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指标说明及填报要求

一、衔接资金项目清理表(附件1)

(一)项目名称

1. 指标定义:指该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项目名称。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名称,与相关资金项目文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核心规模指标。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举例如下:新建并硬化机耕道**公里、宽**米、厚**米。

(三)所在镇(街道)和村(居)

1. 指标定义:指该项目所属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2. 填报要求:填写具体镇名称和村名,如“**镇**村”;以镇街为单位的项目,如保险等项目,可填“全镇”或“全街道”。

(四)项目类型

1. 指标定义:指《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做好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16号)明确的8个项目类型,包括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内容,选择对应的一个项目类型填报。

(五)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归属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 填报要求:填写项目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如区**局。

(六)业主单位

1. 指标定义:指具体实施项目的单位。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填报,如是区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填写区**局,镇街实施的项目填写**镇街。

(七)资金年度

1. 指标定义:指投入衔接资金的所属年度。

2. 填报要求:填到具体年度,如:2022年。如资金分年度投入同一项目的,可以横向插入行填报。

(八)项目补助资金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实际获得的补助资金总额,包括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其他财力补助资金,不含企业、农户等自筹资金。

2. 填报要求: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明细汇总金额。同一年度多笔资金的,在同一横栏合并统计填写。如有多个年度投入资金的,可加横栏每年一栏填写。

(九)补助资金明细

1. 指标定义:该笔资金对应的衔接资金所属来源。

2. 填报要求:区分各类型衔接资金来源统计金额,分别填入数额。各年度资金,在对应年度的横栏中填写。

3. 各资金来源说明:

①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指各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未纳入统筹整合方案的资金。(我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均为此项。)

②社会帮扶资金,指区级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各类帮扶资金。

③其他财力补助资金,指除上述财政资金外,其他用于衔接的财政资金投入。

(十)是否形成衔接资金项目资产

1. 指标定义:标记项目是否形成衔接资金项目资产。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是”或“否”。选“是”的,继续填写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分类确权和管理营运情况;选“否”的则跳转至“未形成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主要原因”,在最合适的一栏下填写“资金量”。

(十一)未形成衔接衔接资金资产主要原因

1. 指标定义:对未形成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情况说明主要原因。

2. 填报要求:在列举的主要原因中,在最适合的一栏下填“资金量”。均不符合的,在“其他”栏下简要说明原因。

(十二)调整资金项目文件文号

1. 指标定义:注明调整的衔接资金项目文号。

2. 填报要求:分别填写下达和调整该衔接资金项目的文号。如:津扶办〔2022〕*号下达、津乡振发〔2022〕*号调整。

(十三)调整前项目补助资金总量

1. 指标定义:该衔接资金项目最初下达的补助金额。

2. 填报要求:填写该衔接资金项目在下达文号中的补助资金金额。

二、衔接资产登记表(附件2)

(一)原项目名称

1. 指标定义:指该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原项目名称。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名称,与衔接资金项目清理表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核心规模指标。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举例如下:新建并硬化机耕道**公里、宽**米、厚**米。

(三)所在镇(街道)和村(居)

1. 指标定义:指该项目所属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2. 填报要求:填写具体镇名称和村名,如“**镇**村”。

(四)项目类型

1. 指标定义:指《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做好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16号)明确的8个项目类型,包括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内容,选择对应的一个项目类型填报。

(五)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归属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 填报要求:填写项目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如江津区**局。

(六)业主单位

1. 指标定义:指具体实施项目的业主单位。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具体业主单位填报,如是区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填写江津区**局,镇实施的项目填写**镇。

(七)受益脱贫户户数

1. 指标说明:指该项目受益脱贫户的户数。

2. 填报要求:填写户数,应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关联数一致。

(八)受益脱贫户人数

1. 指标说明:指该项目受益的脱贫户人数。

2. 填报要求:填写人数,应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关联数一致。

(九)资金年度

1. 指标定义:指投入衔接资金的所属年度。

2. 填报要求:填到具体年度,如:2022年。如有多个年度投入资金的,可加横栏每年一栏填写。

(十)资金文件号

1. 指标定义:指该项目在该年度的对应资金项目计划文件号。

2. 填报要求:填写资金项目计划文件号。若项目有调整,则需填写调整后的文件号。如:津扶办〔2022〕*号下达、津乡振发〔2022〕*号调整。

(十一)项目补助资金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实际获得的补助资金总额,包括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其他财力补助资金,不含企业、农户等自筹资金。

