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直接关乎一个地区的经济竞争力和软实力,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核力量。山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围绕完成转型发展蹚新路历史使命、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在中部地区争先崛起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我省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聚焦补齐体制性、机制性和制度型等方面的短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

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有赖于政府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便捷的办事方式、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暖企政策环境。

2022年是市场主体建设年,我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继出台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纾困、培优双管齐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聚焦融资难中的中小企业抵押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其固定资产少、担保难,继而贷款难。落实国家发改委和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要求,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发改委牵头建设本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扩展应用“信易贷”。二是持续简政放权,提升创新创业便利度。全链条简化办事流程,再推出一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减少企业群众跑腿,实施一批高频事项“无条件受理”;创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机制,试点推行一批项目免予技术评审;探索智慧审批服务,推出一批“秒报秒批”事项,推行“一本制”项目审批新模式。三是合力优化经济生态,护航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承诺制+六个一”集成改革:深化“承诺山西”改革,全面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首证通”审批新模式,探索构建“凡有先例皆可为”制度,强化“六个一”集成改革,即: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系统管监管、一个平台管交易、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条热线管便民,力争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利、高效的服务。

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流程再造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实质性的参与机制,以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构建民众能够参与界定公共服务的机制,确保持续改善“一网通办”质量。

推进综合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把经验转化为标准和固化为工作指南,实现综合窗口服务由“凭经验办”变为“凭标准办”和“依指南办”,确保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进一步提升信息数据归集质量,大力推进数据共享与高质量开放,打通“一网通办”信息堵点,为支撑综合监管平台提供基础保障;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系统彻底整合,杜绝“时间游戏”,真正实现投资项目“一网通办”,切切实实提高企业感受度。

敢于“刀刃向内”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及条例的规定,认真、全面地对制定的各类文件进行梳理,对于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规章、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要敢于打破营商环境的“政策潜门槛”。同时,鉴于外部环境年年有变化,企业诉求不断有新需求,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法规。此外,为保障法规落地,省人大还应持之以恒开展条例及相关法规的专项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合力。

另一方面,涉企政策的制定要注重“协同度”“友好度”“知晓度”。各职能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注重政策间的相互协同。应以企业体验为视角,让政策易读、易懂、易操作,谨防制定政策“管出不管用”,注重政策出台后的实操流程问题,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建议推广部分地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做法,“全链条”“零距离”服务企业,推动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生效。

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山西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从制度视角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制度型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的交互过程。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将要素禀赋优势转化为参与分工和贸易的现实优势。面向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山西需要在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内,以制度型开放引领营商环境提升。

一是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一方面,围绕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梳理营商环境建设流程,构建包括基础通用标准、社会管理标准、公共服务标准、保障标准等为子体系的营商环境标准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另一方面,在数字化驱动背景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综合执法的标准,加强标准化培训,提升监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一套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建立更加开放、透明、规范的准入、监管和服务框架,在金融、贸易等领域要形成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建立与系统集成制度创新对应的政府监管机构,确保制度型开放的有效运行。三是运用营商环境评价最新理念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改进和完善全省域评价标准。攻坚重点指标争一流,重点围绕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8项指标,构建规制变化和制度优化的评级体系,主动对接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评价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评价体系的透明度和执行的一致性,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改进。(作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治理研究所副所长 安培培。本文系2022年度山西省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山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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