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202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今天展播董阔、周吕安、胡明亮三位同志的典型事迹
01
董阔:闪耀“法治初心”, 传播“法治理念”
董阔
男,汉族,1969年8月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执业于安徽权颍律师事务所。
个人荣誉
■2019年,荣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十周年2019年度“贡献者”荣誉称号。
■2020年,被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2022年,被安徽省律师协会评为首届安徽十佳公益律师、首届安徽优秀公益律师。
人物故事
2001年,对安徽阜阳律师董阔来说,是很重要的一年。董阔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已有22载。在这22年中,他四次参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足迹遍及四川、云南、新疆、广西,成为他人生中的宝贵经历。
为偏远地区播撒“法治阳光”
法律援助志愿者,是一个承载着光荣与梦想的称号,也是一个肩负着责任与使命的团队,之所以报名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董阔有他的初心。2022年7月,董阔到达广西陆川县,这是他第四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用实际行动履行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的责任与使命。在他看来,案件不在大小,要实实在在办好每一宗案件,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董阔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秉承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远离繁华的城市,告别亲朋好友,赶赴服务地,克服语言不通、生活不便等困难,积极主动担当,为祖国的偏远地区播撒“法治阳光”。
一年的服务期间,董阔共接待法律咨询790人次,代书87份,开展普法宣传、法治讲座6次,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为法律援助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
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自2001年1月份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董阔对法律业务处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期间,他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以法律为武器,切实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四川援助期间,董阔承办了元坝区黄龙乡红林村村民集体资产维权案、王家镇柳亚子农业园区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等案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其中,元坝区黄龙乡红林村村民集体资产维权案成功经验曾被《四川新闻网》《四川普法网》《四川在线》等多家新闻媒体登载。
王家镇柳亚子农业园区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案件标的较大,受害单位和人员多达四个省近7家公司45家施工队,340余农户受损,且涉及众多农民工的利益。最终,在董阔的积极帮助、正确引导下,约50人次起诉,诉讼标的达2000余万元。当年,该案所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用热情执着书写法律人生
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同时,从2012年至今,董阔先后担任政协阜南县第九届政协委员,阜南县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常委。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他积极为政府的决策、民生工程等问题建言献策,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多年参与法律援助,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律师使命,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上千次,他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讲咨询,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法律援助走近群众,让法治精神走进群众,热情接待群众,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化解矛盾争议,疏导纠纷冲突,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于董阔来说,法律工作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是他将为之奋斗不已的事业。他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在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02
周吕安:扎根基层的“白杨树”
周吕安
男,中共党员,1970年2月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巢湖监狱第五监区党支部书记、政治教导员。
个人荣誉
■2019年,获省司法厅“2018年度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获省厅“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人物故事
黄土高原上的白杨树,参天耸立不折不挠,虽没有婆娑姿态,但它质朴温和、执着向上,平凡而又伟大。30年来,周吕安扎根泥土,饱经风雨,守护着高墙内的一方平安。
率马以骥,他是监区工作的“定海神针”
2018年,巢湖监狱第五监区重新合并组建,存在很多监管改造和制度上的空白。作为监区教导员,周吕安广泛征求监区党员民警意见建议,先后牵头制定事关监区安全与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科学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了民警的岗位责任。
作育英才,他是青年民警的“授业老师”
近年来,新入职的青年民警增多,普遍存在管理教育罪犯经验不足的情况,周吕安主动承担起年轻民警的“导师”职责,带领他们学习并具体参与到罪犯改造流程管理、警情处置、个别谈话教育、档案文书填报等基础业务中来。
春风化雨,他是罪犯眼中的“训导主任”
周吕安多年来与形形色色服刑人员“打交道”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使他成为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专家能手。
新调入的罪犯高某对抗改造情绪较重。对此,周吕安仔细查阅档案了解其家庭史、犯罪史和生活史,经常找他谈心谈话,为他量身定制教育“套餐”,安排监狱心理咨询师给予面对面辅导,不时鼓励支持高某,并引导他多给家人写信、拨打亲情电话,同时向高某家人争取家庭共同参与帮教……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高某改造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还报名参加了书画兴趣班学习,再也不是那个“刺头”。无独有偶,用心用情教育改造罪犯,这样的例子在周吕安身上还有很多。
从事管教工作三十年,周吕安始终牢记监狱民警教育人改造人的初心使命,以如履薄冰、始终如一的心态和严谨务实、一丝不苟的作风对待每一项工作,积极践行着巢铸精神,就像白杨树一般守卫着监狱的安全稳定。
03
胡明亮:高墙中的“躬耕”者
胡明亮
男, 1973年6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入党,现任合肥监狱第八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个人荣誉
■2019年,获省直监狱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0、2021年,考核优秀、嘉奖
■2021年,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2年,获省直监狱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人物故事
参加工作以来,胡明亮始终表里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理论学习、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较好地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他冲锋在前,舍己为公
2020年1月,突如其来的疫情,搅乱了“春”的节奏。胡明亮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第一时间奔赴工作一线。作为封闭执勤的第一批先锋队,完成了连续五十多天的封闭执勤工作,其间更是包揽了许多具体工作事务。胡明亮一心扑在工作上,真正展现了一位共产党员的忠诚和担当。
他坚持“党建先行”,牢筑忠诚信仰
作为合肥监狱第八监区党支部书记,胡明亮始终坚持“党建先行”,把支部建设、加强民警队伍管理作为监区的核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胡明亮始终秉承党的事业需后继有人的原则,加强青年民警培养和关怀,号召青年民警向党组织靠拢,带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民警。同时,切实提升监区同志参与监狱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秉承因人制宜原则,统筹谋划,合理分工,坚决杜绝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
他淬炼“坦荡警魂” 永葆务实作风
一直以来,胡明亮始终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以务实作风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带动监区整体工作发展。敢于动真碰硬,力求消除监区矛盾。“日碰头会”“狱情分析会”……每一次监区会议,绝不走形式,每一份会议材料、每一次会议记录,胡明亮都会认真对待,各项工作反复斟酌,确保了监管秩序安全平稳。参加工作以来,胡明亮始终把忍得了枯燥、耐得住平淡、踏实努力工作作为自己的准则,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
严于律己,公正执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胡明亮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二十多年酸甜苦辣,不断鞭策自己坚守执着和坦荡,用满腔热血浇灌信仰和梦想,在初心使命中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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