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典型经验材料第2页

。望川村的旧村改造在当时引起了许多争议,但在今天看来,我们对望川旧村改造的超前规划是正确的。国土资源部长孙文盛在任山西省省长时,多次深入该村进行调研,对该村旧村改造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三)和谐发展,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是确保旧村改造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

1991年,望川村开始了旧村改造工程,首先的阻力来自传统观念。有相当部分的村民认为再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属于私有财产,加上一些风土习俗、家族势力等多分面因素的纠结,撤旧房很困难;第二是村民住房问题,谁先谁后住,新楼价款问题。为了使望川村旧村改造顺利进行,我们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坚持符合国家法律与政策的精神,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坚持群众路线,做到了旧村改造民主决策、科学规划。从而有力的促进望川村旧村改造了工作。我们在望川旧村改造中主要处理好了以下三个问题:

1、旧房拆除。望川村通过开会、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反复讲解和宣传“旧村改造”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动员,并拉上全村党员干部外出参观,使他们认识到了旧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而主动撤除自己的房屋,腾出宅基地户用于建设新楼房。该村老党员郝世愧1987年刚盖起16间新房,但却首先不同表态,主动撤除自己的房屋。在党员干部作出表岁的同时,该村组织了旧村改造政治思想动员工作组,挨门逐户做思想工作,为该村的旧村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改造资金的筹集。实施旧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益事业建设、旧房老宅基补偿等都需要一大笔资金。部分实施整体迁建的村庄更需要投入大量的启动资金。望川村旧村改造中,拆迁户房屋按当时房屋造价赔偿,新楼价款采用群众出小头,集体出大头的办法、并且每户免1.6万元。拿1991年新建的两栋楼来讲,两栋楼总投资150万元,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可安排居民48户,户均建筑面积106平方米,户均居住价款仅1.2万元,总价57.6万元,仅占总投资的零头。村集体收回的旧房有偿使用、投入部分土地征用款、村集体资金投入等方式解决旧村改造资金问题

3、新楼房的安排。从各地旧村改造来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新房的位置;二是通过竞投,谁出钱多谁先选择宅基地;三是按照旧房拆除(或腾空)的先后顺序,谁先拆除(或腾空)旧房谁先挑选。但是素上书办法在望川村旧村改造工作中难以行通。望川村在旧村改造中,有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第一、二栋楼竣工时,群众都不愿意住;当群众看到新楼宽敞、明亮、水、暖、电、气配套设施齐全,又张着要住楼。在我们的帮助下,该村出台了分房制度:群众要住,优先群众,群众不住,优先党员,党员不住,干部带头住。几经反复,使全村群众都住进了楼房。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支持,是实施旧村改造的重要外部条件

旧村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较多。望川的旧村改造表明,要搞好旧村改造,除了望川村自身要有较好的内部条件外,还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土地指标、审批服务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在工作中,从方案制订到具体操作,我们都把握政策,加强指导,把政策用足,落实到实处。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各种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乡镇一级政府要把旧村改造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加强指导。望川村所属润城镇是我县的一个经济大镇,在望川村的旧村改造工作中,润城镇两委班子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我们的指导下积极推广望川旧村改造经验,有力的促进了该镇旧村改造工作的进展。

今后的工作和建议

近年来,我县的旧村改造工作虽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进展,但从整体而言,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从横向看,区域之间甚不平衡,部分乡镇进展缓慢。从纵向看,两头热中间冷。即上级政府十分重视,村民呼声十分强烈,但部分乡村干部和一些部门存在畏难情绪。究其根源:一是缺乏共识。即没有充分认识旧村改造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及其重要意义。二是畏难情绪作怪。在土地指标、建设资金、旧村改造中的矛盾纠纷这三大困难面前,部分干部或多或少产生畏难情绪。三是政策缺位。旧城改造工作目前尚处在探索性阶段,相关部门未出台一些配套政策,自上而下至今还没有明确规范的法律政策。

(一)合理配置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满足旧村改造用地需要

目前,我县农村旧村改造工作首先面临的一个制约因素就是土地指标问题。由于存在着城乡两元结构,以往在土地指标使用上,往往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不公平现象,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上级政府配给的土地指标与实际需求缺口更大,能用于旧村改造的则更少。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许多村庄没有或很少预留了建设用地,根本不能满足旧村改造的需要。从各地的实践看,当前解决土地指标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指标用于旧村改造;二是根据政策,通过土地整理获取折抵指标,或中心村通过宅基地复垦还耕置换建设用地指标。但上述办法都受到了配额、经济、地域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我们的国情、市情以及土地法律法规精神,用地紧张的局面将长期存在。我们认为,旧村改造用地问题,还是要从改革入手,制定相应政策,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1、政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满足旧村改造用地需要。旧村改造,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目前,许多地方都把农村宅基地整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目的就在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鼓励支持旧村改造,在用地指标等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2、开源与挖潜并重,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力度。从集约用地,减少人均占地面积入手,积极探索节流新思路、新办法。一是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扩大迁村并点试点工作。缩并农村居民点,扩大城镇、中心村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达到节约、保护耕地目的。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中心集镇推行多层公寓。在供地方式、购房面积上、购买价格上、房产处置上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既可以维护农民利益,同时也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三是建立城乡土地置换机制,允许农民在一户一宅原则下,原有农村宅基退耕后,按一定比例置换中心村或城镇建房用地。目前,农村居民为了经商、务工、子女读书,进城定居较多,城乡土地置换条件已日趋成熟。我们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并加上宣传力度,不能停留政策文件层面上。四是出台农村建房节地奖励政策,鼓励农民减低用地标准。目前,农村家庭人口趋少,而农居占地较大,空置现象较普遍,要在观念更新、政策鼓励二个方面加以引导,逐步消除农村建房中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二)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拓宽旧村改造筹资渠道

旧村改造最大难题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从试点来看,虽然筹资渠道林林总总,但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土地,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是农村集体最大的一笔资产,如何通过市场化运作,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资产显性化,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但是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近年来,外省许多县市都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工作,并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提出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除商品房开发以外进行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资产性质得到体现。我县应在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通过招投标收取宅基地级差地租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例如我县次营镇进行了农村宅基地公开拍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永恒动力。要走出旧村改造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境,必须从土地入手,通过制度创新,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大前提下,在中心村建设、旧村改造试点村采取一些灵活、变通的政策,以地生财,为解决旧村改造建设资金问题打开一条新路。首先,建议政府部门及时总结完善推广一些试点的成功经验,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结合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村庄整理工作,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通过出让、招标、拍卖筹集资金,满足旧村改造建设的需要。

(三)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化解旧村改造过程中的矛盾

我县在旧村改造中都有少数农户不愿配合,成了拆旧建新工作的“钉子户”。旧城改造工作有法可依,而农村拆迁工作至今还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实施强制措施,成为旧村改造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对此,我们建议:第一,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早日出台法规或行政规章,使农村旧村改造等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二,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思想教育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化解矛盾。第三,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望川村的经验表明,旧村改造的主体是全体村民,改造方案、补偿标准,包括拆迁的实施办法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拆除旧房,由村里自行组织实施,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实践证明,这一做法符合村民自治法精神,效果较好。文秘114版权所有

(四)旧村改造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

当前,涉及农村建设工作较多。政府必须统筹兼顾,统一安排,在政策制订、资金安排、机构设置等方面协调一致。旧村改造作为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必须与当前“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中心村(镇)建设、村庄整理、山庄窝铺搬迁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力度,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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