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先保障、政府主责、补齐短板、改革创新,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十项行动”,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的资助体系,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省30%左右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高,全省80%左右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5年,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省各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行动。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市、县要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中小学教育建设用地。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小班化教学。深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义务教育办学具体标准,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防范设施、教育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体育运动场地、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各县(市、区)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计划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四个一批”行动。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对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等方式,挖潜扩容一批优质学校。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新优质学校。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改革,发挥牵头学校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研训联动,实行一体化评价,转化提升一批薄弱学校。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1+1+N帮扶”计划,即1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1个乡镇、结对N所乡村学校,组成城乡学校共同体,开展精准帮扶,统筹办好一批乡村学校。开展系列特色主题活动,促进乡村学校内涵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持续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体质等管理,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三)实施师资配置优化行动。落实中央关于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规定,配齐配足学校所需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科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可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学校教练员岗位。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乡村教师相关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四)实施教师校长能力素养提升行动。弘扬教育家精神,持续实施教师校长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显著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校长总量。完善五级联动教师校长培训体系,明确各级教师校长培训定位,统筹制定每个周期教师校长培训规划,支持每名教师校长在每个周期实现进阶发展。完善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培训体系,实施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开展科学教师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五育并举”融合育人能力。建立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开展新教师教育素养和教学技能培训。实施乡村教师培训与学历提升融合项目,支持乡村教师在职便捷提升学历。实施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扎实开展万名中小学校长培育计划。

(五)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提升校园网络服务能力。将网络环境纳入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快推进校园网络全光网改造,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深化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将平台应用作为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改进教学、学校提升质量、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依托,探索有效应用模式。加强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及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充实优秀课程资源,提供系列化精品化、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教育教学资源。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施数字校园示范引领工程,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

(六)实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行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证明材料,优化入学流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全面建立学校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矫治。

(七)实施学生资助精准化行动。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现行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核查工作。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推动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标准。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资助信息公开透明。

(八)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实施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全程化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体系。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强“省级市场—区域类行业类分市场—校园招聘市场”三级就业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省校、校地、校校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九)实施学生卫生健康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学校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配备校医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措施,每年发布学生健康素养水平数据。为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广泛普及视力健康、营养健康等知识,做好教室采光照明达标、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实施食育工程,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改善学生膳食营养结构。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将心理疏导干预融入校园日常生活。

(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和科普资源重要育人作用,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政策,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所拓展服务功能,面向学生群体开展阅读分享、艺术展演等体验式、互动式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创新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强化省级统筹,发挥市级政府作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有关奖惩机制。

(二)加强经费统筹。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力度,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给予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允许在总量中设立生活补助项目。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结果运用,对监测结果好的县(市、区)按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定期组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观摩,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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