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辛振东 孙博洋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目前,山东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主要包括虎纹蛙、王锦蛇、蓝孔雀、鸿雁、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地。值得注意的是,被许多山东人视为“美味”的金蝉、蚂蚱、蝎子等昆虫并不在此次禁食之列。
但随后又有媒体采访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金蝉和蚂蚱可以食用的消息系“误读”,山东省需要根据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才能予以进一步解释界定。
记者注意到,早在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禁食令》),决定全面禁止食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面临“禁食”的风险,养殖户们将如何抉择?记者前往济南章丘、临沂蒙阴等地进行了调查。
小虫子带来百万大产业
提前在树干离地十几厘米的地方缠几圈胶带,等到夜幕降临,金蝉破土而出爬到胶带处时就爬不上去了。村民们一手拿小桶,一手拿手电筒,弯腰一捡一拾,金蝉就进了小桶里,也意味着至少有一块钱被装进了腰包。这是近日记者在济南市辛丰村采访时看到的画面。
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的辛丰村是远近闻名的“金蝉村”。10多年前,家家户户种苹果的辛丰村被称为“苹果村”,如今却早已被“金蝉村”的名字所取代。董百鸣是村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告诉记者,最近十年间,随着人工孵化技术的进步,现在金蝉的额产量一年比一年高。
“现在已经接近金蝉采收的尾声了,但一晚上还是能捡一两百个。”董百鸣说:“整个采收季一般从7月初开始,采收季大约在40天,一亩地平均能出5000—10000只,以现在的价格每只1块钱左右,这样每亩地产出就是5000—10000块钱。”
“现在金蝉带来的收入要高于苹果。”辛丰村党支部书记董道新告诉记者,现在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金蝉,去年村里金蝉的总收入有500万元,今年因为小清河整治工程,养殖面积有所减少,但是至少也有300万。
除了金蝉,在山东尤其是鲁西南地区,蝎子也是很多人每年必吃的“美味”。临沂市蒙阴县地处泰沂山脉腹地、蒙山之阴,是东亚钳蝎,俗称“十足全蝎”的主产地之一。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当地自古以来就有捕蝎、吃蝎的传统。
80后蒙阴小伙儿陈忠诚在当地经营着一家蝎子养殖厂,记者见到他时,他刚跟外地客户谈完生意。陈忠诚告诉记者,他的养殖厂是2000年成立的,占地10亩,每年能产出2000多斤的成品蝎。按照去年每斤400元的价格,光成品蝎一项,就能为陈忠诚带来80万元左右的收入,而今年的价格比去年还要高30%。除了出售成品蝎,蝎苗、养殖用的蝎托和养殖技术都可以为陈忠诚带来收入。
市场行情一路向好 养殖户心里却仍有担忧
虽然市场行情一路向好,但不少养殖户心里却仍有担忧。辛丰村党支部书记董道新告诉记者,金蝉的生长需要两到三年的过程,也就是说今年出产的金蝉是前年就已经种下了的。今年三月份,他们很担心今年的金蝉还能不能卖掉。
不过,山东最新公布的禁食名单中没有金蝉,让辛丰村的养殖户松了一口气,而逐年向好的行情也让养殖户有了扩大规模的想法。“今年行情不错,起步价就是每只1块钱,最高能卖到1块5。有好几个果园的金蝉早就被人预订了,也有很多济南周边市县的散户到现场来买,销售根本不愁。”董道新说,下一步他们想建设一个占地4.5亩的标准化车间,用于生产金蝉的深加工产品。
同样,陈忠诚养殖的蝎子也可以说是“供不应求”。陈忠诚告诉记者,他养殖的蝎子有90%都卖给制药厂做药用,“有药厂也派人来做过实验,咱养殖的蝎子跟野生的在药用价值上没什么区别。”
但是,即便不在本次山东的禁食之列,养殖户们心里还是有些担忧。“我们心里还是有些顾虑的,目前这13种里没有金蝉,那下一批会不会有?”董道新说:“我们还是希望能尽快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说法,金蝉生长需要两三年,我们需要一个过渡期。”养殖户董百鸣也告诉记者,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真的不让养,那就改种一些药材、菌类等林下产业。
不过,蝎子养殖户陈忠诚虽然有担心,但对蝎子养殖的前景还是比较乐观。陈忠诚说,蝎子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以蝎子配伍的中药汤剂有100多种,现在蝎子市场上是供不应求的状态。“之前当地的有关部门都来厂子里看过,说的是只要不以野生幼蝎为种源就可以养,我们现在完全可以实现自供蝎种。当然担心还是有一些,假如以后真不让养来食用,是不是可以单独作为一种药材来养殖?”
昆虫是否禁食尚无明确规定 目前市场上扔能正常买卖
针对金蝉和蚂蚱可以食用的消息系“误读”的说法,记者再次向有关部门核实了解到,禁食13种野生动物与放开食用金蝉、蝎子不能混为一谈。
记者注意到,对于其它的在养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曾回应称,对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移交畜牧兽医部门管理。对符合《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的物种,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移交渔业主管部门。其他界定不清晰的,将根据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予以进一步解释界定。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在修订,山东也启动了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已开展多次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上位法和相关名录的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山东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名录。
也就是说,金蝉、蚂蚱、蝎子等昆虫今后还能不能吃能不能养,要等待进一步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出台。
不过记者注意到,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相关解读中也表明,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山东将依法取得有效许可证件或文书,仍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作为处置对象。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取得相关养殖证件,此次公布的13种在养野生动物都要进行处置。
但是在处置方式中也提到,对具有药用、展示、科研等用途的以食用为目的在养陆生野生动物,鼓励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优先转变利用方式,调整生产经营方向。这也许为下一步养殖金蝉、蝎子等具有药用价值的养殖户提供了新的选择。
记者也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对于市场上售卖的养殖的金蝉、蚂蚱、蝎子等可以正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