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媒体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正式启动,10余家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组成采访团赴关中、陕北、陕南三个地区,近20个市县级检察院,以光影镌刻履职印记,用笔端讲述检察故事。此次媒体采访团来到西安、铜川等地,深入基层检察院,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活动。
采访团
在途中都寻到了哪些“宝”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跨越区划筑牢司法屏障
第四站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采访团参观了“文化墙”,深入了解了该院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和文化建设,重点聚焦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热点话题,与办案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随后到铜川市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实地了解案件整改情况。
湿地如画飞鸟舞,晚霞映湖别样红。与海洋、森林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的湿地,有着“地球之肾”的美誉。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针对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体系运行堵点、日常监管难点和宣传教育盲点,以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系列案为突破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不断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实践,当好“黄河生态检察卫士”,筑牢保护湿地的坚实司法屏障。
采访团来到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系列案现场,实地查看案件整改情况。“此案是在省检察院领导下,省检察院直属分院与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探索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有益实践,联合办案组一同走访调查、一起研讨分析,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强海涛向采访团介绍道。
立案后,两院联合办案组对湿地周边违法活动进行了缜密的调查了解和取证评估,积极发挥跨区划检察院先天优势,打破区划间协调障碍,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出席,面对面沟通看法,实打实解决问题。通过检察听证,出示专家意见,各方最终化解了管辖争议,厘清了各自职责,制定了整改措施,凝聚了保护赵氏河湿地的思想共识。为了进一步督促整改工作刚性落实,检察机关向4家负主要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相关单位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湿地生态得到了有效恢复。
在案件整改现场,人大代表孙峰对采访团说:“湿地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保护好这片净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赵氏河湿地保护系列案件对铜川地区环保工作开展意义深远,既是对湿地环境的一次系统治理,也是对参与其中每个人的一次普法教育,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使赵氏河湿地公园成为铜川生态环保的‘新名片’。”
能动履职守护“耀州瓷”
第五站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采访团来到院志室,详细了解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的历项工作,充分挖掘耀州区检察院的红色历史脉络。随后参观了“检心驿站”党群服务站、新媒体工作室、党建活动室以及唐宋耀瓷文化产业园区等,重点就检察机关在“耀州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进行现场采访。
耀州窑陶瓷是铜川传统产业,有着1400多年的生产历史,被誉为“东方陶瓷的活化石”。2006年耀州窑陶瓷制作技艺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耀州瓷”被批准为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2013年“耀州瓷”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宇龙介绍:“耀州区人民检察院着力于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保护,以耀瓷地理标志保护为重点,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干警在调研中发现,“耀州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自2013年8月注册以来,十年期间一直未能充分推广使用,存在被撤销商标的法律风险。企业层面普遍存在对“耀州瓷”地理标志价值认识不足,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存在短板等问题。
为强化对“耀州瓷”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该院以检察能动履职为传统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向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耀州瓷地理标志的应用促进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联合下发《关于促进耀州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合力推动耀州瓷产业的规范发展。同时创新上线“耀瓷e检通”小程序,以此为阵地对知识产权相关进行普法宣传,设立“线上一站式”受理方式,实现线索收集“在云端”、法律咨询“零跑路”。
“‘耀州瓷’如今的烧制基本由民营企业完成,前些年行情混乱,外地人对‘耀州瓷’了解不足,本地人对于‘耀州瓷’保护不够,幸好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非常重视,不断加强‘耀州瓷’知识产权保护,如今产业越做越好。”在唐宋耀瓷文化产业园区,唐宋陶业负责人梁亚萍向采访团由衷说道。
“N+乡约”践行枫桥经验
第六站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采访团参观了党建活动室、检察书吧以及“刑事检察+乡约”工作站等三个改革创新项目基地,对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的检察业务与“枫桥经验”以及《吕氏乡约》《蓝田新乡约》相融合的履职模式——“N+乡约”法律监督模式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了深入采访。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介于国法和家规之间的还有乡约。诞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的《吕氏乡约》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其核心要义“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对后世的乡村治理模式影响甚大。
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吕氏乡约》的诞生地——三里镇。近年来,该院在贯彻“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汲取《吕氏乡约》文化精髓,开创“N+乡约”检察品牌,积极将检察业务与“枫桥经验”以及“乡约”德治内容相融合,自觉丰富法律监督模式内涵,在检察为民工作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以及“乡约”德治内容。各项检察业务均形成了“枫桥经验”+“乡约”+业务的特色创新机制,建成了“刑事检察+乡约”工作站、“社区矫正监督+乡约”教育基地和“蓝约”同守实践教育基地三个基地,实现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同时,该院通过“民事检察+乡约”,围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功办理民生案件5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司法救助+乡约”,救助贫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15人,让被救助者深刻感受法治力量和司法关怀。通过“检察公开听证+乡约”,邀请乡贤观察员参与公开听证,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参与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与调解,让公开听证成为人民参与检察工作、人民监督检察工作的主阵地。
“让‘乡约’吹拂蓝田,让‘乡枫’浸润人心。”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苟勇介绍道,他们将加强与司法局和芸阁白鹿书院的合作,联合打造“乡约讲堂”,邀请学者对《吕氏乡约》进行讲解,继续挖掘“枫桥经验”“吕氏乡约”的精神内核。
“网格+检察”助推社会治理
第七站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采访团参观了社会治理文化长廊,重点了解“网格+检察”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在长治检察工作e站通过现场调度网格员的方式,清晰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检察“双进”工作助力基层治理的具体情况。
“今年我们从融入平台孵化机制、部门互联活化机制、到专项培训优化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未检+网格’工作模式,以‘制度’成就‘治理’。”在长安检察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向采访团介绍道。从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开展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采访团零距离、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未检办案+检网协同履职+网格跟踪监督”的未检社会治理工作新模式。
采访团跟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长安区鸣犊街道,对先前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现场回访。
去年6月,强某的妻子陈某走在路上,突然被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的邻居用铁锄打倒,并在她头上击打数下,造成重伤二级。因为施暴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对陈某没有进行任何赔偿。长安区全科网格员李进在日常巡查的时候,发现强某家情况特殊,便通过手机上的“长安e格”APP进行上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长治”检察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海量的信息中,筛查到了这一条并及时上报。经过走访审查,陈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7天后,一份“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就交到了强某的手中。
“区检察院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协助对案件情况进行核查,探索线上延伸城乡社区与线下摸排筛选监督线索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持续推动‘网格+检察’深度融合,以高度的检察自觉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检察之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宏刚在采访中说道。
每到一处,采访团不仅深度挖掘基层检察院的“金矿”“富矿”,还与办案检察官深入交流相关案件细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沟通切身感受,“面对面的采访,更加真实和鲜活。”采访团记者纷纷表示要依托媒体的力量讲好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故事,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