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助推营商环境现场会强调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12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助推营商环境现场会在绍兴诸暨召开,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成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行动起来,更加奋发有为,以“一号改革工程”的力度,全力推进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把护航发展这篇文章做深做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更多公安力量。
会议指出,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应有之义、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现实需要。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推出更多利企惠企服务举措,持续当好民营企业的“护航员”,坚定不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实干实效。
会议强调,要认清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民营企业的新期待,牢牢把握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原则,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不断创新发展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助力全省持续擦亮民营经济“金字招牌”。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明确职责边界,推动“亲”“清”警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落地落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自治为先,推进“四治融合”,真正把准企业需求、集中企业智慧、压实企业责任。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强化统筹谋划、部门协同、共商共治、联合推进。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立足职能优势,以“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突出“服防打治”综合施策,以更加全面、更具实效的举措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真正让企业(家)更有获得感、更具安全感。
——要聚焦服务企业办事,不断推出惠企措施。加大“放”的力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公安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让企业享受更多市场红利;减少“管”的影响,以“公安大脑”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服务举措,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优化“服”的体验,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要聚焦防范涉企风险,全面构筑护企防线。坚持把“防范”置于先导性地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健全常态化警企沟通联络机制,提升企业预防内部职务犯罪和外部经济犯罪侵害能力;加强企业风险防控,科学布建、升级完善为企服务警务站,主动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和防范对策建议;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强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企业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工作机制。
——要聚焦打击涉企犯罪,深入推进卫企行动。完善打击涉企犯罪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制度,加大浙商浙企品牌保护力度;要严打重点涉企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惊雷”“蓝剑”“净网”“净海”等专项行动。要规范涉企案件侦办,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要聚焦治理涉企乱象,全力打造安企生态。全面加强企业运营生态环境监测,确保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要丰富数字化治理场景应用,积极打造新型为企服务平台,推出更多帮企安企的数字化治理应用。要推动行业综合治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开展涉企治安整治,突出企业自治、群防群治,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扰影响。
会议要求,要坚持清而有为、亲而有度,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以亲清警企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要做到积极有为,进一步健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全面凝聚合力。要做到服务有度,不断改进理念方法,杜绝无原则、“保姆式”服务,确保依法合规。要做到交往有止,教育引导全警严守纪法红线和政策底线,切实在情感上做到真心、在交往上做到公心、在制度上做到安心,守牢清廉形象。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诸暨公安机关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会上,播放了绍兴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助推营商环境工作视频片,绍兴、衢州、绍兴诸暨、杭州萧山、湖州织里等地公安机关作交流发言。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特勤局局长徐国华主持会议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俞流江,衢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吴松平,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经侦支队支队长,部分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以及绍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