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养殖致富吗_林下养殖项目_林中搞养殖创业

武平县永平镇挡风岭万亩合作造林基地。

刘鹏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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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梨树村,林农在自家林场套种铁皮石斛。

许 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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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工人在种植林下作物。

陈登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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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下坝乡福兴村村民在转运紫灵芝。

李国潮 摄

引子

山上绿树郁郁苍苍,树下萌发的紫灵芝柔嫩茁壮。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捷文村村民李广军6年前开始试种紫灵芝,目前亩均年收益6000余元,约为早年伐木收入的20倍,昔日“砍树人”如今成了“护树人”。

2001年12月,全国第一本新式林权证在捷文村发放。近年来,捷文村村民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借绿生金,全村林下种植紫灵芝近5000亩、年产值达3000余万元,获评福建省“一村一品”(灵芝)示范村。

武平县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县”。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武平调研时明确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全面拉开了福建林改序幕。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积极响应号召,将集体林地“分山到户、均林到人”。至2005年底,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发证”。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新问题接踵而至。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困难,一个个克服;问题,一个个解决。林业金融、林下经济、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三明林改向纵深推进。

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考察调研时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福建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目前,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5.12%,继续位居全国第一。2022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逾7000亿元。

近日,记者走进武平、沙县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策源地,看林改如何让绿水青山实现“颜”“值”同升。

不砍树怎么富?

发展林下种养,全省林下经济产值去年突破750亿元

一盏灵芝茶热气氤氲,浅酌啜饮甘醇鲜爽。李广军动作娴熟地温杯、冲泡、分茶,每天接待好几拨客人。林间茶室旁是一间加工厂,一筐筐紫灵芝经过烤干、包装等流程,变身一包包灵芝茶。过去,李广军上山伐杉木,按照目前每立方米900元左右的市价,除去成本,亩均收益约6000元。然而,杉木生长周期长达20年,李广军和乡亲们一度守着绿水青山难变现。

2011年起,武平县禁止天然林商业采伐。李广军的200多亩林子中近半是天然林,虽然每亩能领取23元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但日子过得不宽裕,他常年外出务工。

既要守护好绿水青山,又要突破传统采伐经营模式的发展瓶颈,如何找到一条让林农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子?

2013年8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生态优先、顺应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发展林药、林菌、林花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蜂、林蛙等林下养殖业”。《意见》还提出,从2013年起连续3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市、县(区)财政也应安排相应资金予以扶持。

金线莲、铁皮石斛……一批原本生长于深山密林的野生作物被移栽试种到了经济林中。武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反复对比不同林下经济产品的种植成本、生长情况、产品价格后得出结论:“紫灵芝最适合本地规模化推广”。在龙岩市林业局的支持下,武平县将紫灵芝确定为当地林下经济主导产业。2017年春节,李广军回家过年,听说邻镇有几户人家种紫灵芝赚了钱,长期在外务工的他动了心。

实地参观、学习技术、筹集资金、购买菌棒……李广军与3名村民合伙成立紫灵芝种植合作社。初春时节,李广军带人上山,将一袋袋紫灵芝菌棒小心翼翼地放入林间刨好的坑中,再覆土掩埋,用脚踩实。10多天后,灵芝便破土而出,冒出白白的尖。两个月后,第一批紫灵芝采收完,随即被抢购一空。第一年,合作社种了100亩,次年扩种至300亩。

午后,记者随李广军进山巡林。阔叶树打碎了光影,林下步道旁每隔两米就种着一株紫灵芝。李广军走走停停,对每一株紫灵芝的位置了然于胸。俯身蹲下,小心拨开草丛、落叶,一株株新近萌发的紫灵芝长势喜人。“别看这些紫灵芝个头不大,一斤能卖300多元。”李广军介绍,“灵芝孢子粉的价格还要高10倍。”

“为什么好卖?”李广军总结下来就俩字:品质。“紫灵芝对生长环境的要求高,我们种出来的品质和野生的非常接近。”李广军近年来主动上山补种阔叶树,进一步改善了紫灵芝的生长环境。

走进位于武平县的福建紫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人们正忙着切灵芝。去年,李广军与紫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销协议,向其销售了约500斤紫灵芝。2022年,紫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武平县及其邻近地区共收购紫灵芝200多吨。

