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第一批从西伯利亚远道而来的“白色精灵”海鸥陆续抵昆,十月的春城又拉开了一年观鸥季的序幕,并将持续到次年三月。这场一年一度的人鸥“嬉戏盛会”是昆明人38年来的美好记忆,也成为“绿美春城”名片的重要元素。
恰逢其时,《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滇池治理,回应民众呼声,以“小切口”立法为契机,深入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昆明实践”,助力昆明谱写山水和谐、人鸥同乐的“生态交响曲”。
资料图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让立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三十多年来,红嘴鸥从‘客人’变成‘朋友’,现在是‘家人’。”昆明市民李秀英说。人鸥和谐是昆明市民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缩影。但近年来,频频出现投喂杂物、诱捕、惊吓甚至伤害红嘴鸥等事件,不但伤害了红嘴鸥,更破坏了滇池水域环境,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2022年,李春光等18名昆明市人大代表首次提出,应就红嘴鸥的保护和市民游客观鸥的相关管理工作进行立法。2023年,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春光代表再次就制定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提出建议。如何在已有的上位法基础上,结合昆明实际,找准立法切入点?经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研究,从文明观鸥的“小切口”,将其列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确定为地方性法规审议类项目。
紧扣痛点难点,内容精、措施实
推进地方法治进程让文明观鸥有法可依
为确保务实管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到鸥粮生产企业、昆明市集中观鸥点及一线相关部门、县区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与起草部门、成员单位反复商讨斟酌;草案听证会听取意见范围涵盖到鸟类专家、法律顾问和市民代表;对《规定》中新创制性设置条款两次召开听证会。
作为昆明市首部、全国第二例单一野生物种保护的“小切口”立法,《规定》紧扣管理中痛点难点,条文少、内容精、措施实。《规定》从倡导性和禁止性两方面对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尊重红嘴鸥的自然属性,提出应保持适当观赏距离,文明拍摄;不随意投喂红嘴鸥,只在陆地聚集区补充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既保护红嘴鸥作为野生动物的习性不被人为破坏,还避免了污染水体,保留了人鸥之间的文明和谐互动。《规定》同时明确了观赏红嘴鸥的三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倡导人们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构建人人爱鸥、人人护鸥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对故意伤害红嘴鸥且拒不改正的,依据上位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总体而言,《规定》立法思路清晰、短小精炼、特色明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和适度超前性。”参与立法的律师代表介绍说。
(杨峥 摄)
擦亮“绿美春城”城市名片
昆明首部“小切口”立法意义深远
“《规定》的立足点,是倡导和鼓励人们形成文明观鸥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促进人鸥和谐、风气纯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不仅加强了红嘴鸥在昆越冬期间的保护力度,推动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更将对维护昆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在促进文明观鸥的同时,更旨在保护好滇池。相关研究数据显示,鸥粮投入水体后沉底比例高达78%,投放鸥粮的水质与空白对照样相比化学元素大量增加,临湖投喂造成红嘴鸥集中水域水体污染。云南大学教授、鸟类专家王紫江说:“《规定》保护的不仅是红嘴鸥本身,而是由此扩大到对整个野生动物的保护,尤其是引发人们对生态保护的思考。”(李湫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