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蛇类、竹鼠等动物种类被排除在外。广西作为全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重点省区,如何处置在养的违禁动物,养殖户们普遍关注的补偿方案出台了吗?近日,自治区林业局和财政厅依申请公开了《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对12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处置方式和补偿标准做了说明。
这12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标准为:王锦蛇、滑鼠蛇、眼镜蛇每公斤补偿标准为110元;竹鼠、海狸鼠每只补偿标准为180元;果子狸补偿标准每只1000元、豪猪每头900元、白鹇每只400元、骨顶鸡每只100元、斑鸠每只40元、蓝孔雀每只600元,赤麂每头补贴标准最高为2000元。
处置方式:综合利用、转型药用、放生、观赏
《意见》提出,对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依据,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对适宜放生的野生动物,尽可能选择科学放生;对具有非食用利用价值的野生动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科研、展示、药用等进行综合利用;对存在疫病风险等因素不适宜放生又不能综合利用的野生动物,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发生次生问题,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因此,除了滑鼠蛇和眼镜蛇,其余的10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贴标准为每公斤4元到8元不等。
合法养殖场所可得到补偿
据了解,列入《意见》补偿范围的养殖主体,包括:依法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场(户);2020年2月24 日前与持证合法养殖场(户)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的养殖户;持证合法养殖的专业合作社全体社员;享受自治区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以及其他合法养殖场(户)。
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处置工作
自治区补偿基准日为2020年3月6日,动物数量以截至2020年3月6日各市县统计数为依据,重量以移交时实际重量为依据。补偿资金实行分级负责,由自治区与市县按比例承担,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5:3:2比例承担,非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3:3:4比例分担。处置工作要求于2020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转向药用的除外。
养殖户:补偿方案出台 安心啦!
随着补偿方案的出台,不少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桂先生在南宁市四塘镇养了五六百只竹鼠,按往年的销售情况,一年下来会有十来万元的收入。但是,随着禁食禁运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国策的出台,不能正常出售的竹鼠就成了手中的烫山芋,不仅赚不到钱,每个月还要投入2000多块钱的养殖成本。
南宁竹鼠养殖户 桂东海
有的话我们就是比较开心,没有的话我们确实很难过。
而据南宁市竹鼠养殖协会会长张文明介绍,目前南宁市存栏的种鼠约有30万只,一年的产值约为3亿元,因此,不少养殖户早已对补偿方案的出台望眼欲穿。
南宁市竹鼠养殖协会会长 张文明
我们政府拿这么一笔资金来进行补偿,我觉得应该是很好的,那么对于我们养殖户,比如说固定资产的投资,那肯定补偿那个是没有办法的。
记 者|李永新 凌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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