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对猪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逐渐成为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方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方式在满足国内猪肉类产品的消费需求,为生猪养殖户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违反动物福利的养殖行为。生猪福利不仅影响我国整体的动物福利水平,同时也会对猪肉质量和食品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我国是肉类产品生产大国,猪肉的产量居于全球首位,但是我国的畜产品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却低于 2%,农场动物养殖方式未能达到国际的动物福利标准是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生猪养殖业发展迅速,但是在动物福利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猪肉类产品要走向国际市场,需要在生猪养殖的全过程符合国际标准,即满足生猪的基本的生存和健康的需求,充分保障生猪的动物福利。

1 “生猪福利”的概念

“主张自己的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最高法则。”然而动物不具备理性和表达诉求的能力,人类通过动物福利的形式来保障动物的基本的生存和健康的需求。生猪福利是指生猪的动物福利,主要包含 5个方面:免受饥渴的自由,即生理福利;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即环境福利;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即卫生和医疗的福利;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即心理福利;表达天性的自由,即行为福利。“生猪福利”的概念传达了这样一种思想:人类有责任和义务保障生猪的动物福利——不仅仅是成为人类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而是保有生命体最起码的体面和尊严。生猪福利具有社会进步性、市场需求性和利益保护性的特点。首先,生猪福利体现了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背景下的消费理念的升级,是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公共管理部门等社会各个层面在动物保护意识上的主动与自觉。其次,市场需求创造了生猪福利的发展空间。消费者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带动了满足生猪福利的猪肉制品的消费,养殖从业者为迎合市场需求,被动实施生猪福利。最后,生猪福利是保护实施生猪福利地区自身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如果一个地区要求养殖从业者实施生猪福利,则其他地区不符合这种福利要求的猪肉制品应被禁止进入该地区的市场,以保护本地区生猪养殖群体的经济利益。

1.1 生理福利

生理福利要求在饲养生猪的过程中,满足生猪的采食和饮水的基本需求。不同的生猪在性别和年龄等生理方面存在差别,采食量和饮水量会有所区别。同时,水温、饲料的类型和适口性、饮水器的种类和安装高度等客观环境方面也会对生猪的采食和饮水造成影响。饲养人员需要结合不同生猪的实际情况,采用更科学的控料和供水方法。

1.2 环境福利

环境福利要求保障生猪的生存环境舒适,需要注意的问题有饲养密度、有害气体浓度和粪便处理等。一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国内集约化养猪场相继采用限位栏饲养模式。限位栏饲养由于空间有限,生猪无法自由活动,长期采用这种饲养方式,生猪会出现应激反应增加和免疫力下降的问题。相较于限位栏饲养模式,大栏饲养模式可以为生猪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另一方面,集约化养猪场为保持生猪的舒适温度,常采用全封闭型的猪舍,但是由于不能及时的通气换气,猪舍内会产生过量的氨气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进而造成生猪出现疾病的情况。由于全封闭猪舍与必要的通气换气之间存在矛盾,从保障生猪福利的角度出发,应尽量减少全封闭的猪舍。同时,通过其他方式,如冬季为猪舍提供暖气和夏季使用水帘为猪舍降温的方式,来保障生猪的环境温度。

1.3 卫生和医疗福利

卫生和医疗福利要求人类的行为(饲养、运输、屠宰生猪等)应不增加生猪的痛苦和损伤,人类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减少生猪的发病几率,并在生猪出现疾病时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一方面,良好的卫生情况是生猪不受痛苦和疾病折磨的前提。需要专人负责生猪的粪便清理,并对猪舍进行日常的清洗、消毒和干燥,保障生猪拥有干净舒适的生活空间。另一方面,疫病是我国养猪业面临的最大威胁,每年因疫病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亿元。为了防治疫病投入的药物和疫苗的花费以及因疫病引起的生猪生产性能的降低等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更大。从生猪福利的角度来看,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控制疫病:其一,在出现疫情时,及时的消灭传染源,切断疫病的传染途径;其二,在日常的饲养过程中,注意增强生猪的免疫和抗病的能力。

1.4 心理福利

心理福利要求在平时饲养的过程中,饲养人员爱护生猪,尊重生猪,不粗暴对待生猪,建立人类和生猪之间的和谐关系,让生猪见到人类不产生恐惧和焦虑的情绪。饲养人员的素质是实现生猪心理福利的关键,在生猪生产、运输、采食等各个环节中都离不开饲养人员。饲养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和生猪接触的过程中应不断提高和生猪的沟通能力,充分善待生猪。并且,在现代化养猪场,饲养人员应尽量避免出现粗暴驱赶和转群的行为。

