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场所,是国家农业产业的根本,是国家存在的基础。这些根本和基础是建立在土地之上,现在中国农村发展最缺的也无过于土地。中国的土地面积总量在世界上并不算少,但相对于极为庞大的农村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就过于太少。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亩均产出并不低,只因为人均耕地面积过少,才造成了以农村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家庭经营中经济收入的极度低下,以致于农村农民生产者家庭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温饱,不能有其它可支配的经营收入。
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这样的既有事实很难改变也不可否认,但可以通过一些切中实际的政策措施进行生产关系调整修补这种先天性不足。我国农村现在实行的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经营制度,按各地区的不同实际情况,有些家庭经营三五亩土地,有些家庭经营十多亩土地,这样的土地经营规模,基本只能维持一家基本生活再无利可图。这种状况并不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把现有农村的土地进行整合,成就适度规模的现代化经营应该是最理想的出路。要实现这个目标,除大力推行城镇化工业化,把较多的农民转化为非农业产业劳动者,大力减少农村农业人口外,建立一种合理科学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生产,农村土地的经营机制也是非常关健的。一直以来,国家政府为了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出了许多政策措施,但效果差强人意,没有突破性改变。究其原因是在农村土地分配到户的根本上进行的,农村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农村农民家庭所有,在这个基本基础上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需要所有农户的同意认可,让所有的农民统一一个理念,保持一个步伐,在现实中是非常困难的。比如一些农户,其家庭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不大,自己耕种土地既不能养家也不愿以农耕为生,若把自家承包给他人,获得的利益相对于他的家庭的实际收入无足轻重,有这个转包收入不嫌多,没有也显不出少,所以他直接抛荒不种,也不愿意承包给他人,以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些地区把自家承包地转包他人,不仅收不到承包费,还得出一些资金实物转给他人耕种,在这样的情形下,有些家庭的承包地只能抛荒。根据现代中国农村出现的问题,或许借助于农村集体,通过农村集体这个桥梁,把农村土地以适度规模分配经营,可能效果更好一些。因此现代中国农村发展最缺的直接因素是土地,而实质上缺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产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