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坚决遵循中央顶层设计,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抢抓“双区”建设、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多点突破、纵深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有利的体制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有益经验。

全面推进各领域深化改革

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视察广东,多次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广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为广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2015年5月,广东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0多次会议,系统部署了多个领域1000多项改革事项,构建了抓改革落实机制和改革典型推广机制。注重改革的全面性,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改革,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强劲动能。

一是聚焦新发展动能,经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近年来,广东围绕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广东获评为“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第一名,深圳、广州、东莞、珠海被评为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广东自贸区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36项为全国首创。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至2019年省政府确定的965户“僵尸企业”已全部出清,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55.28%;推出“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制造业十九条”,通过减税降费为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以来共为企业减税降费超5000亿元。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品牌工程,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

二是聚焦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断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下功夫。率先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省级权责事项从2017年的5567项压减到2021年的1069项。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办事时限压缩70%。“数字政府”改革取得长足进展,“粤省事”“粤商通”等品牌深入人心,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府服务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

三是聚焦激发文化创造,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在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方面下功夫。至2021年,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2.57万个。广东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648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6210.6亿元,约占全国1/7,连续19年居全国首位。

四是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社会事业改革亮点纷呈。不断深化民生服务供给体制改革,力保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出台20多份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推进“双减”改革,着力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施“三医”联动改革等。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创新工程,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

五是聚焦打造美丽中国“广东样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突破。围绕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了《广东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基本搭建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河湖林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全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和广州国家植物园,大力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

六是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务实有效。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制定深化依法治省实践行动方案;探索建立员额进退流转机制,完成全省范围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2021年43.4%的民事纠纷实现诉前化解。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加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非现场执法云平台。

七是聚焦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建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先后在党的政治建设、干部人事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监察体制等方面出台了改革措施。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形成了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的“珠海范本”和“一核多元”的深圳党建模式等众多基层党建品牌。

扎实推进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改革试点实验区建设

广东充分发挥好试点、实验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改革试点实验区建设。一是举全省之力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出台22项省级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措施。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改革成效持续显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IPO合计融资超过1500亿元;率先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法规,发布首个完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出台实施推动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措施。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向广州、深圳委托下放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二是部署推进五大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显著短板,对重大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专题谋划,先后部署了广州高新区(黄埔区)创建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深圳全市域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东莞市创建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佛山市南海区建设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三是部署实施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和专项改革试点。2018年,省委在全省26个地市及县区部署实施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数字政府”建设等3项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创新城乡社会治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等5项专项改革试点,以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至2022年4月,省级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乡村振兴综合改革、“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

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启示

纵观近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广东实践与探索,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总结。

坚持党在改革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政治保证。广东省委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全局工作的核心,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召开40多次省委深改组会议,审核重大改革方案,切实树立抓改革统筹、促改革落实的鲜明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问题是改革的先声,改革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找准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广东省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农村改革、民生、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等专题开展调研,形成了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如何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如何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如何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如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等。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先后形成了一系列改革成果。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广东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压力测试”作用,坚持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保障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行稳致远。改革试点为推进广东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抓手,是广东改革的显著标识和重要经验。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阶段,意味着必须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广东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加快构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增强整体发展的综合效能,加快构建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加快构建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坚持开放思维,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型体制机制;坚持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构建共享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处处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史研究室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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