2. 填报要求:填报该文件安排的资金,并与资金补助明细金额对应一致。

(十二)补助资金明细

1. 指标定义:该笔资金对应的衔接资金所属来源。

2. 填报要求:区分各类型衔接资金来源统计金额,分别填入数额。不同年度资金,在对应年度的横栏中填写。

3. 各资金来源说明:

①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指各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未纳入统筹整合方案的资金。(我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均为此项。)

②社会帮扶资金,指区级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各类帮扶资金。

③其他财力补助资金,指除上述财政资金外,其他用于衔接的财政资金投入。

(十三)资产属性分类

1. 指标定义:资产类别为经营类、公益类和到户类资产。

2. 填报要求:根据资产内容,择一资产类型填写。

(十四)属性细化分类

1. 指标定义:对衔接资产3大类别进一步细分,反映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具体类型。

2. 填报要求:判断资产细化分类类型,择一填报。

其中,公益性资产细分为道路交通类、农田水利类、供水饮水类、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类、其他类等;经营性资产细分为农林牧渔类、生产加工类、旅游类、电商服务类、其他类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支持脱贫户生产发展所购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十五)资产权属分类

1. 指标定义: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按照所有权性质分为到户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国有资产、补助业主(主要指补助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大户等业主形成的资产,不含集体持有部分)资产。

2. 填报要求:根据资产权属性质,择一选择权属类型填写。

(十六)资产权属单位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单位。

2. 填报要求:填写资产权属单位名称,有多个权属单位的按多个共同主体研判填写,并应注明各自占比。

3. 权属确定原则。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形成过程和资金构成,从实际出发,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确权。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产权归属于农户;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衔接资金投入到村级集体组织等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跨镇跨村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并由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两级分别明确权属关系,原则上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衔接资金以市场化模式投资或入股到企业业主等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关协议约定执行;整合后的行业衔接领域资产,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国有资产的界定和确权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可将产权归属于村集体。

(十七)资产原值

1. 指标定义:指建设或购置衔接资产时的成本支出。

2. 填报要求:填报该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投入的衔接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为准,非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价值不计入。

(十八)资产现状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当前的基本状态,分为正常使用、闲置、报废、其他。

2. 填报要求:在“正常使用、闲置、报废、其他”中,选择最适合的一项填写。

(十九)管理营运方式

1. 指标定义:衔接资金管理运营方式,分为所有权人自行管理和委托营运管护。

2. 填报要求:在“所有权人自行管理”“委托营运管护”中,择一填写。

(二十)管理责任主体

1. 指标定义:指对该资产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主体。

2. 填报要求:填写直接管理责任主体,如“区XX局”、“XX镇”、“XX村”等。

(二十一)是否有收益分配方案或协议

1. 指标定义:项目是否有以方案、协议或合同等形式的关于收益分配的约定。

2. 填报要求:核实后填写“是”或“否”。

(二十二)分配方案或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1. 指标定义:方案、协议或合同等形式关于收益分配约定的主要内容。

2. 填报要求:简要填写约定的收益分配主要核心内容。

(二十三)年度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产生衔接效益的年度。

2. 填报要求:填写对应年度,如“2022年”。

(二十四)主要效益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产生的主要效益情况。

2. 填报要求:按年度填写主要效益,每年填写一次。例:吸纳脱贫户务工*人,技能培训脱贫人口*人次,或提供衔接公益岗位*个等等。

(二十五)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1. 指标定义:指经营性衔接资产各年度资产收益以及分配到脱贫户的有关情况。

2. 填报要求:分年度填写,仅经营性衔接资产填写。

(二十六)年度纯收益

1. 指标定义:年度纯收益指的是扣除经营费用、成本等后的纯收益。

2. 填报要求:填写年度纯收益金额,仅经营性衔接资产填写。

(二十七)脱贫户享受收益金额

1. 指标定义:对应年度,由脱贫户享受到的收益金额。

2. 填报要求:填写脱贫户享受的金额,非脱贫户享受的收益金额不计入。

(二十八)享受收益脱贫户户数

1. 指标定义:对应年度享受到分配收益的脱贫户户数。

2. 填报要求:只涉及脱贫户,非脱贫户不计入。

(二十九)享受收益脱贫户人数

1. 指标定义:对应年度享受到分配收益的脱贫户人数。

2. 填报要求:只涉及脱贫户,非脱贫户人数不计入。

三、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台账表(附件3)

