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水缺头村十塘填土复耕事项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形成会议记录,违反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水缺头村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立案审查……”日前,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纪委正在办理今年来的第11个自办案件。

今年以来,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围绕提高自办案件率这一目标,不断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短板,整合监督力量,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激活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基层自办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各镇(街道)共立案查处207起,同比增长37%,自办案件数达73起,同比增长31%,实现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自办件全覆盖。

提高能力,下好案件查办“先手棋”

“请大家翻到《民法典》的第一章,我们可以看到……”11月2日晚,在第62期“清风论坛”主题讲座上,市监委委员戴丽玉从《民法典》重要特点及篇章结构入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与《民法典》的联系,为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供了有益参考。

近年来,区纪委区监委创新方式方法,搭建多种平台,专门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以“清风论坛”为载体,邀请市纪委领导、区纪委业务骨干以及其他领域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截至目前,该区已连续三年举办专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实现了培训全覆盖。“我们还选派了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案骨干到区纪委区监委参与巡察、参加案件查办工作,通过以案代训,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掌握涉案文书格式和案件查办程序等技能。” 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主任王新宁介绍。

形成合力,织密案件查办“监督网”

为有效整合监督执纪力量,该区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区10个镇(街道)划分成2个协作区,组建专门办案协作区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办案协作区组织体系。

“区纪委区监委领导和同事直接参与谈话调查,不仅提高了工作实效,对我们来说更是一个现场学习的好机会。”路桥区蓬街镇纪委书记郑海波表示。在片区协作的模式下,区纪委区监委和其他乡镇纪委参与协作,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情多、执纪难的问题,也保障了案件质量。 此外,路桥区纪委区监委还针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办案中碰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定期会商机制,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对问题线索进行重点会商、定点突破。

激发动力,形成“比学赶超”势头

“今年我们积极发挥了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和群众监督的力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自办案件数有12起,同比去年翻了一倍。” “目前,我们街道自办案件数量为3起,在日常监督、线索排摸方面还有些薄弱。”

这是路桥区纪委区监委每月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的一幕。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定期对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自办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由相关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上台作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通过精准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推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了解到其他兄弟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后,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有差距,这个月要铆足干劲迎头赶上。”一乡镇纪委书记会上表示。通过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自发的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实现了从被动压力传导到主观动能激发的良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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