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
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9.1%,广州、深圳、珠海等18个地级以上市合格率均达100%。9月16日至12月14日,全省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找错留言1256条,涉及办事服务功能问题的留言较多,均已按期办理,办结率达100%。本季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省政府及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方便公众通过网络获取规章文本。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358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总体合格率达99.4%。各级政务新媒体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初步形成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仍需加强。本季度检查发现有单位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个别单位未加强对非政府网站链接的监测和管理,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省林业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中存在不良网站暗链,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首页下拉菜单链接至购物网站。有的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个别栏目的稿件经常无法正常显示和下载;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首页显示错乱,影响公众获取信息。部分政府网站互动回应不及时,如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情况;有些单位未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系统并及时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完善。从本季度检查结果看,部分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不严,内容不更新问题依旧存在,如广州市“广州出入境”百家号自开设以来未发布任何内容,省民政厅“广东民政”微博在第一季度被通报内容更新不及时后,本季度再次出现相同问题。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不完善,如中山市“西区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2个子栏目未发布实质性内容,佛山市“高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多个子栏目显示“该公众号已迁移”。清远市一些政务新媒体疏于管理,多个账号长期闲置未注销,处于“僵尸”状态。个别主管单位未落实监管责任,未及时在系统中关停已注销的账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机制和办事服务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服务外包的资质审查和风险管控,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要充分利用好集约化平台运行监控系统,快速处置系统预警的内容差错、栏目更新等问题,在确保本级网站不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对下级网站的监管;要持续加强对外部链接的监测巡检,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及时清除不可访问的链接地址,避免产生错链、断链、暗链;有办事服务功能的网站,要着力提升办事服务系统或相关模块的可用性,使办事服务功能更好用、实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权威发布、舆论引导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效能。同时,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确保双节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各级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地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充分结合省府办下发未报入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清单,加大力度清理“空壳”、“僵尸”账号,对已注销的账号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关停;同时,积极与网信部门开展协调处置工作,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沟通,推动主办单位及时注销拟关停账号。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交流,提升运维监管能力;要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持续完善各项功能,更多制作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精心打造优质精品账号。
(三)认真做好政府网站2021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1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认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2022年1月25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还要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做法,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汇总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及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见效到位,并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4.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
附件2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21年第四季度)
附件3
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
附件4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1年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