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企业党组(党委):

为更好地总结系统企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工作业绩、具体做法和先进经验,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典型事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系统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按照省国资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拟对系统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的范围和重点

各企业党组(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要围绕企业完善发展战略、破解发展难题;围绕企业科学发展中心任务和重大项目等重大任务;围绕企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推进创先争优,重点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二、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的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3-6月25日17:00前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报省国资委党建处。

三、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把上报开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作为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有效载体,认真落实专人负责材料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2、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报送的典型事迹要慎重确定,做到分析准确、评价适当,不夸大事迹,不编造经验,确保典型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3、各单位党组(党委)上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鲜活、语言精练、角度精准,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说服力,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上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 联系人:陈 华、吕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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