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经验启示_借鉴优质规划经验分享_优秀规划案例

后记

作为国内城市公共艺术规划方面的著作,本书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角创新:本书以宏观、开放的视角,将城市公共艺术与城市规划置于同一空间中,从二者实践和理论的源头出发,给研究对象以定位。从城市公共艺术发展的角度看,城市规划弥补了理性规划造成的艺术性缺失。同时用城市规划的体系和方法为城市公共艺术整体性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平台和保障。

(2)学科交叉创新:城市公共艺术规划作为一个新的实践研究领域,是艺术设计学科和城市规划学科交叉创新的结果,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对城市规划艺术生活价值丧失、以美化代艺术、重物质轻精神等相关问题的回应。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提出在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强化城市艺术特色、满足市民艺术生活等方面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从学科创新来看,将城市公共艺术作为艺术设计的研究对象,是对传统艺术设计学科的扩展,而将城市公共艺术的价值和理念引入城市规划,是对城市规划艺术价值的重构和再定义。

(3)研究方法创新:本书采取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方法,通过全面收集西方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实践研究案例,采用一定的量化分析的手段,对研究存在的领域、发展的脉络及发展的趋势形成清晰的认识。同时将目前处于分散状态但实质相互联系的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相关实践研究内容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工作框架和规划内容,为今后的研究和实践奠定了基础。

受时间、精力和学识所限,本书尚有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可借鉴的成熟理论和方法缺乏,因此本书对城市公共艺术规划工作框架及规划内容的论述只是为该领域的研究打下一个基础。工作框架旨在对当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城市公共艺术规划需求做出回应,弥补现有规划体系的不足,其具体规划内容,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2)以艺术家为主体的城市公共艺术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复杂的综合空间系统,其空间结构及空间演变机制与传统的城市空间演变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外部因素与环境如何影响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3)本书主要是利用城乡规划学和艺术学的相关知识,对如何将城市公共艺术规划引入城市规划,以及如何构建中国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工作框架和规划内容进行初步探索。事实上,城市公共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十分复杂,本书主要是在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两个系统间进行讨论,只涉及规划工作框架、规划内容层面。而作为城市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城市公共艺术规划必然会涉及经济、产业、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并且该系统内部还包含若干子系统。从不同的层次与角度出发,对更多有价值的问题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展开。

(4)面对我国现有国情,城市公共艺术实践处于起步阶段,实践过程在各城市发展中存在差异,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书提出的工作框架和内容并非适用于所有城市的实践,并不能解决实践中的所有问题,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的实践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的统计报告显示:艺术方面的财政收入从1992年的36.8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166.2亿美元,除去通货膨胀的因素,年增幅在11%左右。从政府的投资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ment)来看,政府的公共财政的投入和回报的比例接近1∶7。

2.《百分比艺术法案》(Percents for Arts):即将城市建设资金的1%~3%用于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此法案后来在全世界普及,目前美国有300多个城市推行此计划,我国台湾和浙江台州也引入了这一政策。

3.“欧洲文化之都”(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每年有1座或2座城市荣获这个称号,在享受称号的一年中,该市不仅有机会展示本市(本地区)具有象征性的文化亮点、文化遗产和文化领域的发展与创新,而且吸引欧盟其他成员国的艺术家、表演家到该市表演和展出作品。

4.该项目包括媒体艺术、电影艺术、民间艺术、音乐艺术、设计艺术等7种类型。项目旨在通过国家和城市之间的艺术合作与交流推动城市的发展,并对申请城市的艺术基础设施、艺术团体、艺术交流合作等城市创意环境做了明确要求。

5.转自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Sharon Zukin在1982年出版的《阁楼生活:都市变革中的文化与资本》(Loft Living:Culture and Capital in Urban Change),该书是关于艺术在城市衰败地区更新中发挥作用的最早论著,书中研究了20世纪60年代纽约衰败的Soho地区如何成为艺术家聚集地区的发展历程。

6.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在1998年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中将深圳城市规划体系分为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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