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麂因为数量多,分布广,保护等级太低,只是“三有”保护动物而已,而“三有动物”的犯罪成本都是简单粗暴的20只以上才会立案,没到这个数量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最多行政拘留了。而据我推测,拘留只怕都很少,应该没收加教育为主,严重些就加点罚款,没啥约束力,尤其对于我国一些热衷野味的人更是毫无,比如黄胸鹀是“三有动物”,同时也是一道名菜“禾花雀”,被吃绝迹了也没见哪个人被抓。这些都是建立在他们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的前提下,如果是偷偷摸摸,就没人管得着了,放图片是嚣张了一些,但好像也没人管,就像劳动法一样,违法是常态。
如果是其他麂类,比如黑麂,这个可是一级保护动物,哪个不长眼的敢放网上,果断报警抓走,可惜一级保护动物的特点就是稀有,露面的机会很少。而且,我国的保护动物,可以说最严的捕杀一只即情节特别严重的才是真·保护动物,其他保护动物很多都处于身为保护动物却经常以猎物的姿态见诸报端的尴尬境地,盗猎分子被判刑也总少不了一些人bb人不如动物,中型哺乳动物还好了,至少同情动物的人也很多,如果换成其他类群的小型动物……
如今还有一大杀器,屠宰和食用合法养殖的保护动物(一级保护动物屠宰也要审批)是不犯法的,然后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就以人工养殖的为由在很多地方被吃干净了,虽然它们不能人工繁殖,但还是被心照不宣地“潜规则”了(野生的抓回来养几下然后上餐桌,甲片俨然动物界的虫草金线莲铁皮石斛)。同理,其他二级保护动物也许也可以通过这一程序对犯罪行为进行洗白。当然,蓝孔雀、大鲵、泰鳄(附录一)等人工养殖技术是相当成熟了,这些很多都是合法的。
近年,我国频频出现非法捕杀“三有动物”的案件上新闻,虽然一直被非议和质疑,但也许是个好开端(表示政府要认真执法了),只是蛙类麻雀壁虎(非大壁虎)上20只易,赤麂这些要上20只怕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