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和肇庆市纪委领导认为

高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本报讯 (记者邹绮华 陈善霞)昨日,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郑仰楷,肇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曾超鹏在肇庆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高要)现场会上认为,高要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会上,我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黎庆芬代表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作了专题发言。近年来,我市在抓好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办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遏制腐败现象。2009年以来,我市纪委受理违纪案件38件,已审结35件,按规定解除行政处分7人,回访教育23人,办理申诉复查案件1宗。我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被省纪委评为“全省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高要市委、市政府和肇庆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我市纪委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颁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2008至2012年工作规划》,主动将案件审理工作融入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注重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中的治本作用。建立了《案件审理证据列举办法》,把好违纪案件审理定性关,确保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使所审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杜绝冤假错案;建立并试行了《警示、诫勉教育暂行办法》、《处分期满前再教育暂行办法》和《监督处分执行及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教育与矫正功能,强化办案的治本功能,使违纪党员干部既受到惩处,又受到教育,并警示教育了其他党员干部。

在会上,省和肇庆市纪委领导认为,我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探索、建立和实施上述四个制度,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各县(市、区)学习借鉴。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审教功能,确保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地发挥了案件审理的治本功能,使被处分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认识错误,端正态度,改正错误,更使其他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了对违纪案件审理以及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的公开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增强了教育的有效性,扩大了社会的影响面;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对违纪人员的震慑力。

会议要求各级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同时,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审理案件在惩治腐败上的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的制度化,狠抓落实,着力提高案件审理的执行力。

肇庆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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