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据《法制日报》报道,涉案金额达5.56亿元的“全国最大走私蟒蛇皮案”终审判决,海南东盛弘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弘”)被处罚金5640万元,原总经理林明栋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该公司涉及的走私物资数量和种类令人吃惊。裁判文书网显示,7年间,东盛弘公司为降低成本,不惜从越南、马来西亚等多地购买蟒蛇皮、蟒蛇蛋,偷运入境。
经统计,该公司仅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蟒蛇皮就高达61790条!所有物资涉案金额达5.56亿元。市界查阅过往报道发现,林明栋实际是海南“蛇王”,是国内唯一一家人工驯养繁殖蟒蛇的基地的创始人,曾经亲自领养蟒蛇,培育蟒蛇起家。
身为养蟒蛇的人,最后却要走私蟒蛇蛋蟒蛇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何要走私蟒蛇皮?
偷漏税600余万,用地下钱庄交易
天眼查显示,东盛弘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致力于频危物种——蟒蛇的保护与利用,集蟒蛇规模化人工养殖、野外资源恢复、蟒蛇救护和科技产品研究开发的专业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蟒蛇繁育利用试点单位。2009获得A轮融资,2011年已获得C轮投资。
换句话说,东盛弘本身的业务就和蟒蛇相关。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的总经理动起了歪脑筋。
从2009年1月开始,东盛弘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在总经理林明栋、江济民、胡建智等人的组织下,员工邢福朝、林诗江等人,分别从越南、马来西亚等地采购蟒蛇皮和蟒蛇蛋后,制作虚假合同,采取低报价格方式从广西凭祥海关、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申报入境,并最终在苏州办事处销售走私的蟒蛇皮。
东盛弘的走私行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货物正常报关入境,但伪造合同,虚假报价,超出的货款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支付,以此减少税收。另一部分,是将物资直接偷运入境,避开海关报税。
经统计,截至2016年1月,东盛弘先后申报进口蟒蛇皮3.18万张、蟒蛇蛋8000个,部分为正常对外购价,超出报关价格的货款,由公司财务总监陈绍见、尹德才安排以“饲料款”、“借款”名义从公司账户支取后转入个人账户,后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供货商支付,7年间共计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37.60万元!
总经理获刑13年
7年间走私6万张蛇皮,涉及5.56亿
判决书显示,公司曾组织人在越南芒街接应蟒蛇制品,后运到中国东兴市的木兰街,将物资偷运入境。2009年4月-2015年4月,东盛弘累计走私蟒蛇4550条,珍贵动物制品蟒蛇皮61790张及5112.05米、蟒蛇蛋29008个、蟒蛇肉28097公斤、蟒蛇油6254公斤、鳄鱼皮152张,数额为5.56亿元。
蟒蛇皮走私入境后,立即被东盛弘公司发往苏州办事处、广州办事处、北京办事处等地销售。
2016年1月29日,海口海关缉私局将林明栋、江济民、吴清云、邢福朝、林诗江、林海、陈浩、郑廷招等人抓获。二审终审判定,东盛弘公司因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六百四十万元。
此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林明栋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曾是海南蛇王
称制作二胡需要蟒蛇皮,1条价值千元
天眼查显示,林明栋持有公司25.26%股份,原本为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名下 5家公司,目前已被注销或吊销。
锒铛入狱的林明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此人实际很神秘,关于他的报道不多。市界反复搜索后发现,林明栋原来是海南“蛇王”。
早在2006年央视报道,林明栋已是蟒蛇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经过多年研发,培育了5000条蟒蛇。
2007年,海南日报进一步补充了林明栋的个人信息。
据员工介绍,他是海南文昌人,从小热爱动物,由于工作的关系,有机会接触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早年间,林明栋收养了几条蟒蛇,也积累了一些蟒蛇饲养的经验,开始专门从事该工作,并靠蟒蛇养殖加工而致富。
2003年,林明栋筹建蟒蛇研究所,并进行蟒蛇人工繁育的科研项目开发,该计划在2005年列入海南省科技项目计划之列。
当时,国内近百家民族乐器生产企业,尤其是二胡生产企业,每年都要大量使用蟒蛇皮,全国蟒蛇皮的使用量每年约为3万张。林明栋称,蟒蛇主要吃活鸡、老鼠、青蛙等,饲养成本约为150元/条,若按制作乐器用的蛇皮销售,一条蟒蛇的价值在1000元/条。林明栋建议农户散养蟒蛇,可以很快致富。
在2007年,林明栋通过6年多探索,在海南省建成最大规模地人工驯养繁殖蟒蛇,当时是国内唯一一家人工驯养繁殖蟒蛇的基地。
谁能想到,昔日帮农户致富的“蛇王”竟然沦为了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