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兰坪优创肉牛养殖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兰发改[2013]15号 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申请地方债, 受招标人兰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兰坪优创肉牛养殖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600.51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约为7609.92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2.2建设地点:兰坪县营盘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兰坪优创肉牛养殖场位于兰坪县营盘镇恩棋村东坡地块,恩棋村的村庄公路旁,占地 119738.02㎡,大约 179.61 亩,现状为山地、灌木、坟地和花椒地;总建筑面积为 42345.42㎡,主要建设生活区(包含宿舍、食堂、办公楼) 972㎡ ;饲料加工区(包含 3 栋青储窖、1 栋精料库、3 栋干草库、1 栋地 磅房、1 栋公共卫生间和 1 栋配电间)11982.42㎡ ;饲养区(包含 1 栋消 毒间、1 栋兽医室、1 栋检疫牛舍、2 栋成母牛牛舍、1 栋犊牛牛舍、21 栋育肥牛舍)25032㎡,存栏数为 2830 头;有机肥厂(包含 1 栋有机肥厂、2 栋牛粪堆棚、1 栋无害化处理车间和配套机械、设备)4359㎡ ;处理能力 为 200m³/d 的污水处理站 1 座;以及配套的挡墙、道路、绿化、照明、供水、供电、排水、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9600.51万元。
2.4工期要求:工期10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兰坪优创肉牛养殖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工作:
(1)设计概算审核: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2)工程预算审核:审核施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量价核算;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期中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价审核及新增综合单价审核;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工程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实际工程量审核确认;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的审核,对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新增、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工程索赔资料审核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
(4)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委托人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2.6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造价咨询任务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工作,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须满足业主需求时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总投资建安工程费)6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20-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指总投资(建安工程费)6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法认定有效性);
3.5常驻现场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须满足对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服务需求,拟派往成员须的专业、人数及驻场情况,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6企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的获取
5.1.1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1.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6.2 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
6.3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
6.4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