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组织。成立由市政府王春金市长任组长、蔡龙群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组成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城乡规划局)、技术服务小组和督查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负责工作。二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全市159个村庄进行分类,分为试点型、一般型和整治型三类,并分别提出不同的规划编制要求。此外,以10月底作为完成全市159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目标进行倒排工作计划,并细化到每月、每周各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内容,倒计时督查工作进度。三是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与审批流程。对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进行规定,强调村民在规划中的主导地位,规定村庄规划在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且进行修改完善后的修改成果,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不通过的,将予以发回重新编制,保障村庄规划在村庄整治与建设中的实用性,规范设计单位的编制行为,避免严重脱离村庄实际,确保村庄规划的编制质量。四是建立完善的督查与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村庄规划工作责任,由市政府督查室每月15日对有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及省、市规划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全市进行通报。市效能办每月对有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考评,并将村庄编制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年底科学发展考评项目,有力地保障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编制任务的顺利完成。(泉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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