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加快实现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走公益普惠办园路线,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顶层设计。以县为单位,结合县区域各类幼儿园布局情况,优化设点布局,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优势互补、和谐共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二)创新机制,优化管理。各教育集团结合自身特色创造性地制定办园规章,优化管理结构,明晰发展规划,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环节衔接,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文化共建和质量共进,缩小园际差距,形成共享共生、稳定的合作共赢机制。通过先进办园理念的辐射,增强幼儿园“复制”、“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办园优势,创建办园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三)量质并举,持续发展。把关注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优质幼儿园在输出品牌、师资、管理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输血”、“造血”功能,不断提升整体办园水平,促进优质资源可持续增长。三、总体目标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县级、市级、区级示范优质幼儿园优势,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四、重点任务(一)优化集团办学布局。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由优质幼儿园带动农村地区或相对薄弱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园际差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规范教育集团组织管理,设立由教育集团龙头园和成员园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幼儿园主体责任,充分尊重独立法人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幼儿园间责权关系。(三)建设集团资源共享平台。?1.搭建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平台。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促进集团内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不断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2.搭建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统筹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实现集团内优质特色课程、优质教学活动、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的共享,加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园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3.搭建集团内师资培养与流动共享平台。探索建立集团龙头园和成员园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完善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发挥集团内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管理人员、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四)倡导文化引领集团幼儿园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幼儿园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幼儿园办园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丰富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幼儿园内涵发展。

五、主要举措(一)推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办园。充分发挥优质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为龙头园带动乡镇幼儿园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22年我县组建2个学前教育集团(详见附件2),以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东兰县幼儿园)、县级示范幼儿园(东兰县第二幼儿园)为龙头园,分别与7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组建二个学前教育集团,逐步提高东兰县城乡公办园的办园质量,不断缩小办园差距。(二)优化集团化办园模式。积极探索“龙头园+乡镇中心园”集团化办园模式。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带动相对薄弱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园际差距。各幼儿园达到集团化办园条件的,可根据园所条件申请加入各学前教育集团。(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学前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工作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

监事会监事长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四)改善集团成员园办园条件。集团龙头园要按照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的需要,认真指导集团内的薄弱园合理规划使用儿童学习与生活空间。集团成员园要对照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办园标准,加快实施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大力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美化园容园貌,更新设备设施,改善班级通风、排水、采光及相关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五)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集团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或规划书,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帮助集团成员园提升管理水平。集团成员园要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鼓励实行信息化管理。(六)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集团龙头园要帮助成员园教师快速提高保教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龙头园派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对集团内薄弱幼儿园进行保育教育活动、教科研活动、家园共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集团成员园园长、副园长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每学期选派教师到龙头园跟岗,学习班级管理、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七)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集团龙头园要检查成员园儿童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材料,观察成员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安排及各环节活动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集团内的成员园要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图书及玩具材料,结合季节变化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安排与组织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户外活动和自主游戏的时间。(八)建立合作共享的资源平台。集团龙头园要全面开放本园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包括课件、教案、图片资源等,并根据集团成员园要求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帮助成员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兰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评价、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制定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加强调研,掌握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学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园开展情况。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园实践及研讨活动。教育局每年择机组织1次集团化办学改革的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三)落实经费保障。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用于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等;用于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四)健全评价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从成员到龙头园权责对等的考评体系,每年进行定期考核评估,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五)健全激励机制。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下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职称评聘、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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