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羊养殖技术指导方案_养殖方案指导肉羊技术有哪些_肉羊健康高效养殖

按照中、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拟制了豇豆、柑橘、韭菜等15种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请各镇(街)、农业产业园区、协会等加大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指导培训、宣传推广和日常监管;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认真学习,按照指导意见正确购买、规范使用投入品,切实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控,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和其它物质,防止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肉牛肉羊防止误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技术性指导意见

牛羊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一些养殖者为了提高牛羊增重速度,少数收购贩运及屠宰者为了非法注水增重,故意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带来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此保持“零容忍”,坚决严查重处。监管中也发现,部分牛羊及其产品检出“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系误用投入品所致。为指导肉牛肉羊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者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更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

一、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

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为准。包括β-兴奋剂类及其盐、酯,酒石酸锑钾,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毒杀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盐、酯,呋喃丹(克百威),氯霉素及其盐、酯,杀虫脒(克死螨),氨苯砜,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林丹,孔雀石绿,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安眠酮,硝呋烯腙,五氯酚酸钠,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锥虫砷胺,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其中,β-兴奋剂类及其盐、酯就是俗称的“瘦肉精”。

二、违法使用的后果

在肉牛肉羊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或者明知肉牛肉羊使用过禁用药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销售其制品的,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关部门在监督执法中,通常抽取牛羊尿液或肌肉、内脏等组织样品进行检测。根据相关科学研究,“瘦肉精”在毛发中的残留时间很长,停用12周以上仍能检测到。农业农村部据此制定了利用毛发样品检测“瘦肉精”的技术标准,只要曾经违法使用,此后将无处遁形。

三、防止误用的技术措施

(一)强化架子牛羊选购把关。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架子牛羊进行育肥或种牛羊进行繁育。有条件的养殖者可以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对牛羊尿液进行筛查,判断要购买的牛羊近期是否饲喂过“瘦肉精”。如果没有检测条件,可以在购买时采集牛羊毛发或饲料样品,并保留购销合同和用药记录等证据,确保出现“瘦肉精”筛查阳性事件时有足够的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买方(养殖者)也将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正规渠道采购投入品。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的所有组分应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及农业农村部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中。不购买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以及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上门推销、厂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查把关。

(三)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

(四)强化上市抽检。收购贩运和屠宰活牛活羊,要采取抽检或自检方式,利用快速检测试纸条判定短期内是否饲喂过“瘦肉精”,避免收购贩运和屠宰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牛羊。收购方和养殖户、屠宰场之间要提前约定责任,留下合同、票据以及动物毛发等证据,出现法律纠纷时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毛发筛查把关。

肉牛肉羊防止误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技术性指导意见

肉牛健康养殖技术方案

一、养殖场选址与布局

(一)基本要求。

场址不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有关要求,周围无传染源,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应按照GB19525.2的要求对饲养场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定期评价。

(二)选址。

交通便利,卫生无污染。远离禁养区,场界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主要交通干线、畜禽屠宰加工和畜禽交易场所500m以上、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m以上。场址要地势开阔、高燥向阳,通风、排水良好,坡度小于25°;场地宽阔,有足够的面积。水源稳定、取用方便,水质符合NY5027的要求。电力供应充足可靠,符合GBJ52的要求。通讯基础设施良好。

(三)场区布局。

肉牛育肥场按功能分为生活办公区、生产区(育肥区和隔离区)、饲料加工区和粪污处理区,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消毒更衣室。牛场周围及各区之间应设防疫隔离带。生活办公区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区域,隔离区设在场区下风向或测风向及地势较低区域,饲料区与生产区分离。粪污处理区与病死牛处理区按夏季主导风向设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测风向处。场内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牛场四周建有围墙或防疫沟,并配有绿化隔离带设施。牛场大门入口处设车辆强制消毒设施。

