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徐伟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近日表示,从传销这种营销方式变异为违法犯罪行为以后,我国打击传销的行动一直没有停止过。传销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目前看,还有着很广泛的受骗群众基础。
据了解,在7月16日至8月15日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我国14个传销重点省区市的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近600起,涉案金额17亿元人民币,捣毁传销窝点6600多个。
高峰说,传销蛊惑人的能力非常强,它正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希望快速致富又不愿付出太多的成本和劳动。一些躲在幕后的传销组织者,为了达到其骗钱敛财的目的,编造传销可以快速成功致富的谎言,欺骗一些群众,并通过“洗脑”对其实施精神控制。部分群众由于辨别力不强,盲从听信传销组织者的所谓致富神话,热衷于参加传销网络组织;少数人员积极从事“拉人头”等传销活动,成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和帮凶;有的受骗上当的群众对传销概念模糊,知道传销违法,但是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就是传销,从而导致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
传销犯罪活动是一个涉案人员众多的犯罪活动,其中,既有害人者,又有被害者,而且很多涉案人员都具有双重身份,他在被别人骗的同时,也在欺骗、危害别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本质,自觉摆脱传销的“致富诱惑”,坚决拒绝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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