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法治教育课程较我国开展较早,体系相对成熟。其教育模式关注学生的主导价值,在构建法治教育制度的过程中以学生为主要导向,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重点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
例如,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就侧重于帮助学生实现自我认同感与社会认同感,是旨在培养学生形成自主形人格的价值教育,使学生在公民身份与视角下参与民主生活,进而使中小学生的民主权利得以行使。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师作为“引路人”的角色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
英国的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大多面对中学生群体,与美国相同,国民教育在英国也备受重视、其中法治教育作为关键的一环,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也十分突出。在课程制定的过程中保持了英国人一贯的严谨与科学的态度,主张:“从与国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入手,筛选法制授课内容,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对于公民身份的认识及对于公民权利和责任的理解,促进其公民意识的养成”。
由此观之,在法治教育体系更为成熟完善的国家,其在设置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时内容多侧重于对学生的主体观的教育,即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以此来培养中小学生自主产生对国家法律、制度、社会的认同感。30多年的历史使英美法治教育形成了多元互动的课堂格局,我们可从中借鉴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改善现阶段法治教育不足之处。
现阶段中小学法治教育主要依托《安全教育课程》《思想政治》中的内容,教材内容陈旧单一,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脱节严重。因此学校有责任根据校情来开发具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教材,部分教学资料中还可以增加一些近年来的社会热点事件作为教材案例,以丰富法治教育的教学资料[12]。在教学方式上,现阶段多以简单的理论教学为主,并不能够带动学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营造一个强调积极的学习、研究和社会行动的学习环境更为重要,因此,现阶段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改革教育方式,提高学生学法热情。
法治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学校,但其教育模式不应拘泥于传统素质教育模式,为给法治教育打造更多元立体的环境,就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可以在学校的主导下,结合公检法及法律专业高校甚至监狱、律所的资源,使多方参与、通力协作,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与此同时,可以成立法治教育的志愿者组织,通过志愿者的社会力量促进法治教育目标早日实现。广大高校法科生也可参与到中小学法治教育之中,高校法科生作为国家后备的法律人才资源,使其参与到中小学法治教育之中,不仅可以减轻法治教育中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更能提高当代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