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副书记 杨建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加重案件分量作为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大案件力度,特别是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力度,以此彰显惩治腐败的决心,最大限度地体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唐山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正确认识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分量三者的关系

衡量办案成效高低无外乎办案数量、质量和分量这三个方面。数量是查办案件的规模,它体现的是惩治腐败的广度,没有数量的合理性,就谈不上质量和分量。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只有保持一定的办案数量,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持经常照照镜子、洗洗澡才能及时清除党的肌体上的病灶,剔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质量是查办案件的保障,它体现的是惩治腐败的尺度,离开质量这个保障,数量和分量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只有规范安全办案,保证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合规合法,没有瑕疵,才能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分量则是查办案件的关键,它体现的是惩治腐败的深度和力度,缺乏分量这个关键,数量和质量就会黯然失色。在当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查办一批层次较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才能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才能彰显查办案件的威慑效果。

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分量,相对独立又有机统一,三者缺一不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既要勤拍苍蝇,又要敢打老虎。在工作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办案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关系,把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加重分量作为当前和今后办案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一是增加办案数量。没有案件的数量稳定提高,案件的份量和质量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针对当前案源持续减少、案件数量有所下降的情况,要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拓宽渠道,深挖案件线索,细排案件来源,保持办案数量在稳定中增加。

二是加重案件份量。案件没有足够的份量,案件质量就无从谈起,当然,离开份量讲数量,办案水平、办案效果也无从谈起。在当前情况下,办案工作力度要保持,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大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提高办案工作的地位,确保案件有份量。

三是提高案件质量。质量是查办案件的生命,是保证办案数量和份量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质量,案件数量再多也不能体现办案工作的效果。同样没有质量,案件份量再大也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当前查办案件工作要通过采取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落实办案人负责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纪律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统一,正确处理好案前、案中、案后的关系

首先,“案前”要在拓宽案源线索上做文章。要变“坐堂”办案为“登门”办案,在加强信访主渠道收集线索的同时,改变原来那种“民不举官不究”的做法,创新方式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财务审计、廉政考察等方式,全方位出击,挖掘案件线索,增强初核工作的有效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其次,“案中”要在办案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办案工作中,我们的办案人员要讲求策略,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利用矛盾,化解矛盾,区别对待,改变过去只重视口供、物证的作法,在获取证据上下功夫。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更要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注重证据的效果,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

最后,“案后”要在拓展办案效果上求突破。通过查办案件,不仅要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力度,同时还要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抓整改;二是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抓教育;三是注重查防结合,建章立制抓源头。

三、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统一,正确把握好敢办案、会办案、善办案的关系

一是优化办案环境,力求“敢办案”。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的思想,遇到难题绕着走,不敢办一些棘手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及时采取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优化办案工作环境等措施,为办案人员鼓劲、撑腰,让办案人员消除顾虑,大胆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考核,将办案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督促力度,想方设法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是不称职”的意识,促使他们“敢办案”。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力求“会办案”。根据履行办案职责的需要,每年定期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并适时选派办案人员赴中省纪委等培训点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办案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训练,强化对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提升办案人员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的影响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不断优化办案队伍综合知识结构和专业人员结构,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通过开展办案工作考核、“办案能手”评比、办案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办案人员不仅“敢办案”“勇办案”,还能“会办案”。

三是加强上下沟通,力求“善办案”。办案和打仗一样,天时、地利、人和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天时”就是要把握好办案时机,特别是在办大要案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对案件成败尤为关键;其次是“地利”,加强与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联系与沟通,获得理解与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是“人和”,加强与机关各科室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案情需要请他们及时介入和配合。

四、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统一,正确处理好领导、指导与引导的关系

一是加强领导。从人员、物质等多方面支持和关心办案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对办案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对基层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研究,认真解决,特别是基层办案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和干扰时,旗帜鲜明地支持基层,做好基层的坚强后盾。

二是加强引导。把案件检查工作的成绩与县市区委、政府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与县市区纪委书记评先创优相结合,通过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订立案件检查考核指导性计划,并适当增加案件工作的考核分值,将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情况和全年目标考核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指导。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不拘形式的业务指导,既通过“以案代训”实行手把手的帮带,又通过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解答讲解帮助基层掌握办案工作技巧。同时还要形成分片负责督查制度,市纪委与各县市区纪委建立查办案件分片负责制,书记抓总,常委分管,检查室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及时查办案件。利用分片座谈,开会督促、一线指导等多种方式及时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办案。

五、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统一,正确把握好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关系

一是查办案件与注重政治效果相结合。查办案件是党委和政府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政治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真正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查办案件要讲政治,要在坚持独立办案原则基础上,主动向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和理解,为办案提供有效的政治保证。

二是查办案件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注意依照纪律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追缴、没收违纪违法者的赃款赃物、违法所得,要让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决不让违纪违法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三是查办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查办案件立足于本地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坚持查办案件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相统一,实行为本地区发展经济这个第一要务“排障清阻”,做到查处一案,促进一方。当前要重点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重点查办影响效能建设的案件、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六、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三者的统一,不断强化效果,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科学化水平

从当前情况看,我市在办案数量、质量和分量三个方面,总体上做得还是不错的。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26件,完成全年办案目标任务的51%,同比增长14.60%;查办乡科级案件67件、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2件,同比分别增长13.56%和120%。应该说同我市往年相比,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层次。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领导力度上,切实把查办大案要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态度明确、敢于负责,对查办大案要案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主管案件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善于攻坚克难,对一些重要疑难案件要亲临一线,牵头查办。二是在办案重点上,坚持突出经济类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的要求,提出了严肃查办四个方面的重点案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突出查办重点部门案件。特别是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联系的部门,发生在这些部门的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市纪委也多次调度这方面办案情况工作,加强专题研究,组织专项线索排查。三是在推动手段上,围绕查办大案要案研究制定一系列举措。市纪委今年对考核办法进行研究调整,进一步加大重大典型案件的考核权重,加大经济类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类案件的考核权重,使查办大案要案和经济类案件在案件考核中起主导作用。通过发挥办案考核的杠杆作用,将“以数取胜”转变为“数质兼顾、突出分量”的导向。

案件检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变化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实践证明,有效的办案制度和经验,还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使办案工作更趋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的办案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要树立科学的办案理念。办案科学化的首要前提是认识的科学化。要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在当前预防工作短期内难以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必须突出强调惩治的重要性,始终把办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要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观,自觉把查办案件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克服就办案说办案的思想。要树立高效运行的效益观,查办案件也要考虑效率、效益、效果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统筹谋划,达到既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效率,又降低办案成本;既实现办案目标,又能彰显办案的法纪、政治、社会和经济效果。

二要强化科学的工作措施。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探索一些推动提升办案工作的好方法。比如我们积极探索的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领办、盯办”机制,完善和规范跨区域协作的形式、途径和程序,有效打破区域界限、隶属关系,及时突破了一批敏感复杂的案子。

三要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要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工作流程、文件文书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适合唐山实际的案件查办制度体系。同时,关键是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四要完善科学的保障手段。进一步夯实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办案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打造一支秉公执纪、敢打必胜的办案队伍,着力保障办案人员的工作待遇和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办案积极性。要加大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大办案科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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