1.5 行为福利

行为福利要求为生猪提供充足且适当的活动和生活空间,使生猪特有的习性能够自由表达。在集约化养殖的浪潮下,生猪的部分天性行为被抑制了,随着近年来养猪技术的发展,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克隆、剪牙断尾等先进技术被应用到养猪实践中。虽然这些科学方法有利于提高生猪养殖的经济效益,但是也对生猪本身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人工授精虽然提高了配种率和产仔率,但是也间接禁止了成年公猪的正常性行为,使公猪的天然行为得不到正常发挥。

2 我国生猪福利存在的常见问题

2.1 高密度饲养

集约化、工场式的养殖模式是目前我国生猪养殖的主要形式,在此种模式下生猪所遭受的折磨是难以想象的。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节省用地的成本,多数养殖场不断缩小生猪的活动和生活的空间。我国每头商品猪平均占地面积不足1m2,妊娠母猪被囚禁在栅栏内,平均每头也只有1.3 m2左右的活动空间。高密度饲养剥夺了生猪的运动自由,严重侵害生猪的环境福利和行为福利,并且长期的缺少运动也会造成生猪的免疫力下降,进而影响生猪的其他福利。首先,当猪群密度过高时,生猪无法自由活动,生猪便会随地排泄,使猪舍卫生难以清理,进一步恶化生猪的生存环境。其次,在高密度群养的猪群中,恃强欺弱的现象会更加明显。弱小的生猪缺少躲避欺凌的空间,只能在其他生猪采食结束后才能采食,长期处于压力和应激状态下,这样的猪肉产品显然不利于人类的食品安全。最后,高密度猪群更容易出现呼吸道疾病、咬尾、肢蹄病等现象。

2.2 运输条件恶劣

生猪养殖由散养模式向集约化模式转型的过程中,生猪异地运输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为降低运输成本,生猪异地运输经常存在超负荷运输、高密度空间等问题。由于运输时间较长,生猪无法进行正常的采食、饮水和休息,往往会导致生猪出现应激反应,严重威胁生猪福利。

2.3 屠宰手段残忍

据统计,我国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有 3.2万家,但是其中超过 80%的屠宰场仍采用传统的手工屠宰手段。并且,多达 70多万从事屠宰加工的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传统的手工屠宰手段过于残忍,严重违反生猪福利,缺少对食用动物应有的人道关怀。同时,一些不法养殖从业者和屠宰场为牟取暴利,在屠宰生猪之前,会强行对生猪进行注水增重,这种情况甚至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和公开的秘密。给生猪注水的不人道行为会给生猪带来巨大的痛苦,并且也不利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 我国生猪福利存在问题的成因

3.1 动物福利理念的普遍缺失

动物福利理念起源于西方国家,在我国的传播时间较短,公众对动物福利的认识程度不高。在我国古代,动物一直被视为人类可以利用的工具,在近现代我国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为了动物福利而斗争的社会运动。长期以来,我国公众对动物福利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解和不认同,进而造成了我国在相关的动物立法中始终将动物视为工具或手段,注重动物的利用价值而忽视动物的生命价值和固有价值,并且一直未出现动物福利的概念。

3.2 生猪福利法律保护不完善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生猪福利保护法或者农场动物福利保护法,相关生猪福利的规定散见于各级的法律法规之中,如《畜牧法》《农业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在一些条文中涉及了生猪福利,但是缺乏生猪福利保护目的,且相关规定的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低。例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21年修订)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屠宰对于生猪来说代表着生命的终结,是生猪为人类贡献的开始,人类有义务在生猪生命的终点站保障其福利,但是该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完全从人类利用生猪和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并没有保障生猪福利的规定。

4 改善我国生猪福利的对策

4.1 加强动物福利理念的宣传和教育

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开展动物福利事业的基础。[]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动物福利理念的认识对于改善我国生猪福利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由政府主导设立动物福利宣传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开展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其次,学校可以将动物保护、动物福利等内容加入到学生的道德教育体系,或者将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入到学生的课外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动物保护意识。再次,专家学者可以通过对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理论研究,吸收借鉴国外的动物福利、动物权利的前沿理论,结合我国的动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完善我国的动物福利法律保护体系。最后,鼓励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参与动物福利理念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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