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6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办结的94件重点评查案件开展集中评查。

据了解,此次重点案件集中评查采取现场集中评查方式开展,由刑检、未检部门全体检察官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评查组组长组成评查组,集中对案件实体卷宗进行评查,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集中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严格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相关要求,紧盯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司法责任制度落实各个关键节点和容易发现案件质量问题的风险点,逐一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其间,由该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基层检察院开展调研,并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调研情况,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优化调整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顺林在动员会上提出要求,评查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案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效率、效果等进行全面评查。要以此次评查为契机,既要提出质量问题,又要注重发现特色亮点和优秀经验做法,找出优质案件、法律文书等。评查完成后要将评查结果反馈案件承办人,确保承办人第一时间了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此次评查工作,评查组总结出案件评查中多发、易发、频发的典型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将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转化为曲靖地区办案的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卷宗制作、保障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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