二、养殖舍建设

(一)牛舍。

牛舍应具备防寒、防暑、通风和采光等基本条件。牛舍跨度为单列式不少于5.0m,双列式不少于10.0m,群养双列式不少于20m。牛舍檐口高度为单列式布局不低于3.0m,双列式布局不低于3.6m,且随着牛舍跨度的增加而增加。两栋牛舍间距以檐高的3倍~5倍为宜。每头存栏牛所需牛舍建筑面积6m2~8m2,其他附属建筑面积为2m2~3m2。采用拴系饲养的牛床长度为1.8m,床面材料以砖、混凝土为宜,并向粪沟有1.5%~3.0%的坡度。采用小群饲养一般加垫料,也可设坡度向粪沟倾斜。

(二)牛舍设备。

牛栏杆根据饲养方式确定,小群饲养栏杆根据牛的大小设计1.3m~1.5m高度。栏内可设置牛体刷等设施。具有饲喂、饮水及清粪设施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包括风机等防暑降温设备。

(三)场区设施与设备。

宜有青贮窖池、干草棚、精料库等饲料加工与储存设施。牛场设有粉碎机、搅拌机等相应的加工设备。供水、供电设施设备齐全、满足生产需要。场内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39的规定。牛场应配置生产所需要的兽医诊断等基本仪器设备。设有称重装置、保定架和装(卸)牛台等设施。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储存与处理设施。

三、品种选择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不从有牛海绵状脑病及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引进牛只、胚胎/卵。必须引进牛只时,应从非疫区引进牛只,并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引进种牛要按照《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牛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没有接触过其他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毒。牛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 30 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四、饲养管理

(一)人员管理。牛场工人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饲养工作。场内兽医人员不应对外出诊,配种人员不应对外开展牛的配种工作。场内工作人员不应携带非本场的动物食品入场。

(二)饲养工艺。不应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和饲草。按体重、性别、年龄、强弱分群饲养,观察牛群健康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地面清洁,垫料应定期消毒和更换。保持料槽、水槽及舍内用具洁净。对成年种公牛、母牛定期浴蹄和修蹄。对所有牛用打耳标等方法编号

(三)饲料饲养。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的饲料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栽培饲料作物的农药使用应按GB4285规定执行。禁止在肉牛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肉骨粉、骨粉、血粉、血浆粉、动物下脚料、动物脂粉、干血浆及其他血液制品、脱水蛋白、蹄粉、角粉、鸡杂碎粉、羽毛粉、油渣、鱼粉、骨胶等动物源性饲料。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禁止在肉牛饲料和饮水中添加《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禁止以其它方式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激素类药物和其它违禁药品。

五、疫病防控

(一)防疫规范

卫生要求:肉牛饲养场的选址、布局、设施及其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健康卫生要求、运输卫生要求、防疫卫生等必须符合NY/T 5128规定的要求。

水质要求:具有清洁、无污染的水源,水质应符合NY 5027规定的要求。

人员要求:非生产人员不应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需经消毒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二)卫生消毒

消毒方法:按照NY/T 5128规定的要求执行。

消毒对象:按照NY/T 5128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用药规范

兽药的使用应符合NY 5030规定的要求。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应符合NY/T5030-2016中的相关规定。禁用兽药、不得使用的药物及限用兽药应符合NY/T5030-2016中的相关规定。兽药残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四)免疫程序

肉牛养殖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和免疫方法。

(五)疫病监测

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疫病监测方案,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肉牛饲养场应积极予以配合。肉牛饲养场常规监测的疾病至少应包括:口蹄疫、结核病、布鲁氏菌病。不应检测出的疫病: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除上述疫病外,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进行监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动物疫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必要的疫病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部门,并反馈肉牛饲养场。

六、无害化处理

牛场不应出售病牛、死牛。需要处死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传染病牛尸体要求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进行处理。牛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36195的要求。