“紫灵芝及其加工产品,原本只能作为农产品和中药材原料生产销售。”李广军介绍,紫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之所以能够加工灵芝产品,源于福建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的开展。

2021年12月,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食品企业申请成为试点单位,以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为原材料,按照传统方式和食用习惯进行生产经营。次年4月,紫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批成为试点企业。“药食同源试点工作,促进了紫灵芝产业发展。”李广军说。

随着武平紫灵芝品牌越来越响,李广军的女儿李秋婷也回到了捷文村,跟着父亲一起创业。如今,父女俩一人负责种植,一人专注销售,经常一起拍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持续拓展线上销路。目前,李广军所在合作社种植灵芝面积已扩大至1200亩。“除林业部门每亩补助500元外,村里还补贴300元。”聊起发展林下经济的好政策,李广军语带兴奋。

去年,武平县新增紫灵芝种植面积5000亩,总面积达2.5万亩,可采收灵芝干品400吨以上,实现产值逾1.3亿元。

在深化林改过程中,福建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14年起,福建累计安排资金5.3亿元,扶持推动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的目标。2022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3146.9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750.8亿元。

钱从哪里来?

优化林业金融服务,50个林权收储机构覆盖全省主要林区,累计担保金额超16亿元

“头一天申贷,第二天授信。”李广军去年4月申请了一笔20万元的林业贷款,全程通过手机操作完成,如此便捷的金融服务让他赞不绝口。

2017年初,通过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驻村金融助理的介绍,李广军得知,用林权证可以办理“普惠金融·惠林卡”,不仅免评估、免担保、随贷随还,还可享受财政贴息,融资成本节约近一半。李广军旋即成为第一批惠林卡的受益者。他获得惠林卡15万元授信额度后,与村民合伙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吸纳林农51户,并带动合作社里的4名社员通过申请惠林卡贷款,种下100亩紫灵芝。

“惠林卡送来金融‘及时雨’,林农发展生产更有信心了。”李广军过去多次为林业贷款碰壁。林业经营成本高,前期资金投入大,不少村民都曾遭遇贷款难。“我们不是不想贷,而是不敢贷。”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一名负责人坦言,木材生长周期普遍长达20年,林农抵押林权进行贷款,一旦发生风险,还不上贷款,银行也难以将抵押资产变现,加之林地资源价值评估难度较大,金融机构对于林权抵押贷款始终有担忧。

林业经营周期长,如何为林业金融产品有效构建风险屏障?“武平的探索,是利用财政投入作为担保资本金,让政府、金融机构和林权所有者三方共担风险。”武平县林业局副局长吴吉富介绍,2013年7月,县里成立林权收储担保中心,并由县财政投入1500万元作为担保资本金,对担保的不良林权抵押贷款实行“先代偿、后处置”,降低金融机构对于贷款风险的担忧。

一个月后,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县(区)林业投资公司成立林木收储中心,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林木收储中心和林业担保机构为林农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

迄今,武平县已实现持有林权证的林农100%建档,持有林权证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农100%授信,有发展项目且有资金需求的林农100%用信。通过惠林卡利率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累计为全县林农节约融资成本逾1550万元。

“驻村金融助理送贷上门,解决了林农的资金周转难题。”李广军说,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驻村金融助理几乎每周都会来合作社,询问农作物的长势收成,与村民分享益农信息,“谈起林下作物的品种,金融助理比有的农户还熟悉。”

近年来,龙岩银保监分局通过开展“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累计派驻657名普惠金融助理,通过小额便民服务点、三农保险联系点和普惠金融工作站,将金融服务触角持续延伸至乡村,切实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米”。

在武平,金融服务创新不止于此。2021年7月,武平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进一步丰富了林业金融产品,为林农提供更多信贷选择。“哪款信贷产品更合适,货比三家,一目了然。”李广军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上的平台页面,一边介绍,去年春天,他计划扩大紫灵芝种植面积,估算投入后发现,合作社每名成员要再投入10多万元,“这需要贷款。”

