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注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良好的人居环境、丰富的生态产品服务提出了新的期许。森林城市群是我国在市域尺度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基础上,适应我国城市群发展趋势和需求,在区域尺度上开展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的创新实践。从学术界“森林城市”的相关研究来看,其研究和关注的重点也经历了由单一的森林城市,逐步向森林城市群过渡的发展历程。不过相关研究主要以典型的森林城市群为例,开展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核算、对绿色基础设施的空间格局和可达性进行了定量评价,探讨了建设的原则、理念或策略,或者对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建议。但是仍缺乏基于实践发展历程和现状特点分析的具体对策建议,其中具有实践指导作用或决策支撑价值的高质量研究尤为罕见。
基于此,本研究力图弥补当前学术界有关森林城市群系统性综合研究的不足,在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群发展阶段、识别现状主要特点,以及参考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供具有决策支撑价值的具体对策建议。
1 我国森林城市群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我国虽然已经在森林城市建设中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迈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但是在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当前整体上依然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的起步阶段,各地在国家多项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展开了系列尝试。
1.1 我国森林城市群建设的发展历程与当前现状
我国森林城市的建设工作启动于2004年,已经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94个城市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一举措促进了我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完善和森林资源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新的时代背景对森林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如何解决跨城市的区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治理等难题,以及如何平衡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等问题成为我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中之重。2016年《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126号)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和“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带着新的使命正式启动。2018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进一步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鼓励和支持各省(区、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森林城市群。
目前,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20个城市群中,森林城市群占15个。其中,珠三角、长株潭2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已经完成了森林城市群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发布实施,成为森林城市群示范建设的先行者。浙江金义都市区森林城市群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试点。此外,全国有20多个省份正在积极推进区域性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从现实进展来看,根据最新的公开资料显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16项创建指标已有13项达到或超过目标值;仍需要提升的3项指标是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小镇达标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前已经全面进入攻坚阶段,有望在2020年底率先建成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不过,整体而言,各地在实践中均是以自身多年来的生态建设经验为基础,统筹协调新形势下森林城市群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宏观布局和实施落地。这就意味着,当前有必要在宏观层面深入分析归纳我国森林城市群的主要特点,并在微观层面充分吸纳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群的实践探索经验或教训,才能够在兼顾全面系统的同时,形成有针对性的我国森林城市群建设对策建议。
1.2 我国森林城市群建设的主要特点
结合上述对森林城市群发展历程的回顾,以及当前我国已经完成并发布的典型森林城市群建设总体规划文本,本文从森林城市群的空间尺度、生态系统和建设模式等3个方面分析森林城市群的主要现状特点。
1)在空间尺度方面,森林城市群由多个城市构成,不局限于省域行政边界,主要以经济联系和生态关系来确定空间界线,以“城市群—城市—城镇”多层级空间尺度统筹生态一体化建设,解决区域尺度上景观格局的生态问题,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在宏观层面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
2)在生态系统方面,森林城市群被视为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其内的生态系统类型较为丰富,具有一定的区域完整性,往往涵盖区域重要森林、湿地、草原和农田等生态系统的全部或主体部分,以此形成城市之间的生态涵养空间。各个生态系统之间也交错相间、相互依存,所形成的生态斑块强调跨城市的连接性,因此在总体规划编制中需要注重区域斑块间物种、物质和能量的交流互动。此外,城际地面交通系统和水系往往能够构成城市间重要的生态廊道体系。