(一)项目名称

1. 指标定义:指该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项目名称。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名称,与相关资金项目文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指标定义:指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核心规模指标。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举例如下:新建并硬化机耕道**公里、宽**米、厚**米。

(三)所在镇(街道)和村(居)

1. 指标定义:指该项目所属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2. 填报要求:填写具体镇名称和村名,如“**镇**村”;以区级为单位的项目,如保险等项目,可填“全区”。

(四)项目类型

1. 指标定义:指《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做好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16号)明确的8个项目类型,包括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内容,选择对应的一个项目类型填报。

(五)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指标定义:指项目归属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填报要求:填写项目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如江津区**局。

(六)业主单位

1. 指标定义:指具体实施项目的单位。

2. 填报要求: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填报,如是区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填写区**局,镇实施的项目填写**镇。

(七)资金年度

1. 指标定义:指投入衔接资金的所属年度。

2. 填报要求:填到具体年度,如:2022年。如资金分年度投入同一项目的,可以横向插入行填报。

(八)项目补助资金

1. 指标定义:指项目获得的补助资金总额,包括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其他财力补助资金,不含企业、农户等自筹资金。

2. 填报要求: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明细汇总金额。同一年度多笔资金的,在同一横栏合并统计填写。如有多个年度投入资金的,可加横栏每年一栏填写。

(九)补助资金明细

1. 指标定义:该笔资金对应的衔接资金所属来源。

2.填报要求:区分各类型衔接资金来源统计金额,分别填入数额。各年度资金,在对应年度的横栏中填写。

3. 各资金来源说明:

①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指各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未纳入统筹整合方案的资金。(我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均为此项。)

②社会帮扶资金,指区级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各类帮扶资金。

③其他财力补助资金,指除上述财政资金外,其他用于衔接的财政资金投入。

(十)资产名称

1. 指标定义:指能够体现资产个体特征的特定名称符号。

2. 填报要求:规范填写资产名称。

(十一)资产属性分类

1. 指标定义:资产属性分类为经营类、公益类和到户类资产等3类。

2. 填报要求:根据资产内容,择一资产类型填写。其中,属性分类是到户类资产的,需在(30)备注中标注该到户类资产所对应的脱贫户户数。

(十二)属性细化分类

1. 指标定义: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3大类别进一步细分,反映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具体类型。

2. 填报要求:判断资产细化分类类型,择一填报。

其中,公益性资产细分为道路交通类、农田水利类、供水饮水类、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类、其他类等;经营性资产细分为农林牧渔类、生产加工类、旅游类、电商服务类、其他类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支持脱贫户生产发展所购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十三)权属分类

1. 指标定义: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按照所有权性质分为到户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国有资产、补助业主(主要指补助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大户等业主形成的资产,不含集体持有部分)资产。

2. 填报要求:根据资产权属性质,择一选择权属类型填写。

(十四)资产权属单位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单位。

2. 填报要求:填写资产权属单位名称,有多个权属单位的按多个共同主体研判填写,并应注明各自占比。

3. 权属确定原则。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形成过程和资金构成,从实际出发,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确权。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产权归属于农户;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衔接资金投入到村级集体组织等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跨镇跨村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并由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两级分别明确权属关系,原则上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衔接资金以市场化模式投资或入股到企业业主等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关协议约定执行;整合后的行业衔接领域资产,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国有资产的界定和确权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可将产权归属于村集体。

(十五)资产原值

1. 指标定义:指建设或购置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时的成本支出。

2. 填报要求:填报该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投入的衔接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为准,非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价值不计入。

(十六)资产现状

1. 指标定义: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当前的基本状态,分为正常使用、闲置、报废、其他。

2. 填报要求:在“正常使用、闲置、报废、其他”中,选择最适合的一项填写。

(十七)管理营运方式

1. 指标定义:衔接资金管理运营方式,分为所有权人自行管理和委托营运管护。

2. 填报要求:在“所有权人自行管理”“委托营运管护”中,择一填写。

(十八)管理责任主体

1. 指标定义:指对该资产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主体。

2. 填报要求:填写直接管理责任主体,如“区XX局”、“XX镇”、“XX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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