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方案

2.口蹄疫强制免疫方案

3.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方案

4.家犬狂犬病免疫方案

5.猪瘟免疫方案

6.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免疫方案

7.新城疫免疫方案

8.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方案

9.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方案

附件1

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

种鸡、蛋鸡:雏鸡14~21日龄时进行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商品代肉鸡: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加强免疫。

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进行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商品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加强免疫。

鹌鹑等其他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进行补免。生长期超过70天的家禽在首免3~4周后进行二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户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或野禽栖息地周边养殖场有暴露风险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进行紧急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H5-Re14株+H7N9H7Re4株)或(H5N2rHN5801株+rGD59株,H7N9rHN7903株)。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按GB/T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和血凝抑制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二)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附件2

口蹄疫强制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全区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全区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

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差异,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之后每间隔4~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

(二)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户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进行紧急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选择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GB/T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抗体。

(二)免疫效果评价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附件3

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免疫保护期到期的羊只、新补栏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

根据本场母羊免疫情况,羔羊可在3月龄后进行免疫,之后根据疫苗保护期加强免疫。

(二)散养户

春秋季对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疫区、受威胁区内养殖场户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结果,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进行紧急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小反刍兽疫联苗。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按照GB/T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附件4

家犬狂犬病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犬只实行全面免疫,重点做好人间狂犬病高发地区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犬只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程序

对3月龄以上的犬进行首免,之后每年定期免疫。

三、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四、免疫时间

宠物犬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农村家犬春、秋两季进行集中免疫,定期对未免疫家犬及时补免。

五、使用疫苗种类

兽用狂犬病灭活苗。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狂犬病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存栏犬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5

猪瘟免疫方案

一、推荐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应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母猪免疫次数、母源抗体消长等制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仔猪可在28~60日龄用活疫苗进行初免。种猪每6个月免疫一次。猪瘟亚单位疫苗应按照说明书使用说明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二)散养户: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猪瘟活疫苗或亚单位疫苗。

三、免疫效果监测

采用GB/T16551-2020《猪瘟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加强免疫接种。

附件6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免疫方案

一、推荐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种母猪一年免疫2~3次活疫苗,仔猪也需进行免疫。商品猪根据种猪群疫病状态及保育阶段猪只发病日龄评估,可以在猪群感染时间前推3~4周进行免疫;哺乳猪的首次免疫时间应不早于14日龄。疫苗免疫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二)散养户: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使用疫苗种类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和活疫苗。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发病猪场或阳性不稳定场,可选择使用和本场流行毒株匹配的活疫苗;在阳性稳定场,需逐渐减少使用活疫苗;在阴性场、原种猪场和种公猪站,应停止使用活疫苗。

三、免疫效果监测

采用GB/T18090-2023《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诊断方法》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由于检测的抗体水平与免疫保护效果无直接相关性,抗体检测主要用于评估免疫后抗体转阳率。抗原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免疫28天后,群抗体转阳率应大于80%。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加强免疫。

附件7

新城疫免疫方案

一、免疫程序

商品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2周后,用新城疫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种鸡、商品蛋鸡:3~7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10~14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二免;12周龄,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开产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强化免疫。

肉鸽:25~30日龄,用新城疫灭活疫苗进行初免;40~45日龄,用新城疫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种鸽在配种或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强化免疫。

二、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三、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新城疫灭活疫苗或弱毒活疫苗。

四、免疫效果监测

采用GB/T16550-2020《新城疫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进行抗体检测。免疫21天后,免疫抗体效价不低于1:32(25或5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附件8

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牛只实行全面免疫。

二、免疫程序

采用5倍免疫剂量的山羊痘疫苗,60~90日龄首次免疫,之后一年免疫一次。使用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60~90日龄首次免疫,首免21天后加强免疫,之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三、免疫方法

山羊痘活疫苗使用5倍剂量(羊),皮内接种;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肌肉注射。

四、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山羊痘活疫苗或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

附件9

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桂农厅发〔2022〕106号)要求,全区禁止对种畜和奶畜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其他家畜原则上不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确实需要免疫的养殖场户,向我局申报,由我局逐级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

二、免疫程序

牛在3~8月龄进行免疫,羊在3~6月龄进行免疫。

三、免疫方法

接种剂量和途径,应严格遵照疫苗说明书。

四、使用疫苗种类

布鲁氏菌病活疫苗,推荐有条件的养殖场户选择基因缺失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模块中查询。

五、免疫后抗体转阳率的测定

检测的抗体水平与免疫保护效果无直接相关性,抗体检测主要用于评估免疫后抗体转阳率。按照GB/T18646-2018《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ELISA检测抗体。可在免疫后4周内测定抗体转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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