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有关农业科研院校、技术服务机构,有关涉农企业,有关单位:

我中心作为依托单位组建的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修订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19〕44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海水养殖等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批复》(津农委计财﹝2020﹞95号)文件要求,对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中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淡水鱼养殖、淡水虾养殖等13个岗位和西青区试验站、津南区试验站、北辰区试验站等13个试验站进行公开遴选。岗位及试验站设置要求、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如下。

一、岗位及试验站设置要求

(一)专家岗位设置及要求

1.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岗位

针对我市淡水养殖种质资源发掘、保存和创新与新品种定向培育技术研究水平相对落后,养殖良种基本处于依赖引进状态,良种苗种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急需系统开展淡水养殖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工作,强化种质创新创制技术研究,提高淡水养殖品种遗传改良率,补齐我市良种创制技术短板,加强良种场建设,完善现代良种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和苗种质量,推进我市淡水养殖绿色发展。

开展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建立我市重要水产经济动物种质数据库1个。集成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经典育种技术,创制育种材料,选育优质高效种群3~5个,累计繁殖优质苗种2500万尾。建立河蟹苗种生产技术体系,提高优质苗种覆盖率,提高河蟹养殖规格5%以上,提升经济效益5%以上,形成苗种繁育和培育技术要点1~2个。出版《天津水域鱼类资源种类名录及原色图谱》1部。举办培训班3期以上,培训人员400人次以上。

2.淡水鱼养殖岗位

针对传统的大宗淡水鱼养殖过程中种质退化、池塘老化、养殖病害增多、价格低迷、利润空间小等问题,急需开展淡水鱼养殖品种转型升级,尤其是生长快、抗逆型大宗淡水鱼新品种和鲈鱼、鳜鱼、黄颡鱼等名贵淡水鱼的引进及绿色高效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工作。

引进优质大宗淡水鱼养殖品种3个以上,养殖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10000亩以上;培育后备亲鱼,建立2个以上良种扩繁基地,累计繁育水花苗种3亿尾以上;引进名优淡水养殖新品种3个以上,建立养殖示范基地2个以上;示范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2000亩以上;建立适合我市淡水养殖特点的绿色高效养殖技术模式2个以上,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20000亩以上,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200元以上,形成养殖技术要点1~2个。举办技术培训5期以上,培训人员150人次以上。

3.淡水虾养殖岗位

针对南美白对虾产业发展中存在苗种来源复杂、质量不稳定,养殖模式亟待提升等诸多问题,急需开展南美白对虾新品种引进及生长适应性试验,示范推广南美白对虾养殖中的优质苗种规模化培育技术、病害综合防控技术、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展淡水虾养殖品种升级转型、养殖模式试验示范,促进我市淡水虾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引进南美白对虾良种,通过与其它南美白对虾品种一起进行养殖试验,筛选出生长速度快,抗病能力强、抗逆性强的品种,再进行示范和推广。开展优质苗种规模化生产技术、无特定病原南美白对虾苗种培育技术研究,建立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促进南美白对虾绿色养殖。开展罗氏沼虾和南美白对虾混养、藕塘养殖克氏原螯虾等淡水虾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进淡水虾良种或品牌苗1~2个,建立、示范、推广新技术3~4项。构建南美白对虾健康育苗养殖模式年示范5000 m2以上,年辐射带动10000 m2以上,繁育优质商品苗15亿尾以上,建立示范基地20个以上,淡水虾养殖累计示范10000亩以上,辐射带动6万亩以上,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150元以上,形成技术要点1~2个。举办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养殖户和技术人员800人次以上。

4.观赏鱼养殖岗位

针对我市观赏鱼养殖量大、品种多、规模大,经济效益显著等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需要在品种引进、驯化、人工繁殖、苗种培育等方面开展系统研发和较为完整的各项养殖管理规范;开展观赏鱼的养殖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等工作,有效推动天津观赏鱼产业技术绿色可持续发展。

开展高端锦鲤、金鱼亲本及后备亲本的引进和养殖,实现部分替代原有低端品种的目的,提高本地产观赏鱼的总体水平。开展主要观赏鱼品种从亲鱼培育、苗种开口到育成专用饲料组合的研究与示范,实现观赏鱼专用饲料的本地化生产,降低饲料成本。初步构建非抗生素药物与免疫防控疾病技术体系雏形,以期降低抗生素使用率。开展观赏鱼设施化健康养殖、池塘主养、混养、套养模式,探索在不同养殖模式下生长速度、成活率、优质率等,优化不同养殖模式的健康管理技术。建立观赏鱼岗位示范基地6个以上,引进新品种4~5个,评价进口高端鱼繁殖后的安全生产及存活情况,确保引进、生产成活率45%以上。示范主要养殖品种规模化繁育技术,指导完成主要养殖品种繁殖5亿尾以上。建立养殖模式2种以上,示范新技术5项以上,示范设施化养殖面积30000m2以上,辐射养殖面积30000m2以上,池塘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繁殖苗种增收200万元以上,池塘养殖增收400万元以上,设施化养殖增收700万元以上,形成技术要点1~2个。开展技术培训5次以上,培训人员300人次以上,组织现场观摩5次以上。实现新增利润1450万元以上。

