栋)、文明机关、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学校等系列“十星级”文明创建活动,真正实现了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文明创建格局。
二、注重整合资源,突出志愿服务规范化运作。发挥青年志愿者主观能动性,建成1200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常态开展“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网上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网络文明传播活力。依托“两微一站一群”,策划开展“情满吴都·共话端午、抗洪救灾·志愿者在行动”等网络文明志愿者传播活动,发动30余万网民线上线下参与互动,抢占网络文明传播舆论主战场。推行志愿者网上注册制度,10.2万志愿者完成网上注册,建成科普志愿者、文化志愿者等26支志愿服务组织,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的志愿服务网络。定期举办志愿者培训班和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制定志愿服务星级工作标准,提升志愿者履职能力。坚持以项目标准顶层谋划年度志愿活动,每年组织发动全市各志愿服务分会近2万名志愿者参与文明劝导、关爱老幼弱残、法律援助、环保宣传、健康义诊、清洁乡村等志愿活动千余次。特别是策划举办了“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圆梦微心愿”、“春暖花开”志愿服务文化节、“环洋澜湖生态健步走”、“绿丝带”行动等重大志愿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培育形成了苏柳英志愿服务小组、“三关爱”艺术团、微笑爱心志愿服务队等品牌团队。2016年,我市“保护长江水环境(鄂州段)志愿服务项目”荣膺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项目。通过发动志愿者全员参与、全程互动,在全市上下初步建立了“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动手服务创城”的良好互动工作格局。
三、注重舆论引导,突出公益广告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鄂州市始终把公益广告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坚持点线面统筹规划,多样化宣传覆盖,让公益广告融入百姓生活,不断引领社会风尚。坚持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统筹设置投放公益广告。将户外公益广告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和文明城市创建方案,规划开展以广场游园商圈为中心点、城市主干道为牵引线、城市社区为网格块的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全覆盖式宣传。按照“3个20”的要求,编制《鄂州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公益广告规划》,不断扩大公益广告占比。建立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定期发布、刊播统计等制度,确保公益广告宣传落地落实。坚持拓宽载体,注重实效,延伸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在保证传统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之余,充分运用公交车、广场公园、楼宇电视、工地围挡等各类载体同步刊载公益广告。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诚实守信等主题,有侧重地区分不同场所、不同受众群体进行有效地公益宣传。坚持做到对外发布的主题公益广告,主题统一、模式统一、标识统一,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媒介联动的公益广告宣传格局。坚持打造特色亮点,凸显公益宣传影响力。精心设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文化广场、主题街道和城市流动风景线,让公益广告有故事、有看点、有内涵。着力建设以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凤凰广场,以传统美德为主题的南浦游园,以孝道文化为主题的莲花山公园。布局形成了古城路的核心价值观一条街、南浦路的诚信经商一条街、沿江大道生态文明一条街等12条公益广告主题宣传街道。打造移动式的公益广告宣传平台,常态开展公交“文明市民学校”流动宣传、车载媒体动态循环刊播公益广告、主题展板巡回展示活动。建立公益广告刊播联席会议制度,将公益广告宣传纳入各级年度目标综合考评、领导班子绩效评估和文明单位动态考核序列,全面提升全民参与文明创建氛围。
四、注重动态管理,突出建立长效创建机制。立足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实施精神引领,助推扶贫攻坚、决战小康。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各地“一把手”工程,并纳入各地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考核指标。修订完善《鄂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鄂州市文明村镇(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建立文明创建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末尾淘汰制、重大事项中止制和进位制,将文明创建工作成效与干部个人实绩考核、兑付以奖代补激励资金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资格挂钩,推动全市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完善文明创建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年终考评”相结合制度。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修订版)》,将文明城创建工作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到各涉创单位,实行动态监督考核,每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把创建工作抓在日常、督在平时,有力提升了各级文明单位服务创城工作水平。出台《鄂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鄂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严格评选标准、细化评比流程,畅通进出通道,坚持把优秀分子推出去、把不合格人员剔除出来,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鄂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