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验”重塑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大有可为

廊坊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 李峥

“廊坊经验”是廊坊中院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重新审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廊坊法院的历史渊源、现实状况以及未来发展中,研究确定的审判执行质效提升、重塑“廊坊经验”、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三大工程”建设之一。“廊坊经验”是廊坊法院几代法官创造的宝贵财富。它的重塑是全市法院守正创新,挖掘传统,推动廊坊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廊坊法院擦亮“廊坊经验”老品牌,打造“廊坊经验”新名片的崭新实践。

“廊坊经验”作为新时代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在实践运用中,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法治元素和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优化审判工作,妥善调处重点案件,防范化解区域风险,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效统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基层治理、提高治理能力作为“廊坊经验”重塑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注重提炼解纷经验,把握工作主动,灵活工作方法,在全社会推广运用,推进办案方式,打造公正高效便民的多元解纷体系,使“廊坊经验”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意愿。针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如何在重塑“廊坊经验”工程中贡献力量,如何将“廊坊经验”贯穿司法技术工作始终,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新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提速

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在诉源治理、纠纷快速有效解决和司法公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预测诉讼风险,放弃不必要的诉讼请求或者变更合理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避免诉中鉴定冗长导致案件在程序中搁置,缩短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该模式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调解工作融入诉源治理大局。这与“廊坊经验”精神内涵相互呼应。

“廊坊经验”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中,推进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一起案件中,基层院案涉当事人原告李某与被告为同村村民。2022年,被告雇佣原告进行灯具安装,由于被告未扶稳梯子,导致原告因梯子下滑摔伤,经诊断伤情未右根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46558.43元。调解过程中,由于原告伤情严重,可能涉及到伤残情况,原被告双方摩擦日渐增大。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拟采取“先委托、后调解”方式化解此案,并及时与司法技术室进行沟通。

司法技术室法医运用专业知识,审查原告病历材料是否达到伤残标准,最终确认案件符合委托鉴定条件。随后,此案通过线上随机摇号方式委托了鉴定机构,办理了诉前委托鉴定事宜,全过程公开、透明、高效。最终,原告的伤残等级鉴定很快出了结果,其伤残等级为十级。承办人员收到司法技术室移交的鉴定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也为廊坊两级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树立了典型。

在当前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下,诉前鉴定结果一方面使案件争议关键事实有了专业性的参考意见,调解组织得以明确案件调解方向,另一方面使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最大限度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平和解纷优势。调解成功签署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该鉴定结果也能作为有效力的审判依据,保证了诉前鉴定与诉讼的无缝对接。加强“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能够为深化发展“廊坊经验”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廊坊经验”的重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推行“司法鉴定听证+调解”探索纠纷调解新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部分案件的复杂性也在提升,很多当事人容易有心结、想不开,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化解矛盾纠纷争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落实能动司法要求,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实现“廊坊经验”与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深度融合。

通过举行司法鉴定听证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升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报告的采用率,推进鉴定程序顺利进行,缩短涉企案件司法鉴定周期,不断提高诉讼效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特别在建设合同纠纷类案件具有专业性强、争议多、矛盾突出、认证难、耗时长等特点,因此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形成由法院法官、鉴定机构、原告、被告四方参加,围绕鉴定办法、鉴定结果等提出疑问,鉴定机构对专业技术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双方当事人对各自责任更加明晰,通过出具最终鉴定报告促进法官在诉中阶段进行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对符合条件、适用听证的案件依法举行司法鉴定听证会,进一步加大听证力度,促进司法公开。持续巩固听证制度成果,将事实做细,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抓好抓实“三源共治”,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听证+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三、推动委托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廊坊经验”迈上新台阶

委托鉴定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案件专门性问题提供重要技术服务和保障,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各项需要,不断守正创新,为廊坊中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廊坊经验”迈上新台阶。

一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要树牢委托鉴定既是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意识,当好“服务员”,增强各项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要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主动服务审判工作。要坚持“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积极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帮助当事人在委托鉴定过程中更清楚认识到诉讼的风险,更相信司法的公正公平。要积极利用技术知识,采取专业咨询、明示鉴定成本、预判鉴定结果等方式,做好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鉴定之外,真正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二要严格遵守各项程序要求。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不规范的问题出现。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好鉴定机构资质、执业范围等事项的审查工作。我们推动相关诉讼参与人规范参与诉讼活动,保障审判工作质效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要扎实开展好诉前鉴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促使更多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司法技术部门的技术优势与诉前调解工作有机融合,以高效优质的技术服务促进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

廊坊法院将进一步把“廊坊经验”融入到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之中,以民为先,以鉴促调,始终贯彻公平、公正、高效、透明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严格把关,强化公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廊坊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人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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