3)在建设模式方面,森林城市群是森林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更大尺度上的“森林+城市群”建设模式。森林城市要先形成城市群,在社会、文化、经济等各个方面具有城市群的基本特征,再在城市群的基础上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森林城市群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体现森林围城、林网连城、绿点缀城的建设理念,既注重城市单体对群体的生态贡献,也应体现城市群和谐一体的生态特征。各个城市间既独立存在也相互联合,各部门跨城市横向协作,整体联动,共谋发展。
2 国际上城市群生态建设的经验借鉴
从全球范围来看,城市群往往是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核心区和增长极,也是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地区。高速的发展和密集的人为活动给城市群的生态环境带来了空前的压力,为了缓解城市集群化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在城市群的发展建设中都在融入生态建设理念,积极探索区域化的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目前,国际上公认较为成熟的世界级城市群均较重视城市间重要生态地区的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归纳其在规划理念和实践中的经验可以发现若干共性特征,值得我国在森林城市群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加以借鉴和参考。
2.1 大尺度区域范围内统筹协调
在空间尺度方面,世界级城市群均在更宏大的空间尺度上通过生态网络建设来实现一系列绿色空间的连通性。比如,日本东京2007年制定了“绿色十年计划”,推进“缝隙空间”绿化建设,打造“环境轴”和都市绿网。欧洲生态网络力图在整个欧洲尺度上建立一个基于国际合作的操作性框架,用于指导和协调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生态系统维护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大芝加哥都市区2040》区域框架规划中确立的目标是:建设宜居社区,打造以健康的自然环境、全球竞争力和管理协作而闻名的城市群;并明确提出至2040年,沿着水系廊道建设绿色基础设施网络,增加保护区域面积。
2.2 生态系统的具体内涵不断完善
在生态系统方面,其关注对象和覆盖类型也更加多元且灵活,综合考虑了绿地、森林、湿地、湖泊和河流等各种类型的“绿色基础设施”,而且更加强调居民的获得感,即需求端的可达性和实际使用情况。例如,英国伦敦通过颁布《绿带法》和实施“绿带圈计划”,规定在城市周围保留宽10~20 km的环城绿带,建立城市组团隔离带,连接市区和郊区的各类绿地,形成区域森林生态网络。美国纽约的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每个纽约人居住在公园的“十分钟步行圈”内,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升级已经被用作公园的土地,使其可以被更多的居民使用;二是延长现有公园的使用时间;三是把街道和人行道转变成为公共空间使社区更具活力。这些项目将创造出超过323.7 hm2的公园绿地和开放空间。
2.3 建设模式与整体战略有机结合
在建设模式方面,不仅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的生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而且积极构建区域性的森林生态、产业和文化体系建设,定位于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可持续发展。以美国为例,2015年美国林务局制定了《2016—2026年美国城市林业十年行动计划》,提出涵盖规划衔接、区域协作、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森林健康、自然教育等方面的7大发展目标,共25项具体行动。具体来看,主要包括:1)将城市林业纳入所有层次的规划;2)充分发挥城市林业对人类健康和福利的作用;3)培养多样、平等和具领导力的城市林业团队;4)增强城市森林的健康和多样性;5)加强城市森林管理、经营和协作关系;6)提供来源多样而且不断增加的资金支持;7)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3 新时代我国森林城市群建设的具体对策建议
基于对森林城市群发展历程、现状特点与国际经验借鉴的分析,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主要围绕规划理念、指标体系和总体布局3个方面展开分析和论述。
3.1 兼顾物质载体与意识形态,全方位构建并落实规划理念
森林城市群是森林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升级,其初心与核心理念仍是“大地植绿、心中播绿”,既要体现森林城市群整体的“森林形象”,同时也要兼顾对意识形态和理念的积极引导——以行动的成果感化意识,以意识促进行动的升级。
1)物质载体角度,实现绿象满城。第一,构建城市间及城市与外围区域之间的生态涵养空间。在城市群各个都市郊区及城市之间,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促进城市之间各生态系统的自然有机融合;在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建设防护屏障体系,形成稳定的森林基底、湿地基底,实现水陆生态系统的有机过渡;在敏感和脆弱区域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和稳定。第二,构建城市间网络化生态廊道空间。着眼全域,依托河流水系、重要骨干交通、农田林网以及其他线状景观要素,培育自然生态廊道,建设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及城市缓冲隔离带,实现不同城市生态区域之间森林、湿地、农田、绿地等生态系统的有效衔接,增强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防止破碎化发展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第三,构建城乡多层次生态公共服务空间。以森林城市群内各个城市及其下属县城、乡镇、村庄为基点,开展森林城市体系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的多级城乡森林组团,完善城乡绿地系统,营造差异化生态景观亮点。以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和自然遗产地等自然保护地为节点,突出区域生态资源特色,促进城乡森林生态系统协调发展。
