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老河口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满足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位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经老河口市政府同意,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新建一所民办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老河口市洪山嘴镇,邓保高速老河口西出口以北(以规划预红线图为准)。
2、项目规模:规划学校总用地面积 160 亩左右(按照《湖北省产业用地目录和用地标准》核定用地面积),具体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核定的面积为准。
3.供地方式:公开招标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
4.用地性质:教育用地。
5.办学层次:普通高中学校。
6.项目规模:总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名学生以内,60个教学班。
7.学校名称:经遴选确定的投资方根据相关规定命名。
二、遴选方式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投资人。报名时现场签署、领取遴选规则。
三、优惠政策
1.规费优惠。对中标人投资建设民办学校过程中,学校建设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2、财政扶持。对中标人投资兴办的比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收费的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享受公用经费补助。
3、税费优惠。对中标人投资兴办的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4、项目用地。按照用地分类进行评估,确定挂牌价格。
5、招生政策。新学校的招生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计划,不设跨区域招生障碍。
6、教师配备。学校正式运行后,按照实际在校生总数的师生比配备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连续支教五年,第六年开始按照每年递减10%退出,直至全部退出。
四、报名资格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者须具备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投资人是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人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投资者须有与本遴选项目规模大致相当的办学实体,已办学校的投资人和该项目报名投资人必须一致。
3.意向投资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当的资金实力。一次性将人民币壹佰万元诚意金存入老河口市教育局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中选单位的诚意金抵扣壹佰万元的土地款,未中选单位的诚意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投资举办方交纳诚意金的账户名称:老河口市乡镇资金 ,账号:84010000000038994,开户银行:老河口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行号:402528708298。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持以下资料,到老河口市教育局三楼学前与成职教育股报名。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遴选的);③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④公司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及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现金流量表等);⑤诚意金缴纳证明材料;⑥已有办学实体的证明材料。(①②③④⑤⑥带原件留签章的复印件。上述报名材料已经提交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