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25日电(范芳钰)10月25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座谈会,宣传解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思泽介绍,《指导意见》把扶志扶智作为长效机制和战略举措,把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作为支撑保障和刚性要求,分4个部分、13条具体措施,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拥有“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发展动力。
《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扶志教育、改进帮扶方式、开展移风易俗、积极推行“积分奖励”、惩戒不良行为5项措施,鼓励勤劳致富,杜绝政策养懒汉,惩戒失信失范。
《指导意见》明确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机制、健全培训就业帮扶快速响应机制、改进培训方式、保障充分就业、优化就业结构、加大“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力度6项任务,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实化、要求细化,增强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意见》从组织保障、工作衔接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落地见效。
据介绍,《指导意见》主要有思路上清晰、对象上全面、目标上硬化、机制上创新、保障上有力5个突出特点。在思路上,通过强化政策措施,促进能力提升,让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走出去开阔思维眼界、创造美好生活;在对象上,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在目标上,《指导意见》共提出12个量化目标和一系列硬性任务,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是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反复研究确定的。
在工作机制上,县级建立由党委和政府牵头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六统一”工作机制,形成聚合效益。响应机制上,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开发培训、就业帮扶功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培训机制上,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个性化、灵活性的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
在保障上,《指导意见》要求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的实施方案。同时,将扶志扶智成效纳入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