5.生态养殖岗位

针对我市淡水养殖业发展面临的水资源生态环境恶化、产品质量不高、养殖效益下降、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急需利用健康、生态的方式开展淡水养殖,以提高产量、保证质量、保护环境为目标,研究和开发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推动我市渔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池塘主要养殖模式对水域环境影响评估研究、主要养殖模式标准化研究与示范,构建滨海型盐碱地池塘生态养殖业示范区面积10万亩以上,示范区生态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实现尾水达标排放;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构建高效生态养殖模式2个,形成技术要点1~2个。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250元以上。

6.稻渔综合种养岗位

随着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发展空间潜力释放,制约我市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苗种供应长期依赖外省市、数量和质量难以保障,稻蟹种养模式单一且技术成熟度不足,大规格蟹养成及育肥比例低、精品少、经济效益提升慢等,急需从稻田环境容量评估与种养比例优化、优质苗种本地化生产、稻渔模式综合开发应用以及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等方面开展研究、试验与示范,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稻蟹、稻虾、稻鱼综合种养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实施稻渔(蟹、鱼、虾)绿色高效种养模式与水稻+水产配套技术、河蟹本地化生态育苗与蟹种规模化培育技术、河蟹强化育肥品质提升技术的科技攻关与示范推广。示范区面积5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全市稻渔种养面积15万亩。构建示范区标准化生产体系,推进种苗生产本地化。完成稻渔种养主要模式环境条件及产品质量综合评估,养殖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尾水达标排放;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构建稻渔高效综合种养模式2~3个,形成稻蟹、稻虾等种养模式养殖技术规范3个。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250元以上。

7.池塘工程化养殖岗位

针对我市养殖模式单一、生产方式粗放、品质安全与生产效率问题突出、养殖环境生态化调控手段不足、养殖过程中精准化管理程度较低等问题,急需在传统池塘养殖基础上,将生物、物理、化学、工程有机结合,实现养殖产量高、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小、养殖周期短、节约土地和水资源等特点的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开展池塘工程化养殖研究,通过提高粪污收集率、优化推水单元结构、探索养殖品种适用性、提高生态净化区净化效率和养殖经济效益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其养殖工艺、丰富其养殖模式,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引领作用,调整天津都市型渔业产业结构、改善养殖环境、加快产业升级,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天津都市型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池塘工程化养殖工艺优化研究。通过优化鱼粪残饵回收装置设计,提高鱼粪残饵的回收率;通过摸索生态净化区适宜养殖品种和放养结构,提升生态净化区净化效率及养殖经济效益;通过集成应用水质自动监测、精准自动投饵等现代渔业智能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养殖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和养殖成功率,实现池塘工程化养殖工艺的优化,达到养殖高效、环保、智能的目的。开展淡水名优品种池塘工程化养殖模式构建研究。通过筛选1~2种适宜养殖品种和总结科学的养殖管理措施,建立1~2种淡水名优品种池塘工程化养殖模式,并进行示范,示范面积200亩以上,养殖水槽面积2000m2以上。探索新的池塘工程化养殖模式。通过发掘池塘工程化养殖理念内涵,创建1种新的池塘工程化养殖模式,并进行示范,示范面积50亩以上。建立示范基地3个以上,面积200亩以上,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达到300元以上。

8.疾病防控岗位

目前,水产动物病害越来越表现出疾病种类多、新发疾病多、病因掌握不明确、缺乏指导治疗用药的技术支撑等特点,急需开展水产动物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在试验数据的支撑下指导渔民针对性用药和科学用药,减少药物的乱用,避免经济损失,间接保障水产品质量,为渔业发展保驾护航。

开展天津市主要水产养殖动物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已知病原的发病情况,分离、鉴定和保藏细菌性病原300株以上。开展鲤鱼浮肿病毒病、南美白对虾急性肝胰腺坏死病、河蟹“牛奶病”等重大疾病病原学和防控技术研究,建立有效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开展科学用药的指导和示范,根据细菌性疾病和寄生虫疾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原药物敏感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提出用药建议,减少药物的乱用和滥用,累计应用示范面积5000亩,示范区域内水产药物使用量减少20%以上。研制复合型免疫增强剂1种,累计示范面积10000亩,示范区域内养殖成活率平均提高10%以上。筛选用于降解有机质的菌株1~2株,具有拮抗病原菌功能的菌株3~5株,累计应用示范面积1000亩,示范区域内南美白对虾养殖成活率平均提高10%以上。开展水产动物疫苗的研究工作,研发细菌性疫苗1~2种,病毒性疫苗1~2种。建立示范基地4个以上,面积3000亩以上,形成技术标准4~5个,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300元以上。

