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9家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动员国家公职人员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服务基层发展,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

此次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农村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的计划,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通过规划,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实现基层党建有提升、村庄发展有目标、产业发展有布局、耕地保护有实效、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成效。

《通知》明确规划范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农村社区。参加主体是出生地或成长地在云南农村地区的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其他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和群众所想所盼。规划成果要进行严格审查、表决和审批。各地要把村庄规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为确保行动有效推进,我省还要求各地市县要精心组织行动实施,推进任务落实,构建党委政府抓总,县级统筹推进,乡村具体落实,回乡规划干部和党员群众全程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格局。建立激励机制,助力乡村发展。回乡规划干部要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活动,聚焦民生实事,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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