根据以往贷款的经验,李广军做好了跑银行的打算,谁知驻村金融助理告诉他:“现在,林业贷款在手机上就能完成。”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李广军在驻村金融助理指导下,打开手机,进入“i武平”微信公众号,登录账号,进入林业金融页面,各类金融产品、贷款利率、贷款流程等一清二楚。在详细比对每款贷款产品的额度、期限、利率后,李广军选择了惠林卡。提交期望贷款额度、期限等信息,他第二天就获得了20万元的授信额度。

“贷款又快又省心。”有了资金支持,李广军干劲更足了,经营紫灵芝产品的同时,他还栽种了百香果、脐橙等水果,在山边建起了家庭农场,养了1000多只番鸭。截至去年底,武平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已有15家上链机构、10家金融机构入驻,提供信用、抵押、保证等多种融资担保方式和金融专属产品58个,已放款1888笔,累计放款3.296亿元。

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林业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优化福建省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各金融机构提供覆盖林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福建省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丰富贷款品种、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成本、延长贷款时限,简化贷款流程,为林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福建各地已成立林权收储机构50家,覆盖全省主要林区,累计担保金额超16亿元。

单家独户怎么办?

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累计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万余家、经营面积逾1600万亩

经营了20多年林子,年逾半百的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新坡村林农张祖暖,去年第一次把造林这件事交给别人。这个“别人”,是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清晨,茂密林间不时透入阳光,星星点点洒在地上。张祖暖和官庄国有林场职工一起,沿着蜿蜒小道察看采伐后新种的杉木长势情况,这里是他和林场合作经营的“碳中和”共建示范林。

“林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福建许多林区位于低山丘陵,农户承包林地细碎现象十分普遍。”沙县区林业局林改办主任林素娇介绍,沙县林地大多小而散,收益周期较长,不少林农一盘算,不如外出打工或开小吃店,一度导致林地抛荒失管现象严重。

为鼓励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沙县在福建率先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

福建省委、省政府2017年10月印发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社会资本与林农开展合作经营,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以股份、合作、托管等模式,与林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林农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去年初,张祖暖与官庄国有林场签订合作造林协议。张祖暖以一块面积112亩的采伐迹地经营权入股,官庄国有林场负责这片山场的全程管理。等林木成熟采伐后,张祖暖即可享受分红。

张祖暖心里有本明白账:一方面,国有林场更专业,在造林、抚育、间伐、主伐等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好办法,每亩出材量可达20立方米,而林农经营的林地最多七八立方米;另一方面,自己并非真当“甩手掌柜”,而是腾出手来物色更多林子或林地,扩大家庭林场的经营面积。

近年来,沙县推出“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盈、收益共享”的林业“四共一体”合作模式,鼓励乡镇、村民小组等与国有林场合作,依托国有林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实现林地专业化经营。目前,全区已有108个林业经营主体完成合作面积11.9万亩,受益林农达3.2万余人。

林海茫茫,群山起伏,绿浪翻滚。远远看去,一株株杉木整齐排列。

“连片的总共有124亩,长势很好。”抬手指着眼前这片茂密山林,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林农杨孙忠介绍。4年前,杨孙忠与官庄国有林场合作,开展联合造林,眼下这片杉木已4米多高。

白溪口村与官庄国有林场合作经营的林地共计693亩。由于合作年限较长,村民们曾担心这期间的收益得不到保障。最终促使村民同意合作的原因,是林票的推出。

2019年,三明市率先在全省探索林票制改革,即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共同出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森林的,由合作双方按投资份额制发股权凭证,使其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

拿出一沓厚厚的绿色卡片,杨孙忠向记者展示自己一家人的林票:长方形票面上,清晰标注着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合作经营地点、面积、票面面值等信息。经测算,官庄国有林场与白溪口村合作经营的林地,累计林票价值为100多万元。2019年底,白溪口村对林票进行了第一次分配:2380名村民,每人分到了原始价值300元的林票。

2021年,沙县区配套推出林票贷。林票也能抵押贷款,且贷款周期长、利率低。去年4月,杨孙忠用林票和一栋房子作抵押,贷到140万元,利率仅4.5%。当年,杨孙忠就用这笔资金扩大经营。如今,他经营的林地面积已达5300亩。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同时鼓励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积极拓展托管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联合的经营模式,提高林地经营效率和森林质量。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万余家、经营面积逾16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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