9.养殖水环境调控岗位

养殖水环境的优劣与养殖成败密切相关,针对制约天津水产养殖发展的养殖环境不同程度污染的关键问题,开展养殖水环境的调控,特别是水环境中藻相调控,使藻-菌达到平衡、稳定状态,最终实现养殖生物长势好、发病率低、饵料系数低、经济效益高的目标。

通过研发绿藻和硅藻等有益藻类调控剂和底质改良剂,并结合生态调控手段,建立适宜天津地区养殖环境状况的综合调控技术并示范推广应用。筛选引进适合天津养殖水质条件的有益菌类并研究使用方法,开展营养盐对微囊藻产毒机制的研究;精准定向培养有益藻类抑制有害藻类的研究并示范推广,研发出绿藻调控剂和硅藻调控剂,使养殖池塘绿藻和硅藻等有益藻类在浮游植物群落中占75%以上,有害蓝藻控制在15%以下;开展底质修复剂的研究及示范应用,研发出底质改良菌片;集成并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和生态手段相结合的综合调控技术,进行养殖水环境调控,使养殖池塘水体氨氮、亚硝酸盐含量在原有水平上平均降低10%以上。建立示范基地3个以上,年示范面积800亩以上,累计辐射推广面积25000亩以上,形成技术要点1个。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1000元以上。开展技术培训5次以上,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

10.养殖尾水处理岗位

针对池塘负载力下降,养殖水环境得不到保证,养殖尾水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日益凸显,且养殖尾水中残饵、粪便及抗生素残留易降解产生有害物质等问题,急需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建立相应的解决策略,为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渔业环境可持续发展。

开展池塘及设施化养殖尾水固液分离技术、生物处理技术等关键技术模块的开发与集成,筛选和应用适宜的水生植物、高效微生物、滤食贝类,构建适合天津地区养殖尾水处理的技术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优化人工湿地或外置生物反应器等新型养殖尾水处理模式1~2种。筛选出养殖池塘土著除氮聚磷功能细菌2~3种、高效过滤材料2~3种,优化组合微生态制剂1~2种。建立示范基地2~3个,累计示范面积500亩以上,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1000元以上,形成技术要点1~2个。示范区内尾水排放达标率为80%以上。组织培训3次以上,培训人数200人次以上。每年对淡水养殖主要水源地(河流及水库)的理化因子和水生生物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形成技术报告1份。

11.营养需求与饲料岗位

水产动物饲料是养殖过程中重要的投入品,过量投喂或不合理的营养比例不仅提高养殖成本,破坏养殖环境还易产生有害的降解产物,因此,开展水产动物饲料的科学投喂和适宜的营养配比研究,对于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养殖成本、保护养殖环境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现实生产意义。

开展大口黑鲈苗种诱食驯化的试验与示范,提高苗种成活率5%以上;示范鲤、鲫、草鱼或凡纳滨对虾养殖中疫病期间饲料投喂技术,降低水产动物死亡率5%以上;示范微生态制剂使用技术,缓解饲料降解物中氨氮和亚硝酸盐的危害;在鲤、鲫养殖中,示范应用“饲料添加物改良肉质技术”;示范应用金鱼体形和体色改良技术,使金鱼优化率提高5%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2个,综合示范应用面积1500亩,形成技术要点2~3个,示范区内亩新增效益200元以上,示范区内尾水排放达标率为100%、质量安全合格率100%。出版凡纳滨对虾养殖技术指导书1部。

12.水产品加工岗位

针对水产品加工业贮藏保鲜品质难以控制、加工产品相对单一、深加工产品少、加工技术落后、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低等现象,开展淡水水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推进我市水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水产品中餐工业化发展步伐,带动淡水养殖业的产业升级,有效推进水产产业的一二三产业融合。

提高天津市淡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水平,集成创新多靶栅栏技术、冷杀菌、绿色脱腥、生物保鲜等技术,攻克淡水鱼冷藏过程中鲜度下降、组织软化、腥味增加等技术难题,解决鱼糜凝胶劣化的关键技术问题,提高淡水产品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和附加值,研究鱼肉冷藏保鲜新技术、高品质鱼糜制品凝胶劣变控制技术、鱼汤和鱼味调味料加工新技术、发酵复合鱼肉香肠加工技术、鱼皮休闲小食品加工技术、鱼虾类及其制品脱敏技术等,为天津市水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带动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设淡水鱼加工示范基地1~2个,开发淡水鱼加工产品5个以上,形成技术要点5个以上。

