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淮北市野生动物养殖户怎么办?是否还能继续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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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省林业局副局长齐新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齐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我省坚决贯彻执行。
新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林业系统全力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同时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
齐新说,目前我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900余家,主要养殖物种有:梅花鹿、马鹿、鸵鸟、湾鳄、暹罗鳄、黑斑蛙、棘胸蛙、野猪、豪猪、果子狸、野兔、中华竹鼠、蛇类、雁鸭类、雉类等15种(类),现有各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存栏量较大。
省林业局将对全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机构开展一次彻底检查整顿。
→ 我省将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 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机构,依法加重处罚;
→ 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 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机构,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件和文书的,一律予以撤回并注销或申明作废,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 同时,积极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妥善处置后续工作,确保科学平稳实施。
不光养殖户们要注意
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目录的
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不管它是不是
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那么,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 哪些动物可以吃? 哪些不能吃呢?
No.1
可以吃的动物有哪些?
1、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目前对于水生的鱼类野生动物是不列入禁食范围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它(水生的野生动物)如果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同样是不能食用。
2、比较常见的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
3、人工养殖的兔子、鸽子等动物。这些动物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也是可以食用的。
No.2
不能吃的动物有哪些?
1、《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如 野猪、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等野生动物。
2、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如 养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鱼等。
3、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使不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也不可以食用,如 野生蝎子、蜈蚣、蝗虫、蝙蝠等。
专家提醒记住一句话
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
人工养的也不行,家畜家禽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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