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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嘉民 摄)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来上海考察,提出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这不仅是对城市治理现代化论断的进一步拓展,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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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南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时代意义

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把人民置于中心地位。“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与城市工作的具体结合,为城市工作确定了中心锚点,要求我们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让城市真正成为老百姓宜业宜居的乐园。

进一步明确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型过程中,人民在城市中的主体地位。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治理”至关重要。从管理到治理,虽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大不相同,治理强调了利益均衡、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特征。如果说城市管理的主体是自上而下的城市政府体系,那么城市治理不仅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更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人民城市”不仅是建设成果的“共享”,更是人民的“共治”和“共建”。

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也是城市治理的不断追求。城市的出现源自于人类的集聚生活,城市发展的目的就是要让居住在其中的人有着更美好的生活。因此,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必然需要从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求出发,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真正做到“人民城市”的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创新实践

上海在落实“人民城市”中具有独特的定位和担当,在建设“人民城市”中自我加压、迎难而上。李强书记于今年1月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专题会议上指出,“这座城市系统庞大、川流不息,城市治理很多方面没有先例可循,这一切都考验着我们的治理能力和智慧。”上海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建设“人民城市”,在实践中率先体现城市治理的人民性,是上海的定位和担当,也是这次会议独特的意义所在。

作为一个拥有2400万人口的超大城市,上海落实“人民城市”的要求格外不容易。例如,上海率先提出和推进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涉及到的部门协同、流程再造、简政放权、数据共享等。但上海市克服困难、坚决推进,“一张网”、“一道门”,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从人民需求出发,将“政务”真正落实为“服务”;每次政务服务都可由群众评价,每条差评都能够及时分析处理,让群众能够参与政务服务改进,不仅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更要让群众满意。这种“服务思维”和“满意思维”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体现了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

在长三角城市治理实践中,“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也已然展现。例如,在上海城区由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规划专家参与共同打造社区花园;“绿色浙江”发动政府、社会、市民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探索形成“吾水共治”圆桌会等;南京民意“110”主动对服务事项短信回访,形成评价收集、问题整改、数据分析、监督考核的闭环机制;合肥方兴社区以社区共治理事会搭建平台、团结多元主体,以二维码技术强化各方参与,应用前三天前端自治、后四天实现共治的“7天快速处置机制”。

这些城市治理实践“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展现了“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人民需求出发,落实“人民共享”;信息技术赋能,促成“人民共治”;多元主体参与,实现“人民共建”。这些案例是新时代中国城市治理实践的典范,值得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持续跟踪,发挥更大价值。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落实思路

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为了使差异化和多样化的人民需求得到满足,“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在落实中可遵循以下思路。

一是重视人民的诉求表达,有效满足人民需求。一方面,拓宽人民诉求的表达渠道,在传统信访形式基础上,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创新诉求表达方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的整合,为人民利益诉求的表达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优化诉求反馈机制,重视政府对人民需求的系统分析、有效回应,优化回访和反馈机制,形成治理闭环,使人民城市建设真正造福于人民。

二是吸纳社会力量决策参与,多主体共建共治人民城市。毫无疑问政府在中国城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社会、企业等各方主体的力量同样不容忽视。未来应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扶持城市治理参与的社会力量,积极培育城市治理与城市建设的社会组织和政策企业家,搭建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协同治理平台,拓宽政府与社会、企业、居民等多主体协商共治渠道。优化城市公共事务治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努力解决城市病如城市垃圾、跨界水污染等。

三是善用新技术手段,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随着一系列新技术的发展,城市治理手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一是推进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使上海“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政府系统更加高效便捷。二是进一步打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壁垒,推动跨部门数据整合与共享,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与联动,为新技术的有效使用清除障碍。三是以新技术手段的使用为契机,把握微信、微博、二维码等新应用的推广趋势,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共服务供给平台,优化政府服务供给模式。

四是完善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保障“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落实的长效机制。城市治理制度是规范城市运行和多主体关系的基本规则。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要在充分发挥国家制度优势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包括利益诉求表达、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享、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制度。特别是把“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及其实践经验纳入到“十四五”等规划之中,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吴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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