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据财新网消息,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因被认定从伊利股份挪用公款约2.45亿元,并通过信托公司曲线收购伊利股份的国有股份,被包头市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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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此前郑俊怀同样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的六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七年半。因此前的六年有期徒刑已服刑完毕,按照上述判决,即将年满73岁的郑俊怀将于2023年8月中旬服刑完毕。

据财新网获悉,郑俊怀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郑俊怀1950年9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担任过呼和浩特市国营畜禽场副书记、厂长,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厂厂长,1993年5月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

2004年12月,郑俊怀及伊利集团4名原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随后,2005年12月30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郑俊怀作为国家机关委派到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伊利公司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秘密成立外部公司,并先后挪用伊利集团1650万元购买伊利的社会法人股票,从中牟取个人利益,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郑俊怀有期徒刑六年。

服刑期间,郑俊怀经过了两次减刑,2008年9月,郑俊怀刑满释放。

2011年,郑俊怀开始二次创业,加入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月任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10月24日,伊利集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发布了实名举报公开信——《常年屡遭破坏伊利苦不堪言 被迫公开实名举报信 恳请彻查郑俊怀及其保护伞》,实名举报前任董事长郑俊怀。

这篇上万字的公开信提到郑俊怀挪用2.4亿公款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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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公开举报后的2019年11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此前对郑俊怀的减刑。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伊利前董事长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

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郑俊怀送达裁定。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刑期到2022年2月16日结束。

而本次郑俊怀再度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指控,则与伊利公开信举报的“郑俊怀挪用2.4亿公款”相关。

根据财新网援引的判决文书,2021年9月,包头市检察院指控,郑俊怀等人挪用伊利及子公司国债回购资金2.45亿元,以启元公司为载体收购伊利股份国有股权,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属情节严重。最终在2023年6月29日,郑俊怀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这次判决发生在郑俊怀服刑期间,在上次刑期到期后需再服刑1年6个月,这意味着郑俊怀到今年8月才能服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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