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场裸奔嘛

安娜普尔纳大环线(ACT)徒步的高潮不是坨龙垭口的翻越,而是Tilicho Lake冰湖之行。

虽然之后也裸奔过很多次,不过TilichoLake那次是最棒的体验。当天凌晨5点钻出温暖的被窝,匆匆吃了早饭,带上干粮,赶在6点前出发,天蒙蒙亮,密布的阴云昭示着这将是一段艰苦的旅程,从海拔4160的Base Camp到海拔4960的TilichoLake,垂直爬升800米,疲惫和寒冷一直如影随形,好在之后随着高度的爬升,云雾已经在脚下,强烈的阳光紫外线把衣服照射得发烫,晴朗的天空让整个人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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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力比较好,迅速走到了所有人的最前边,第一个到达Tilicho Lake,都来不及喘口气休息,迅速找了一片平整的地方,把自己脱光,全身上下只剩一副墨镜防止雪盲,然后了却了念念已久的心愿——在喜马拉雅雪山上裸奔。后边上来的人,他们眼中也是同样一片蓝白世界,只不过多了一具在冰雪中欢呼雀跃的肉体。随后好几天,有一些欧美徒步者看到我都会竖起大拇指打招呼“Hello,naked guy!”

有的人问我为什么要裸奔,我想可能自己本来就是个比较奔放的人,觉得一辈子没裸奔过人生不算完整,而安娜普尔纳海拔5000米的冰湖,天地间那般原始荒莽扑面而来的时候,任谁都会亢奋的,裸奔几乎是一种本能,就像你看到沙漠绿洲里的一汪湖水就想跳下去,看到数千盏天灯伴随着欢呼声同时升起时就会热泪盈眶一样。还有人问不冷么?我说:“只有脚底冷,光脚踩在雪上冻得我龇牙咧嘴的。”

其实无论徒步还是裸奔,都不在计划之中。

“来都来了”是一个非常管用的词(一定要用川普的腔调说),许多随性而至的旅途多因于此,ACT徒步也是。当时同行的小伙伴是Wayne和娜娜,Wayne是在瓦拉纳西客栈里认识的,一度被我当成台湾人,他当时跟个姑娘来的印度,步调不太一致,临时决定跟我同行去大吉岭,连火车票都是上车补的,最后干脆放弃计划好的印度行程跟我一起从卡卡比塔口岸进了尼泊尔,到了博卡拉之后,“来都来了”,那干脆徒个步吧,于是选择中等难度的ABC,花了一天时间办进山证,买干粮和地图。

本来第二天都准备出发了,结果遇到了也是从印度过来的娜娜姑娘,她是笃定要走ACT的,说要玩就玩个大的,计划12天,然后旁边伙伴就怂恿我和Wayne跟娜娜一起走。毕竟女孩子一个人大家都不太放心,我和Wayne面面相觑了两秒钟,“来都来了”,走,ACT我们来了!

第二天娜娜去办进山证,我和Wayne去办签证延期,第三天出发,真是一场意外之旅!补充说一句,娜娜是驴友介绍认识,可聊天之后发现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见面,半年前上海马拉松的时候,我是运动员,她是志愿者,35公里处我吃了一根香蕉,是她递的,small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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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最后一天翻越海拔5460米的坨龙垭口时,整个世界是白色的,山峰之巅的积雪连接了天空薄薄的云朵,五颜六色的冲锋衣点缀了这纯白的画卷。我和伙伴们先是在垭口的茶馆喝点热饮,用气罐的火慢慢烘烤湿透了的鞋袜,再出去时,云雾变淡,阳光从缝隙中钻出来,给了所有人小小的一片蓝天。这样的天气,可以说我们是幸运的,因为5个月之后,一场暴风雪在这个垭口夺走了50多条生命,幸存的几个徒步者是花高价钱暂避在垭口茶馆里逃过一劫的。

我在想,如果当时自己面对灾难降临,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以前还一直觉得旅行中总得发生点什么刺激甚至危险才比较有谈资,现在觉得一切平安就是老天最大的仁慈。

当时的场景一直历历在目:结伴一程的美国男生还在抖落裤子里的雪,因为他不小心一脚踩歪,整个人陷进齐腰深的雪里;远处有一对德国情侣在拥抱,为胜利翻越垭口,9天前在一家餐馆遇到,点菜时,他们教会了我“水牛肉”这个单词;墨西哥大叔Oscar与我相拥寒暄,他夫人为我们拍合影,前几天在Manang一起拍日出时认识,大叔称赞我在这个海拔高度还能抽烟蹦跶实在是不可思议;尼泊尔向导向我微微颔首,报以友善的微笑,昨天偶遇之后他免费带领我们一起走,合理安排行进速度和休息频率,让我们攀登垭口的旅途格外顺利;还有一些一路走来混得脸熟的驴友见到我的古怪装束之后也会调侃“Nice shoes,nice 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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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鞋和裤子也算是一道奇葩风景。因为ACT是临时起意之旅,所以我全身上下没有一件所谓的装备,20块钱的灯笼裤,100来块钱的蓝色布鞋,还有一件大吉岭买的质感粗粝的毛线套衫,登山杖就一根还是借来的,雪套冰爪根本就没有,那又如何?装备永远不会是放弃或退缩的理由……女小白说她还是穿人字拖走了ABC呢,当地的背夫不也是经年累月踩着一双拖鞋走着ACT么?

眼在天堂的代价当然是脚在地狱,接下来还有漫漫下山路,垂直高度1700米的下降,再加上恶劣的天气,膝盖的疼,小腿的酸,脚底翻起水泡的刺痛,还有被雪水浸湿鞋袜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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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我行走时,我清楚地感知生命中每一分每一秒是如何度过的,并且以此为荣。

为什么选择徒步?

如果说旅行者也有某种完美主义情怀,那么我就偏向于用最简单最古老的方式去探寻这个美丽星球,徒步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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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到Muktinath的Bob Mary客栈,大家一起喝酒时,我们还霸道地来了一句:“飞过去的,叫航班,走过去的,才叫远方!”完了一起碰杯,傲娇了一把。

或许很多人嘘唏何必要这么辛苦折腾,我想说:20年后回首往事时,我依然会清楚地记得在海拔5000米的雪山之路上,迈出每一步时结实的喘息声,还有看到那茫茫喜马拉雅山麓壮阔风景时的赞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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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徒步已经过去了很久,回想起来还是觉得神奇,你永远不知道在旅行中会遇到怎样一个人,走过怎样一段路,碰撞出怎样一段命里有时终须有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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