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志愿服务研究室室主任,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三个主要特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同行。
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强化党对志愿服务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志愿服务的全过程,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的最本质特征和政治保证。
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要依靠党的强大引领力、组织力、号召力。当前,中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必须要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围绕着更好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中国共产党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执政导向,能够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凝聚共识,共谋发展大计,画出志愿服务事业的最大同心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志愿服务既不是“劳而不获”,也不是“福利主义”,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需要人人都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全体人民作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实践主体,既是志愿服务价值提供主体,也是志愿服务受益主体。人民群众既是志愿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创造者,也理应成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所取得的成果,要由全体人民共享,而不是少数人受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享发展,实现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的共建共享。
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确保人民群众在志愿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把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科学判断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人民群众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志愿服务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追求,在送温暖、献爱心中满足群众需求、增进民生福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变为群众的自觉实践。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才能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提升群众参与意愿,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充分调动社会活力,才能找到志愿服务凝聚力量的最大公约数,共同担负起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责任。
坚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同行
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是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独有特色。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历了初创、发展等若干阶段,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一步一步发展壮大的事业,也是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事业。
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社会实践和道德实践,满足了人们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承担着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职责使命,使人民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提升境界、陶冶情操,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志愿服务具有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天然优势,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发展历程来看,志愿服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抓社会主要矛盾。当前,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志愿服务是聚焦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志愿服务的自愿性、无偿性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