2)意识形态角度,注重绿意传城。一方面,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打造自然教育全民化的生态文化传播空间。以区域特色文化为基础,依托各类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和自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生态主题宣传活动,系统地展示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湿地等资源和传统文化,建立优质生态文化教育体系,推动自然教育全民化发展,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教育氛围。另一方面,构建多级生态体验活动体系,形成区域一体、城市群内部各个城市联动的全民参与特色项目,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生态体验活动品牌,扩大影响,形成区域特色生态名片。进一步,利用城市群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优势,建立国内、国际生态建设合作长效机制,夯实城市群与国内外自然教育的合作基础,丰富和拓展自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形成绿色理念的沟通交流,保持区域绿色生态意识的时间和空间活力。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提升自然教育传媒能力,设立自然教育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实现生态信息即时共享,使森林城市群的绿色理念以更高效、更低碳、更持久的途径广泛传播。
3.2 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指导森林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具体内容的实施,也便于衡量森林城市群的建设成效。森林城市群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原则是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评估,应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体谋划,在对接、参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相关指标的基础上突出区域性生态一体化特点,展现地方特色。
1)对接森林城市建设的核心指标。森林城市群的评价指标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群内部各个城市的森林建设成果,与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既要有衔接,又要有所区别,要从更加宏观的层面做顶层设计。其中应重点强调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城市系列称号的授牌率,并从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支撑保障5个方面展开“城市群”层面的指标筛选,对“城市群”生态建设的重要和薄弱环节确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实现生态建设由“城市”到“城市群”的衔接和过渡。
2)突出区域性的生态一体化指标。森林城市群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推动森林连城、提高城市间的生态空间一体化水平,实现区域生态建设的整体化发展。在森林城市群建设的评价指标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城乡统筹,考虑区域森林(或林木)覆盖率、区域蓝绿空间比例、区域生态廊道建成率、绿色生态廊道连通率、区域生态休闲场所可达性等区域性生态一体化指标,注重城市之间大面积森林或湿地空间的数量,及其彼此之间的连接贯通情况,以此补齐区域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短板,从整体上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3)体现城市群地方特色的个性化指标。很多在建或拟建的森林城市群,其所在区域在多年的生态修复、治理和监测等活动中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科技支撑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和亮点的生态评价项目。将这些具有地方优势的生态指标纳入森林城市群的评价指标体系之中,有助于提高森林城市群建设的针对性,显现出更强的发展活力,在符合基本原则和前提的基础上,促进地方特色的形成和发展。
3.3 基于自然条件和发展需求设计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
由于城市群突破了单一城市的行政界线,所在范围往往涵盖了较为丰富的自然地貌、生态系统以及城乡空间类型。因此,在构建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时,应以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以区域生态系统空间建设格局为框架,以实现区域内外城乡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引导,科学统筹,整体谋划。1)在自然地理特征方面,应充分分析区域的山水脉络,依托自然空间形势,因势利导,打造水陆天然生态屏障,形成网络化生态廊道,重塑自然景观肌理。2)在生态系统格局方面,要统筹协调山、水、林、田、湖、草、城等各个生态系统,以多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为导向综合布局,解决区域化生态安全维护问题,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修复。3)在城乡空间布局方面,应科学评估城市规模和发展阶段,解读城乡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特点,通过保护或修复不同城市之间的自然生态系统空间,使城市之间有较为充裕的森林、农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空间过渡,防止城市连片发展,进而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一体化的科学推进。
4 结语
本文聚焦新时代我国森林城市群建设现状与展望,是基于现实问题导向开展的应用研究。本文的核心思想在于:第一,森林城市群建设的定位,需要重视我国各个森林城市群因其覆盖范围和区位差异而呈现出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等方面的复杂特征;第二,只有建立在对其发展历程和现状特征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才能精准识别现实问题,确定关键突破方向;第三,建设定位与总体规划仍需兼顾宏观的共性发展规律和微观的区域特点与差异,才能真正实现科学规划和有效引领。期待本文的研究,能够和实践与学术领域的同仁一起,为我国森林城市群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