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泉区审计局在反腐倡廉深入推进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部门与纪检互相配合支持查办了一批案件,本人参与了部分案件的办理。查账过程中,怎样从各种会计帐证中发现和获取能证实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呢?结合历年来参与查办案件的过程及多年从事审计工作经历,本人总结出一些查账的方法与技巧。只要按照这些方法,举一反三、多问几个为什么,根据变化的情况调整方法,方能获取证实犯罪的线索和证据。

一、查账中的具体方法

1.顺查法与逆查法有机结合

顺查法指取证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一致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查账人员应首先检查原始凭证----核对记账凭证----核对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与财务报表相核对。

逆查法是指取证的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反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查账人员应首先分析检查财务报表----追查至相关的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核对记账凭证----核对原始凭证。

一般情况下,检查账目时应先用逆查法,对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抓住可能存在假账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账簿及凭证,并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和检查。审阅和检查会计账簿时,如要证实某记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可运用顺查法,将该记录与账簿或报表中的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相符。当然,查账时顺查、逆查应相互结合,在两者的灵活运用中及时准确的捕捉疑点。

2.详查法与抽查法的灵活运用

详查法是指对被审查的某类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的全部内容毫无遗漏地进行全面详细审查的方法。抽查法是指对被审查单位的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推断总体状况的方法。查账时,应将详查法与抽查法有机的结合起来运用。在查账前,应先了解被查单位的情况。如果被查单位内部监管制度比较健全,核算记录比较完善,检查开始时应先运用抽查法确定或判断假账存在的重点环节,结合初查计划确定有针对性的重点,再对重点环节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详细检查,并以审查结果推断整个检查范围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直至进行详细检查。如果被查单位经济业务量不多,会计核算简单,查账时应从详查开始,但应注意在详查前确定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经济活动的范围。

3.分析核对法

分析,是指研究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对相关信息作出评价,并关注异常波动和差异。核对,是将两种以上的会计资料相互或交叉对照,检查其内容是否一致。包括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表核对、表表核对、“外帐”与“备查帐”核对等等。

4.检查法

检查法是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审查和研究,以发现疑点,进而发现犯罪行为。

在原始凭证方面,检查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等。业务处理过程中各经办单位或部门及有关人员盖章是否齐全,业务内容是否正常,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明细金额与汇总金额是否相符,填制时有无涂改等。

在记账凭证方面,根据已检查的原始凭证,查看其摘要是否与经济活动的内容相一致,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账户的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有关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同时还要审查编制、复核、记账、财会主管、单位主管的签章是否齐全,以查清有关内部控制手续是否落实。

在账簿方面,检查账簿主要注意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明细账、日记账。检查时应查清账簿记录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记账、对应账户是否正确、有无涂改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方法更正错误、转页金额是否一致,必要时还应查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以求查明经济业务是否正常。

在报表方面,检查报表的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检查表内的对应关系和平衡关系是否正确无误、报表的附注是否充分并且正确,有关主管人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等。

5.盘点法

盘点法是通过对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实地清点,证实各项资产客观存在情况并验证其会计记录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查明有无短缺及贪污情况。这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查账方法,只要认真清点各项资产就能发现是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6.外部调查法

外部调查,是指向与检查事项有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检查人员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进行外部调查,了解余额、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对于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注销的账户也进行调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

7.重新计算法

重新计算,是指以手工方式或者使用信息技术对有关数据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核对。包括原始凭证的计算、记账凭证的计算、账簿的计算、报表的计算、其他有关资料的计算。

以上方法是我们在查账中采用的基本方法,在具体运用中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决定是否并用,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技巧。

二、查账中的一些技巧

(一)从异常数字中找疑点

从数字值的大小变化发现异常数字。首先要把握经济业务本身量的界限。比如一个单位的库存现金每月结余在3000-5000元之间,而某月达到10000元且连续数月保持此额度,单位的现金收支无波动,库存现金增加就是异常数字,需要作进一步的审查,以便弄清疑点。

(二)从原始凭证上找疑点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最初取得的原始书面证明。对其进行判断主要是看取得的渠道和方式是否正当、合法,取得过程中的制约环节是否严密。

1.虚报冒领费用支出。主要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并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2.开假单据报销。重点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某些经济业务的支出内容乍看之下并无异处,稍加思索却不符合常理,如:某单位购置一台风扇3000元,而同等品牌型号风扇的市场价1000元左右,这就不免有套取资金的嫌疑。

3.重复报销。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账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如:单位在报销打印费或印刷费用时未附明细清单,可能存在重复的问题。

(三)从内部制约制度找疑点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实行内部制约制度,这种制度要求财、物、账的管理分别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目的。如果我们发现被查单位有会计人员兼收或兼付现金等情况,就应当引起注意,从有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分析有无疑点。

(四)从会计制度和机构不健全中找疑点

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设置多人多套账目核算,财务工作无人负责,首先要清理账目,通过账证、账账和账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账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查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法违纪舞弊的问题。如:某单位在管理基建项目时共设置三人三套账目核算,其单位负责人利用基建账目混乱浑水摸鱼,分别从三套账簿中支付工程款,通过清理核对发现单位存在多支付工程款,后经调查核实发现施工企业有向其单位负责人输送利益的事实。

(五)从自制收据中找疑点

一些单位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租赁收入、管理费等其他杂项收入,且未将其缴入财政专户。这时,要对自制收据的存根联跟记账联进行逐一核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收据的正联及记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记账数进行核对,看有无存在收入未入账的情况。另外,要对会计凭证中偶尔出现的自制收据记账联增强警惕性,前后单据进行比对,对单位收取的房租、保证金退付情况多加留意,与前期收入情况相对照,看是否有未入账的收入。这往往成为牵出“小金库”的突破口。“小金库”的存在,给贪污受贿违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重点是查“小金库”是否建账和有记载,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

(六)从往来账中找疑点

往来账的明细科目都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从往来账的各个二级科目名称上判断往来账科目核算的正确性。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与其名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其它”、“暂挂款”、“暂收(付)款”、“其它科目转来”、“欠款”、“特定款”等没有明确特指的对象。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的是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如隐瞒收入、出借银行账户、私分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体外循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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