13.产业经济岗位

产业经济的研究成果对水产行业的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养殖模式及其变化趋势等方面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为产业体系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当前全市渔业产业进入转型升级的调整期,正经历着自快速发展以来未有之大变局,应充分发挥产业经济研究的功能,分析我市渔业发展之规律,对比借鉴其他省市、国家可借鉴之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破解制约产业发展之难题,并在掌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方法对产业未来发展做出准确预判,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全市渔业经济数据调查,综合分析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的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为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顺利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建议。完成年度产业发展报告5份,年度产业发展咨询报告5份。开展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现状研究,完成淡水养殖业、水产加工业、水产流通产业专题调研报告各1份。开展京津冀渔业发展现状调研,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天津淡水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专题报告1份。对国内外水产养殖业发展动态、水产品市场变化等进行跟踪研究与预测,发布《产业动态信息》50期以上。

(二)试验站设置及要求

共设置试验站13个,具体见表1。

表1试验站设置分布明细表

序号

地点

数量(个)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东丽区

静海区

宁河区

宝坻区

蓟州区

滨海新区塘沽

合计

13

试验站主要依托各区县的渔业推广部门、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主要配合岗位专家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试验示范条件,建立核心示范基地2个以上,面积不低于200亩,带动示范面积不低于5000亩;

2.开展区域代表性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

3.协助岗位专家开展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及推广工作,并提供相关试验数据;

4.调研和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及时与相关岗位专家进行沟通,解决渔民实际问题;

5.监测分析产业动态变化并向产业经济岗位提供产业发展基础数据;

6.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

7.组织渔技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

8.处理产业应急性技术服务。

二、遴选标准

(一)岗位专家遴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上一期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必须在团队中设置B岗(后备岗位专家)。B岗专家原则上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一直从事与申报岗位相关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在申报岗位所属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4名以上固定团队成员,能够确保完成岗位预期工作目标。

4.学风端正、作风扎实、诚实廉洁,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5.参加遴选的人员需熟悉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相关文件、资金使用办法、考核办法,能自觉接受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相关制度的管理。

6.每位参加遴选的人员在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和海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中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7.每位参加遴选的人员需提供其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并保证岗位工作的时间投入。

8.参与岗位专家遴选的人员承担过上一轮天津市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的或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内的成员,能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效衔接,能建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地方团队密切协作的长效机制的优先考虑。

9.无信用不良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主持人无逾期未结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

(二)试验站遴选标准

1.试验站主要依托单位为各区县的渔业推广部门、淡水养殖产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对承担创新团队的任务有积极性;

2.能够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创新团队工作;

3.能够为岗位专家提供科技创新平台;

4.在区域内有技术示范及辐射带动能力及渔技人员组织能力;

5.能够保障创新团队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

6.承担过天津市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试验站或国家体系示范基地的优先考虑。

7.无信用不良记录,作为主持单位无逾期未结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岗位专家遴选程序

岗位专家遴选按照个人申请、首席审核、评审委员会答辩、社会公示程序公开遴选。

1.个人申请。由参加遴选的专家提交《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申请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成果获奖证书及主要论著、专利、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首席审核。由首席专家办公室按照岗位专家遴选标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反馈意见及复核,确定岗位专家候选人名单。

3.评审委员会答辩。岗位专家候选人参加评审委员会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提出岗位专家人选建议名单。

4.社会公示。将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岗位专家建议名单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农业农村委文件形式正式聘任。

5.本通知可以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下载。

(二)试验站遴选程序

试验站遴选按照依托单位申请、首席审核、评审委员会答辩、社会公示程序公开遴选。

1.依托单位申请。由参加遴选试验站提交《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试验站申请表》(附件2),提供单位法人证书、站长个人身份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首席审核。由首席专家办公室按照试验站遴选标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查、反馈意见及复核,确定试验站候选单位名单。

3.评审委员会答辩。试验站候选单位参加评审委员会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提出试验站建议名单。

4.社会公示。将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试验站建议名单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农业农村委文件形式正式发布。

5.本通知可以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下载。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体现与申报岗位相关的附件材料。申报时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七份(一份申请材料装一个文件袋,并注明申报岗位、申报人姓名单位、依托单位)报送天津市淡水养殖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楼315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与汇总表(附件3、4),发送至首席办电子邮箱snyzxkjychgzhb02@tj.gov.cn。

2.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位候选人及候选单位代表准备答辩ppt,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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