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系统施治,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靶向发力,把问题找准。问题是实践的起点,抓住问题才能抓住提升案件质量的“牛鼻子”。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取证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定性不精准、处理不恰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直接影响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和看待案件质量,深刻把握案件质量问题不是单纯的业务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始终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日常监督找问题,在案件审核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既及时发现个性问题,又定期梳理汇总共性问题。案件评查找问题,采取“师傅带徒弟”手把手、沉浸式实战演练评查模式,复盘案件办理全流程,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专项检查找问题,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已办结案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找定性量纪、平衡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问题,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
层层传导,把责任压实。案件质量提升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缺乏抓案件质量的责任意识,过度依赖审理部门审核把关,没有形成攥指成拳的合力,成为制约案件质量的重要因素。市纪委监委以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为抓手,既凝聚查审双方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意识,又有效传导压力,树立齐抓共管的良好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系统坚决扛起案件质量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确部门责任,案件承办部门、审理部门特别是主办人、主审人承担直接责任和专职专责,自觉将责任意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强化责任考核,将案件质量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对问题案件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综合施策,把机制健全。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在纠治个性病症的同时,深挖共性病根,做到源头防控、标本兼治,打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市纪委监委着力实施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规划,把健全制度机制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健全规范办案机制,对现行制度机制查漏补缺,制定《关于侧面了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审查调查实务手册》《关于规范涉案人员处置程序的规定》等实操细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健全质量评查机制,坚持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有机结合、相互贯通,定期对办结案件分级分类开展立体化评估、穿透式检查。健全交流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片区会议,创办《审理思享》专刊,组织业务骨干围绕纪法理解、谈话突破、笔录制作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答疑解惑,交流案件办理中的经验智慧,搭建成果共享、互促共进的学习平台。
一体培养,把队伍建强。高质量的案件办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前,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在惩治高压态势下,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市纪委监委把人才培养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全方位、一体化培养锻炼政治和业务人才,健全上下贯通、动态调整的人才库,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纪检队伍建设。坚持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通过“每月一课”、案例研讨、在线交流等方式,开展个性化培训。坚持以赛促训,举办业务大比武、读书分享会、闭卷知识测试等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练、以考促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坚持实战练兵,以跟班轮训、以案代训、谈话观摩、办案分享等多种形式加强全员实战历练,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执纪执法本领,为提升案件质量提供能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3年第6期,作者: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石军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