肉牛健康养殖技术方案

肉羊健康养殖技术方案

一、羊场选址与布局

羊舍场址位置应选择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的地方,历史上未发生大型传染病的地方。地势高燥、较平坦,地下水位应在2m以下。地势倾斜度宜1%~3%。场地较开阔,方正。应符合本地区畜牧发展规划及环保要求。水源充足,水质符合NY 5027的规定。规模羊场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引种隔离区,粪污处理及病死羊隔离区,各区间设隔离屏障。根据地形和主风向选择羊舍方位,从生活、辅助生产、生产区到隔离区地势由高到低布局。可采用单列式或双列式设计,宜采用砖混或轻钢结构。

二、羊舍建设

(一)羊床

宜使用漏缝高床,漏缝地板采用木条、塑胶、锰钢网或其他材料铺设,离地面0.6m~0.8m,缝宽1cm~1.5cm,条宽3cm~5cm,条厚3cm,排列方向与饲槽平行。

(二)羊舍屋顶

羊舍屋面应加隔热层以及安装无动力风机或在出气口内安装温控排风扇等通风换气设施,屋顶采用双坡式,舍内总高度6m以上。

(三)饲喂通道、食槽、饮水装置

羊舍内饲喂通道宽度≥1.5m,应满足饲喂操作需要,如全混合日粮机饲喂通道3m~3.5m。食槽底面比羊站立位置高出25cm~35cm,底宽12cm~15cm,上宽下窄,槽底为弧形约15°左右。舍内应安装节水型饮水装置,饮水器距漏缝地板高度40cm~60cm。

(四)清粪装置

羊舍采用手动或自动清粪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包括V型刮粪板,牵引绳、动力系统等,单套长度不超过50m/栋。

三、品种选择

成都市肉羊养殖以舍饲为主,可以选择对本地气候、环境适应性好,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强的优良品种,还可根据市场的需求确定选择适当的品种,如成都麻羊、简州大耳羊、川中黑山羊、川南黑山羊等,选择体型适宜、肉质细嫩、价格高的品种,实现利润最大化。

四、饲料及饲养管理

(一)饲料

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饲料种类主要包含青饲料、粗饲料、青贮饲料、饲料添加剂、精料补充料、全价配合饲料等。肉羊各生长阶段营养需要量按照NY/T 816的规定执行。饲料中禁止添加中药类药物以外的兽药。饲喂方式应采用舍饲的饲养方式,饲喂“青粗饲料/青贮饲料+粗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全价配合饲料,自由饮水。每日饲喂2~3次。

(二)饲养管理

1. 种公羊饲养管理

种公羊每天都应有适当的运动,每天运动宜1h~2h。保持中等以上膘情。

后备公羊应进行配种能力鉴定和调教。青年羊每天可配种1~2次,成年羊每天可配种3~4次,每周至少休息1d~2d。定期检测精液质量。自然交配公母比例1:30只~50只;人工授精公母比例1:100只~200只。

2. 繁殖母羊饲养管理

母羊一般分为空怀期、妊娠前期、妊娠后期、哺乳期。

空怀母羊,配种前4周~6周营养供应在空怀期基础上增加20%~25%,酌情加喂蛋白质饲料0.2kg~0.3kg。

妊娠母羊,妊娠前期(前三个月),营养需要与配种期母羊基本相同或略高;妊娠后期(4个月~5个月),营养供应在妊娠前期基础上逐步增加30%~50%,其中钙磷含量增加40%~50%,并有足量的维生素A、维生素D和维生素E。

哺乳母羊,分娩后1d~3d宜少喂精料补充料,之后应逐渐提高营养水平和饲料供应量,增加蛋白质、矿物质和青绿饲料喂量。羔羊断奶前7d,应提前减少母羊多汁料和精料的喂量。

