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教〔2019〕87号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现将《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30日

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杨浦区被列为上海市集团化办学试点区,按照“传承发展、创新机制、完善布局、体现特色”的发展思路,以“总结经验、复制经验、创新经验”为基本策略,集团化办学覆盖面持续扩大、管理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2019〕7号)的精神,提高杨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杨浦区紧密型集团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继续围绕“坚持以办学集团化推进教育均衡化,通过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体制机制创新和改革深化,建设好、治理好、运行好每一个教育集团,最终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区域集团化办学工作发展目标,聚焦三个“导向”的研究,着力加强紧密型集团创建,通过促进“组织更紧密、师资安排更紧密、教科研更紧密、评价更紧密、学生培养方式更紧密”,激发集团合作共进的创新活力,实现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互融互通,提高每一所成员校的办学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轮(3年一轮)创建,区域基本形成紧密型集团创建的良好格局,集团内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成员

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区内20%以上的集团建设成为紧密型集团。

三、主要内容

1.进一步优化集团布局,完成新一轮结构调整工作。

依据学校建设、优质资源分布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集团布局,新增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上海市复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同时,兼顾各集团规模、集团整体发展水平及成员学校发展需求,调整11所成员学校,完成集团结构重组。

2.开展区级紧密型集团创建工作。

各集团要认真对照紧密型集团办学的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从治理体系、师资结构、课程教学、特色办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形成紧密型集团创建方案,开展创建工作。通过组织评估,认定首批区级紧密型集团。同时遴选典型区级紧密型集团,申报3年一轮的上海市示范性集团。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三个导向”的研究,推动集团办学模式优化。坚持科学导向,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开

展紧密型集团办学管理模式与制度设计研究,确保集团工作高效运行。

坚持效能导向,进一步深化集团教师柔性流动研究,探索建立“集团统筹部分绩效工资”的紧密型集团教师流动管理和效益评估机制,逐步实现动态管理。

坚持目标导向,继续开展分级考核与发展性督导评价研究,围绕紧密型集团建设,进一步更新优化指标。全面推进以集团为单位的督导,集团督导要凸显发展性,注重过程性,体现差异性,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集团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二)促进五个“更紧密”,推动紧密型集团创建。

1.健全集团治理体系,促进组织更紧密。

各集团应进一步健全协调管理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沟通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干部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协调事务。

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明晰集团各法人学校的主体责任,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紧密型集团建设方案逐年得到落实。

加强集团内干部队伍建设。集团核心校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党管干部的作用,定期向区教育工作党委反馈集团成员校校长及集团内干部的工作情况,并视情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2.优化流动机制,促进师资安排更紧密。

加大紧密型教育集团内教师流动力度,推进实施教师“区管校聘”制度,适当增加核心校编制数,由理事长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使核心校成为教师培养的“蓄水池”,形成教师流动的工作制度。

经集团理事会研究决定,可统筹教师招聘、配备和使用,统筹中、高级职称申报,统筹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分配,促进教师有序流动。同学段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教师总

数的15%左右,跨学段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5%,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均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时,向集团内经常性流动、承担带教任务的教师倾斜。

3.加强课程教学共研共享,促进教科研更紧密。

在原有区、校两级学科研修平台的基础上,探索介于两者之间的教育集团研修机制。通过项目研究、骨干引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学校课程实施的品质。

聚焦项目研究,提炼学科实践策略。根据市教委统编教材研究、“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等相关工作及区教育局教育综合改革重大项目推进要求,各教育集团组织开展课程与教学实施的项目研究,明确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成果。依据项目研究的相关目标任务,集团内各学科制订联组教研的专题,明确研究的问题、路径、方法、内容和形式,逐步提炼学科教学实践的有效策略。

依托骨干引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各教育集团“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专业特长,通过师徒带教、名师工作室、学科研修坊等方式,分享、辐射骨干教师的教学实践经验,在互动研讨、教学实践中整体提升教师团队的教学素养。

搭建展示平台,完善学科教研机制。探索建立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市——区——集团(联合体)——校”教研网络体系,经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定,教师在集团内参训可按照高于校本培

训的原则核定学分。开展集团层面的课堂交流展示、教科研活动,通过集团学科实验基地建设等计划,培养锻炼一批领军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实践、团队研修活动、研究成果发布等形式展示、共享集团学科教学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成效,丰富区域学科教研的形式,集团交流展示报区级教育部门按照高于校级的原则认定。

4.实施立体化考核,促进评价更紧密。

进一步完善集团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把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进步作为教育集团和理事长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把参与集团共建作为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优化第三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方式,加大对学校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工作的考核比重,原则上不低于区域对学校考核内容或分值总量的20%;四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指标,结合区教育综合改革和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的核心项目与任务,凸显集团化办学的“机制保障、课程共建共享、教学共研、教师流动与专业发展”等要义。

进一步赋予集团相应的考核评价建议权。教育局对集团成员校

校长及相关干部的年度考核事先听取集团核心校的意见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赋权集团核心校对成员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局对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确定等第的依据之一。

5.探索学生共育,促进培养方式更紧密。

在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的前提下,上海市示范性集团可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实施部分特色项目的学生联合培养实验。

上海市示范性集团可按照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的方向和要求,适度加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向集团内不选择生源初中的倾斜力度,激发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服务集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推进机制

(一)多级联动

成立区紧密型集团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承担,统筹协调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工作。区教育学院科研室建立紧密型集团建设项目组,依托市集团化办学研究中心等机构,共同开展相关的专业指导和评估工作。

以创建紧密型集团为契机,结合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等工作,规范对紧密型集团的管理,形成区域配套政策,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强指导,形成争创紧密型集团的良好局面。

(二)以评促建

依据市、区紧密型集团建设评估指标,开展创建方案评估、中期评估、验收评估等工作,充分激发核心校的引领作用和成员校的参与热情,不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和共建共享力度,提升学生、家长、社区的满意度。

相关评估结果作为集团改进提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命名区级紧密型集团和申报上海市示范性集团的依据。

(三)交流展示

定期开展紧密型集团建设交流展示活动,分享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紧密型集团创建过程中,创建市级示范性集团,每年至少在全区范围内有一次高质量的交流展示,3年内至少在全市范围内有一次高质量的交流展示,并取得较好的交流效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杨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统筹解决紧密型集团创建所需编制,进一步健全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

(二)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向紧密型集团办学的单位倾斜,适当增加紧密型集团绩效工资总量,由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在绩效工资统筹部分中对紧密型集团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调动各校教职工参与集团办学的积极性。

(三)专项经费支持紧密型集团建设,重点用于集团整体办学所需要的课程建设、场地设施、专业资源引入、展示交流等项目支出。

(四)上海市示范性集团可试点特色项目学生联合培养、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倾斜等改革项目。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对紧密型集团建设典型的持续集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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