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受理的时限是多久
15日。《信访条例》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信访的含义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
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信访事项可以听证吗?
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此可见,听证是有限制范围的,只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此外,听证不是有权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必经程序,并且听证也不是一定举行的,由有权机关裁量决定。
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什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什么是信访制度
1、信访制度是国务院《信访条例》设定的。
2、信访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制度。
3、信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