母羊饲喂量以不剩料或剩少许料为原则,提供充足卫生干净的饮水。母羊适量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控制羊群密度,避免拥挤、惊吓,防治流产早产。临产母羊做好分娩及产房准备,母羊产羔后1h~2h,可饮温水或温盐水麸皮汤;清洁乳房、阴户。母羊胎衣排出后立即取走,若产后6h胎衣不下,需进行治疗。哺乳母羊要经常检查乳房有无硬块、闭塞、化脓等,发现炎症及时治疗。

3. 羔羊饲养管理

产后30min~60min内,应挤掉第一把乳后让羔羊尽早吃上初乳,初乳期为1周。产后第7 d后进入常乳期,缺奶羔羊应采用人工哺乳或寄养。若进行人工哺乳,应定时、定量、定温、定质,适宜奶温38℃~42℃。羔羊10 d开始训练采食优质青干草和颗粒料开食。羔羊一般2月龄左右断奶。

羊羔产出后用消毒过的毛巾或纱布抹净口腔、鼻中粘液,防止窒息。让母羊舔干羔羊身上的粘液。脐带自然拉断的,用5%碘酊给断口消毒;未拉断的,用消毒过的剪刀在离腹部4cm处剪断,并消毒。对于假死的羊羔,用手拎起两后肢悬空,轻拍胸部、背部或让羔羊平卧,两手有节奏地轻压两侧,进行人工呼吸。羔羊产出后及时编号、称重、记录,并填写产羔登记表。断奶后应及时分群,公母羔羊分栏饲养。

4. 育成羊饲养管理

育成公、母羊要分群饲养,按NY/T 816的规定配制日粮。育成羊日增重达到100g以上。可根据外貌特征、健康水平和生殖器官发育情况选育选种,选留后备羊群。

5. 育肥羊饲养管理

育肥期一般75d~90d,育肥方式有减草加料法和全价颗粒饲料育肥法。

减草加料法:过渡期应15d。开始1d~3d,只喂优质干草,4d~10d后逐步添加精料补充料,精料补充料和粗饲料比例应逐步达到3:7,10 d~15d逐步过渡到育肥期日粮,精粗比例应达到4:6。进入育肥期应适时修蹄、驱虫、健胃。育肥期饲喂应少给勤添,更换饲料应有过渡期。避免强光照射,保持环境安静。

全价颗粒饲料育肥法:每只羊日喂料量0.5kg~1.5kg。前期实行15d过渡期,从优质干草逐步过渡到颗粒饲料。

五、疫病综合防控

树立“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并举,综合防治”的防疫理念,包括严格检疫、严防新病引入,正确诊断和科学监测疫情,全方位推进生物安全体系(规范消毒、全进全出、污染治理、禁止动物混养、灭四害等生物媒介),加强饲养管理(改善通风透气等圈舍条件、合理免疫、避免应激、科学营养、定期驱虫,提高猪群抵抗力),建立科学的药物使用方案,尤其是不滥用抗生素。按照NY 5149的规定执行兽医防疫。按照NY/T 5151的规定定期对羊舍、器具及环境进行消毒。按照NY/T 5030的规定使用兽药。按照GB/T19526的要求定期驱虫。常见驱虫药物及其使用方法、常用药物停药期规定、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附录 1、2、3。

六、废弃物处理

(一)病死羊处理

对可疑病羊应隔离、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饲养、治疗,彻底痊愈后才能归群。因传染病和其它需要处死的病羊,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扑杀或深埋。羊场内发生炭疽、蓝舌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后,应及时隔离病羊,病、死羊应根据发生疫病的种类和性质采取销毁、化制、高温等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疫病传播。

(二)粪污无害化处理

堆肥场选址,应选择在羊场的下风口处的粪污处理区内,地势较低,离生产区的距离应在50m以上。建议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采用堆肥发酵处理,每天将收集的新鲜羊粪,添加秸秆或垫料等充分混合,腐熟发酵后3个月方可施用。污水和尿液进入沼气池或化粪池发酵处理。

肉羊健康养殖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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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李锦霞

文字丨农质科

编辑丨唐世杰

NONG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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